推 MsKing: 推 09/09 00:06
推 d10191027: 那些對他們來說太抽象…… 09/09 00:09
→ d10191027: 連個違建都可以扯瀆職等等 09/09 00:09
→ d10191027: 就跟小的這邊民眾來說面談不過,沒辦法讓外籍老婆進來 09/09 00:10
→ d10191027: 到處陳情和訴願都沒效,一定要找個民代來當門神一樣… 09/09 00:11
→ d10191027: …唉…… 09/09 00:11
推 menshuei: 看的不是很懂,是在說公務員很容易沒退休金吧,一個閃 09/09 00:13
→ menshuei: 失之類的。 09/09 00:13
→ yeomanc: 退休法跟公務員服務法制定的年代是恩給制跟特別權利關係 09/09 00:20
→ yeomanc: 下的產物以當時的時空背景來看是合理的 09/09 00:21
1.還是在,更何況,這還是適用在公法上職務關係,
換言之,已經不是單純古早或怎樣,未來 5年10年50年,還是會繼續存在
管你時空如何變遷,丟到大法官釋憲,也是會告訴你這些限制是合理的.
(當然,大法官應該不會跟你解釋退休金高跟退休法諸多要求是對價的)
2.退休法24-1 是最近加上去的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0:25:53
→ yeomanc: 但是以現在的角度來看特別權利關係以不符合時宜 09/09 00:22
→ yeomanc: 恩給制也走向儲金制,對公務員的限制範圍的確是有檢討的必 09/09 00:23
所以之前就在講,要動退休金這一塊,先把法令給解了,把該還的還給軍公教
再來談軍公教薪水或退休金,到底合理或不合理.
反正,現在能罷工或合法休假的,也只有勞工公務員雙重身分的國營事業...
這就是現實面.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0:28:20
推 menshuei: 存在那可以改嗎 09/09 00:28
→ yeomanc: 以退休法21-25條的限制跟勞保/國民年金請領的限制比較 09/09 00:28
所有的年金制度,大概都是只有 死亡 才有停領條件,唯獨公務員退休金不是.
惹毛了國家,就 "一塊錢都沒有"
(請看郭冠英事件,這算是嘴巴太快惹毛國家的最佳典範吧)
→ menshuei: 畢竟你也說是合理的,自然沒有更動的理由。 09/09 00:28
No body care what I said. LoL
→ yeomanc: 我一直懷疑公務員的退休金要算在"年金"的定義裡嗎 09/09 00:29
在下已經講過粉多次
軍公教退休金,不能跟其他的年金制度放在一起比較
會嚴重失焦(誰會關心退休法寫啥挖割限制,大家只看到 $$$$$$$$$$$$).
可惜 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0:37:04
推 xier: 本質上就是一部分薪水強迫存國庫當押金 09/09 00:34
→ xier: DPP的處理方式,看起押金是不肯完整還了 09/09 00:38
這可要幫政府平反一下..... ^_^
上面那些情況,公務員 自提撥可以加利息拿回來...然後叫你滾蛋!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0:39:40
推 xier: 我很想問,公務員像現在這樣被當狗,人人得而踹之,還有啥“品 09/09 00:43
→ xier: 位”可保持啊?公服法第5條可以修掉了吧 09/09 00:43
→ xier: m大我指的押金是指[自提+利息]以外,政府 09/09 00:45
→ xier: 讓老公們誤以為可以領得到的部分 09/09 00:46
→ xier: 那部分就是您說的, 失誤就一毛沒得拿 09/09 00:48
→ a9301040: 勞工XD 09/09 00:48
→ xier: 老公們數十年中為這條押金謹慎安分 09/09 00:49
→ xier: 卻發現自己的信賴(如數拿回押金)人人罵賤 09/09 00:56
→ MsKing: 軍公教的年金講白一點就是退休俸 政府買你一生要給你的 09/09 01:00
→ MsKing: 如果要像勞工那種退休金自己賺的概念 本來就該放寬限制 09/09 01:01
可是,本板還是很多鄉民在 軍公教退撫應該自負盈虧 這塊打轉....
唉.....解釋很累啊.
反正,新版退休撫卹法草案已經在那邊,還沒當公務員的,多去看一看吧
就算改帳戶制,那也是國家的錢,政府要扣還是照樣扣,
誰在跟你五四三.敢嘴國家,吃使吧.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1:05:24
推 ErnestKou: 我只知道有繳稅的公民自恃慣老闆覺得公僕領太多...... 09/09 01:03
上面還少講一點....
軍公教拿月退休金的,不能當派遣人員被派到公家單位......法條明文規定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7.226), 09/09/2016 01:07:57
推 KEYs: 專業的利弊分析,只有推了 09/09 06:33
推 candy60735: 讚,專業 09/09 06:59
推 louis123321: 那些義務 光是不裁你的保障 應該就還的差不多了… 09/09 07:40
→ louis123321: 一個公務員再廢再爛 要把他踢走真的是艱鉅任務xddd 09/09 07:40
推 het97306: 不合時宜的大政府思維早就該放棄了,承認台灣沒那個本 09/09 07:41
→ het97306: 事養公務員,膝蓋放軟,大家也就沒事兒了,別以後再出 09/09 07:41
→ het97306: 來靠北要公務員忠誠義務,不放蕩冶遊,因為你政府沒那 09/09 07:41
→ het97306: 個能力 09/09 07:41
推 MsKing: 拿再爛也不能裁員這種極端例子來說還真有說服力XDD 09/09 07:56
→ MsKing: 而且不能亂裁員才不只是單純對軍公教的保障 哈 09/09 07:57
→ MsKing: 永業制背後的觀念如果只看到保障只能說層次太低 09/09 07:58
→ louis123321: 民間做很爛的是可以裁啊… 09/09 07:58
→ MsKing: 永業制只是為了保障公務員嗎 科科 09/09 07:59
→ louis123321: 對啊 我層次低 09/09 08:00
推 het97306: 拜託,沒念過基礎的人事行政也要知道永業制的立法精神, 09/09 08:00
→ het97306: 就是不讓你政黨惡搞,永業制讓公務員勇敢做對的事 09/09 08:00
→ louis123321: 可惜見到的,都是整個歪掉的xdd 擺超爛等領錢xdd 09/09 08:02
→ louis123321: 機關這樣中老年人一堆 都不知道怎麼辦 09/09 08:03
推 het97306: 上過公民也不是人人有素養,立法從嚴,選擇性執法,一 09/09 08:05
→ het97306: 直以來都是問題,但你不能質疑高格調的立法精神,因為 09/09 08:05
→ het97306: 那是理論正確,其他衍生都是人的問題 09/09 08:05
→ het97306: 但是出了個敢跟政務官對幹不合法的施政,那你就仍得感 09/09 08:06
→ het97306: 謝永業制 09/09 08:06
推 spector66: 推 09/09 08:17
推 stevelovkaka: 簡而言之就是要拿回權利就請國家減輕不必要的義務 09/09 08:18
推 KEYs: 其實考績法應該一併改革,解決一些真正的老鼠屎 09/09 08:28
推 het97306: 沒錯,就是別再有大政府思想,好好承認你台灣就個小國, 09/09 08:29
→ het97306: 只給得起香蕉就請猴子,我也不介意當猴子 09/09 08:29
推 xier: 例如酒駕這種, 就回歸刑責處理 09/09 08:31
推 het97306: 那些公務人員服務法裡頭不確定法律概念,請訴諸合理明確 09/09 08:33
→ het97306: 文字,畢竟是要請猴子,不是聖人 09/09 08:33
→ xier: 不要再有酒駕免職記過這種道德高標 09/09 08:33
→ xier: 甚至我都想主張, 廢掉公服法, 改用勞 09/09 08:35
→ xier: 動契約(雇用時逐位簽) 09/09 08:37
推 KEYs: 對抗污名應該是提升功人員的資質,除掉老鼠屎,而非一起摳 09/09 09:45
→ KEYs: 屎盪 09/09 09:45
→ w3aki: 現在的退休制度是當年的政治環境背景造成的 09/09 10:59
→ w3aki: 全世界有哪種退休制度會獨厚老師的 09/09 11:00
推 snake79715: 專業 09/09 12:39
推 weintu: 只有我覺得退休法24-1有違憲之虞嗎? 09/09 15:15
推 KEYs: +1 到時聲請違憲審查 09/09 16:16
推 boothbryant: 很有感觸 一般上班族要兼差投資幹嘛的都隨便你 公務 09/09 18:03
→ boothbryant: 人員資產及所有個人資料政府都加以管控 是該給予相 09/09 18:03
→ boothbryant: 對的保障 09/09 18:03
推 alexroc: yes 09/09 19:01
推 Min70916: 其實郭冠英的事情很恐怖...開此先例到底是民主法治的進 09/09 20:29
→ Min70916: 步還是退步...... 09/09 20:29
推 MsKing: 單純就是顏色錯了而已 09/09 20:43
推 BPM88: 推這篇,公務員是吃刑法,不是吃民法。 09/10 19:29
噓 erichang: 嗯 09/10 23:00
噓 waymi0530: 講得好像遵守這些義務很偉大一樣,全部做到也沒有領這 09/11 00:34
→ waymi0530: 麼多退休金的價值啦。 09/11 00:34
歡迎立馬加入國軍陣營,不要只會靠背,國家需要你.
遵守是沒啥偉大.
但是,有人卻連碰都不敢,只會在旁邊叫囂,國家欠人卻置若罔聞?
不是很愛國嗎?
要是您覺得沒價值,那何不加入,讓它變得有價值??
有沒有價值,不是給不尊重的人去認定......懂嗎??
更何況,台端要是認為沒這個價值,
表示 "價格高過價值",對嗎??
那,以台端您的認知來推演而言,上面這種認知,
表示應該很多人想要搶著做.
那,現在麻煩幫國家立刻找十個二十個來加入國軍,好不好??
總之,有沒有價值,真的不是給那種 不懂的人 在決定.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6.254), 09/11/2016 00:54:04
噓 het97306: 樓上那為什麼繳個稅也是義務,你該該叫啥?還一副繳稅了 09/11 10:27
→ het97306: 不起是老闆,遵守個國民納稅義務,是在秋啥小? 09/11 10:27
→ het97306: 別以為幾個臭錢,全公務員就認你羞辱 09/11 10:27
→ het97306: 你那些稅金沒那個價值 09/11 10:28
→ het97306: 嘴砲誰不會? 09/11 10:28
台端看起來嘴很會啊......
但,對這國家社會有什麼幫助???
繳稅? 是義務啊,明文規定在憲法裡面,
台端不知道,在下知道,因為一年就要噴掉好幾萬.
(一隻哀鳳7 耶~~~不然也可以拿來買韓製頂級附自爆功能的手機還有找)
憲法,知不知道是什麼?? 念過沒??
念過憲法 其實也沒什麼好秋的,就只是 175條條文,加上增修條文 12條而已
but 若只會嘴砲,不會引經據典,加強論述力道
這樣上不了大堂,這個有什麼用?
and 啥時台端變成 全公務員 代表發言人 了??
有拿到授權書嗎??
總之,別在在下文章底下,淨講低營養的,
要討論,好歹請拿點想法跟道理出來,
告訴大家,台端經過思考之後,講出來的論述是什麼.
在下尊重台端,也請台端尊重本版鄉民.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7.17), 09/11/2016 10:46:25
噓 waymi0530: 好啦樓上別腦補兼崩潰,繼續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確實很 09/11 10:40
→ waymi0530: 舒服。期待10月你們再上街喔,越秀下限砍越多ㄎㄎ。 09/11 10:40
推 het97306: 果然是七省文狀元兼參謀將軍,好詩 09/11 10:55
推 b2209187: 這麼委屈的話,我看勸後進別來考了 09/17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