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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接到長輩打來的電話 他幹公務員30年以上了 剩1~2年要退休 他對我第一個叮嚀是: 印不離身 身不離印 印在人在 印亡人亡 (後面兩句我自己加的 XD ) 職章要隨身攜帶 不能亂丟在桌上 就算是上個廁所也一樣 意思就是怕別人拿去偷蓋 而自己卻不知道 他說他一直都維持這個習慣到現在 聽起來有點嚇人 有這麼嚴重嗎~~??? 各位前輩以為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2.65.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6081443.A.7EE.html
sulamau: 看你作的業務是否重要,如果是收發文那種就沒差 10/10 14:38
jjw0330: 聽朋友說.現在都電子簽.蓋章的都是傳閱.小事居多. 10/10 14:40
augustlion: 放心 真要搞會有很多小步數~好好搞定人際關係 眼睛睜 10/10 14:42
augustlion: 大比較重要 10/10 14:42
otis000: 目前聽過最天兵的是廠商的人去刻了承辦人的印章來蓋 10/10 14:50
otis000: 結果名字還刻錯字瞬間就被抓包然後吃了偽造文書 10/10 14:51
newrocco: 小步數? 可以分享一下嗎? 10/10 15:15
Xusucks: 小步數就是明者投桃報李、溜鬚拍馬、標榜拉攏、結拜連襟 10/10 15:20
Xusucks: 暗者,造謠、排擠、栽贓、嫁禍 10/10 15:20
augustlion: 樓上專業 10/10 15:25
viral77321: 四大明槍,四大暗箭!! 10/10 15:41
nf7689: 我都直接丟桌上耶!有種就拿去蓋看看 10/10 15:55
Min70916: 看單位,看文化,看地方,看人品 10/10 16:10
kinuhata: 待的單位需要這樣處處提防的話 建議早點調走比較實在 10/10 16:14
ssarc: 結果因為隨身攜帶,反而職章不見 XD 10/10 16:31
ezmantalk: 要看同事 有聽過的確會有人趁不在(請假或公出)拿別人的 10/10 16:38
ezmantalk: 職名章 是聽當事人講的 所以真的有人會這樣作 10/10 16:38
ezmantalk: 但也很容易被發現 只是事後你要去證明那不是你蓋的 10/10 16:39
ezmantalk: 要浪費很多時間 所以人不在最好收起來 要不要鎖 10/10 16:39
ezmantalk: 自已決定… 10/10 16:39
foone: 這要看你是不是被排擠的對象 10/10 16:47
mylo: 辦公室都有攝影機 要做壞事自己跳坑很歡迎啊 10/10 17:33
gt3glaylove: 我印章都放抽屜但沒有鎖,同事都說你那麼俗辣一定 10/10 17:34
gt3glaylove: 天天帶回家。他的印章都放桌上!只是不會有人白目 10/10 17:34
gt3glaylove: 亂拿去蓋,大家都想明哲保身 10/10 17:34
gt3glaylove: 其實我也沒帶回家只是放抽屜而言不過我連鎖也懶的 10/10 17:35
gt3glaylove: 鎖 10/10 17:35
kirok: 職章上班放桌上,下班收抽屜,好膽拿去蓋看看... 10/10 17:50
yeomanc: 我職章常常亂放亂丟,小心是好事 10/10 17:50
yeomanc: 如同上面要看你辦啥業務跟機關風氣決定 10/10 17:51
mmas: 我都丟桌上 10/10 17:52
babybaebae: 我們還好耶 10/10 17:54
mychat: 7成看自己做人失不失敗 3成看別人人渣程度 10/10 18:48
xdbx: 坐我旁邊的大哥說他以前被搞過 所以現在下班印章都會鎖起來 10/10 18:50
sbreezer: 看單位風氣 10/10 18:58
sheng1300905: 就怎知道哪天會不會有白目為了便宜行事拿你的章來蓋 10/10 20:37
sheng1300905: 所以章至少不要放在桌上讓人看到就拿去蓋 10/10 20:38
tsunaima: 看單位~調來新單位第一天主管就要求職章要放在抽屜... 10/10 21:06
chungrew: 還好啦 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也不輕 10/10 21:33
chungrew: 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 10/10 21:33
chungrew: 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10 21:33
chungrew: 大家考進公職都不容易,有誰會輕易砸了自己飯碗的嗎? 10/10 21:34
SCLPAL: 麻煩的是舉證=w=? 我以前待過的單位有過寄給民眾的通知函 10/10 21:56
SCLPAL: 被同仁偷換過,變成有部分是錯誤的。民眾打電話來問才知道 10/10 21:57
SCLPAL: 雖然這不是偷用印章,但是也是弄錯誤版把正確版換掉 10/10 21:58
SCLPAL: 後來上面用未盡SOP輕罰<----但是還是讓當事人不爽 10/10 21:59
SCLPAL: 因為想一下就知道同一份底稿最好是可以印一次印出2種內容 10/10 22:01
SCLPAL: (好吧,如果要說被處罰的人是自己想栽贓別人,花很大功夫 10/10 22:03
SCLPAL: 營造自己被別人整,那就算了=w= 10/10 22:04
thioploca: 章都帶在身上 10/10 22:09
princetamaki: 有看過有人被偷用過章 當場傻眼 所以不一定是做人 10/10 22:23
princetamaki: 失敗問題 而是有些人就是滿__的 10/10 22:23
viro72: 他說的是對的,小弟的業務印章也沒這麼重要,但前幾個月發 10/10 22:31
viro72: 生印章被同事偷蓋的事件,如果那案件出了什麼問題,或者他 10/10 22:31
viro72: 是做什麼不正當行為,到時我也會被拖下水,雖然只要舉證他 10/10 22:32
viro72: 是偷用我的印章,但光舉證就夠你煩了,建議你隨身保管較好 10/10 22:33
xxxmanxxx: 真要陷害偷用,直接去刻一個一樣的不是更方便? 10/10 22:40
viro72: 職章上做記號,這點很好處理吧..缺個角就可以辨別了 10/10 22:43
VASTSKY: 不怕麻煩的話,職章鎖起來,直接用簽名代替蓋章 10/12 22:21
sandy0717c: 看單位吧...我們都直接丟桌上 10/15 04:11
gibbsc: 我們都丟桌上... 10/28 13:38
cutewen: 曾在請假時被打開抽屜拿去蓋…從此章不離身 11/24 01:03
cutewen: 每天下班職章和自然人憑證一起帶回家 11/24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