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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lftw (面對恐懼挑戰極限)》之銘言: : 大家好,請教各位先進3個問題: : (若只知其中1題亦可回答,不勝感激) : 問題1: : 我之前錄取102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 : 民國103年03月31日報到,職系為「圖書資訊管理」, : 俸點及職等為「280三等一級」。 : 截至民國105年09月為止,俸點及職等為「300三等三級權理四等」, : 後來民國105年09月21日放榜錄取「普考」增額(圖書資訊管理類科)。 : 請問:之後到新單位報到時(預估報到日期為民國105年12月22日或12月29日), : 依據本看板置底討論文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 : 由於我未解除限制轉調年限,未具法定任用資格, : 因此我的俸級計算只能回到「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三本一)」重新起算, 訓練期間為津貼,三本一 及格後辦理提敘,可以提兩級,回到三本三 : 是否正確? : (請參酌文末之備註1、2說明) : 問題2: : 我預估民國105年12月22日或12月29日至新單位報到, 在下預估今天大樂透5E應該是我中獎一人獨得. : 請問:屆時民國105年的「因公未休假加班費」 : (亦稱「未休假加班費」、「不休假獎金」) : 要在哪個單位請領?(原單位或新單位?) 東隆宮 名產 龜苓膏 另外,您才三年, 特休 Quota ,好像也還在 14 天強制休假範圍吧.... : (假設這2個單位年底皆尚有此筆預算) : 問題3: : 我預估民國105年12月22日或12月29日至新單位報到, : 請問:屆時民國105年的年終獎金、考績(核)獎金皆由原單位支付, : 是否正確? 銜接不上,好像還是可以計算年終獎金吧? 不過每年可能會改遊戲規則. 考績獎金 ? 另考原機關會發給. : 煩請各位先進不吝解惑,謝謝! : -------------------------------------------------------------- : 備註1: : 102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的考試及格證書提及: :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年內 : 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 : 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 : 使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綁約未滿, 且你沒填上可以任用的原機關,或同分發區可任用的機關 特考證書=廢紙一張 : 備註2: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修正日期:民國105年02月05日) : 第29條第1項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擬任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 醒醒吧,你沒有妹妹(各機關可任用的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4644542.A.B75.html
ralftw: 感謝前輩賜教! 09/25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