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借問一下原文銓敘部令 自民國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公務人員者,曾 任所列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等12大類服務於政府 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公務人員於106年1月1日前已依原規定核定有案之休假年 資仍予維持,請查照。 請問一下適用本令的身分:始任公務人員的定義 始任是指106年1月1日後 筆試上榜報到日 或是 實務訓練結束日 或是 合格實授日? 那如果像我97年-104年曾任公務人員 因考上其他考試從104年2月至105年12月接受基礎訓練 105年12月至106年2月接受實務訓練 那我算是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公務人員,適用上開的解釋令, 因而104年2月至106年2月的2訓練期間不能計入休假年資嗎? 因為我覺得是曾任公務人員,因考上其他考試而"再任"公務人員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195.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7717253.A.244.html
ihakkanet: 不計休假年資 10/29 13:31
ka2: QQ 10/29 13:37
bmtu: 就無啊 10/29 14:22
tinalin211: 想問一下,那今年初次考上的,是以報到那天為準還是以 10/30 21:01
tinalin211: 實務訓4個月結束後開始計算始任呢?謝謝 10/30 21:01
a9301040: 這還是個謎,我也還不知道QQ 10/31 10:29
a9301040: 銓敘部已有新見解,請見#1O5_vx8a (PublicServan) 11/01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