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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魯去問我們人事會計 他們跟我說,從來沒人去問過基礎訓要交通費膳食費 我是第一個去問,大家都說可以報,可是我們機關卻都沒人報過 那我到底會不會一樣比照慣例領不到 如果我領不到打訴訟可以嗎??應該會贏吧。 還有我看目前基礎訓公文只寫第一天供早餐,其他供應中餐 不符合每日供餐兩次,所以可以請領膳食費吧,至少受訓日要給我吧 因為這次受訓是剛好禮拜一開始禮拜五結束 我可不可以直接禮拜五下午就公假,因為我為啥要拿我假日來趕路 我假日趕路是否應該補給我。 PS。以前我的機關都有照上開給我 最近換機關好像都沒人這樣爭取過,我這樣去爭取會黑掉嗎 PS2。我們是地方政府,常常被說我們和中央可能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6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1111261.A.B3B.html
snpp0933: 受訓有交通費、無雜費 12/07 20:07
Bacon346: 第一天跟最後一天報交通費 12/07 20:11
Bacon346: 有住宿會有晚餐 12/07 20:15
Bacon346: 膳雜費只有開會才有...受訓上課沒有~ 12/07 20:21
knowing: 膳費早就已經刪掉了 沒膳費 12/07 20:54
knowing: 訓練性質沒有雜費 12/07 20:55
knowing: 第一天和最後一天有交通費 12/07 20:58
knowing: 你要回家請公假?? 12/07 20:59
hrma: 如果住家裡,...每天可報通勤費 12/07 20:59
hrma: 比如說, 台北人,不讓你住宿,...可報通勤費 12/07 20:59
knowing: 樓上這個沒有喔 依主計處規定只能報第一天和最後一天 12/07 21:00
knowing: 這個是訓練性質 但是機關會不會讓你報那就不一定了 12/07 21:02
hrma: 我那時候有給報 (以每天去受訓去認定) 12/07 21:03
hrma: 當然,... 交通費是從你家到南港 12/07 21:03
Bacon346: 對,出差開會有400元是雜費 12/07 21:04
knowing: 讓你報每天的交通費要看會計 12/07 21:04
hrma: 不是從機關(台中)到南港 12/07 21:04
knowing: 要不要讓你報每天的交通費要看會計 12/07 21:04
Bacon346: 習慣叫膳雜費了.. 12/07 21:04
knowing: 但是依主計處規定是不行的 雖然我也認為不合理 12/07 21:05
hrma: 主計處那個規定,...不能報每天機關到南港的交通費 12/07 21:05
hrma: 因為機關到南港超過30公里,就會讓你住宿,...沒有報交通費的 12/07 21:06
hrma: 可能性(自己放棄住宿,要天天通勤的狀況下, 也不能報交通費) 12/07 21:07
cle031: 只有交通費,公假問人事,會不會黑掉取決於合理性 12/07 21:07
hrma: 類似以後,... 去人事行政總處上課,三天的課,不讓你住宿 12/07 21:07
hrma: 那三天也都可以報交通費 (受訓, 交通費這個規定還在) 12/07 21:08
knowing: 有問過主計處 不論有無提供住宿 訓練性質只能報第一天去 12/07 21:08
hrma: ps: 不給報交通費的, 那是惡意解釋 12/07 21:08
knowing: 和最後一天回來的交通費 12/07 21:08
knowing: (行政院主計總處 104.8.13 主預督字第 1040101712 號函 12/07 21:35
knowing: google自己看 12/07 21:39
long0416: 機關在金門,基訓在台中教育大學,家在台中大里,不給 12/07 21:50
long0416: 住宿,只供中餐,如k大所言,報基訓前後兩天交通費。 12/07 21:50
knowing: 金門到台中耶 沒提供住宿 應該也要可以住宿核銷 12/07 22:06
a9301040: 老家在中部吧? 12/07 22:07
knowing: 喔喔 漏看了家在台中 12/07 22:10
kcento: 聽說南港 台北人不能報 12/07 22:26
lollipop9243: 請翻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受訓只能報交通費,而且是去 12/07 23:01
lollipop9243: 回那兩天(是以公差登記),人事也不可能讓你受訓 12/07 23:01
lollipop9243: 期全報公差...... 12/07 23:01
lollipop9243: 還有你確定剛考上就要打訴訟,對你公職生涯有幫助 12/07 23:02
lollipop9243: 嗎? 12/07 23:02
ssarc: 你的毛好多,你上班會要求單位供兩餐嗎? 12/07 23:29
ssarc: 現在基礎訓都按戶籍地分發了,既然沒跨縣市當然也不會有住 12/07 23:31
ssarc: 宿費、交通費等問題。 有家可回謂何要付錢給你 12/07 23:32
y1324: 樓上都按戶籍地?搞不清楚樓上拿來的自信那麼肯定 12/07 23:45
maniaque: 不爽不要去,不去最大 12/08 00:07
carolwu18: 今年不是依戶籍地..... 12/08 08:14
lollipop9243: 是依機關所在地啊...... 12/08 10:20
lollipop9243: 不好意思,我是才識學淺的主計人員,有錯請指教, 12/08 10:24
lollipop9243: 交通費本來就是以機關所在地作為起算點 12/08 10:24
WTF1111: 純粹覺得你思想很負面 12/08 18:01
knowing: 有規定從居住地出發到目的地比機關到目的地近,只能報比 12/08 19:12
knowing: 較近的那段交通費,基礎訓教材還有寫 12/08 19:12
lollipop9243: 樓上,我想知道是基礎訓的哪份教材,跟我學的有點出 12/09 09:06
lollipop9243: 路,因為我看了函示、基礎訓教材和三個法都沒看到, 12/09 09:06
lollipop9243: 再請您指教了 12/09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