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cz973: 特休比照勞基法我真的ok,省得整天被酸民製表靠背,但其他 12/26 21:05
→ fcz973: 權益你他x通通給我還來 12/26 21:05
推 Windf: 我也ok,短空長多,從此不被凌遲 12/26 21:15
推 xier: 爭取跟國營一樣勞保+工會,免得DPP想到就磨刀相向, 根本俎上 12/26 21:19
→ xier: 肉 12/26 21:19
推 askker: 我贊成休假日數比照勞工,但平日加班費也請比照,常常 12/26 21:34
→ askker: 被拗加班沒錢沒補休很不爽。 12/26 21:34
→ JamieWu: 特休比造勞工沒什麼不好 反正休不到就是休不到 12/26 21:56
→ JamieWu: 平日加班費有上限真的很OX 不如全都比照勞工 12/26 21:57
推 rahim: 贊成直接改用勞基法跟勞保 12/26 21:57
→ JamieWu: 也不用整天被民眾酸來酸去 好像當公務員就該死 12/26 21:58
→ rahim: 退撫這樣改下去,很大機會會比勞保還爛 12/26 21:58
推 TianDaDiDa: 大家都被洗腦繳稅金就是老闆的觀念才是個問題... 12/26 22:06
推 het97306: 你第二點特休假,怎不說勞工*1.33跟1.66倍的加班費,兩 12/26 22:15
→ het97306: 個不同制度,幹嗎和在一起比? 12/26 22:15
因為是我們主張勞工特休都有錢了,公務員14天內卻沒錢,是我們先拿出來比的XD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如果沒有規範差異的特別必要的話,
公務員假跟加班費計算方式參照勞工我個人是接受的,
但我希望這方面由法的位階去規範,公務員休假規則以命令定之,我當初看到整個傻眼。
敢情照這個邏輯,公務員有假都是賞你的,就更別說不休假加班費跟國旅卡了。
考之前以為公務員有保障,查法條才覺得真是有保障個屁!
※ 編輯: Changyi (111.185.39.99), 12/26/2016 22:30:41
推 echoing: 關於第二點,勞基法的特休假規定的是最低基準,比這更好 12/26 22:59
→ echoing: 的大有人在,而公務員休假規定是一體適用沒得談的,這樣 12/26 22:59
→ echoing: 比較勞動條件,個人覺得不太通 12/26 22:59
所以我是用"參照",不是"比照"..
※ 編輯: Changyi (111.185.39.99), 12/26/2016 23:15:30
推 op511: 贊成休假日和加班費計算方式比照勞工 12/26 23:20
→ cudd: 第四點:罷工。 12/26 23:35
推 qazwsx789: 政黨輪替比較實在啦 12/27 00:58
推 Sowela: 林俊憲章委員臉書也有提到質詢這件事 12/27 07:51
→ Sowela: ↑多打一個章 12/27 07:52
推 damaccy: 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嗎? 12/28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