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已附議,這是我的留言請參考: 應請政府研議公務員各項待遇與法定地位比照勞工之可能性,並將研議結果公告周知。 現行公務員各項待遇多無法律保障,相關規範受制於所謂特殊權利義務關係,公務員之 薪酬加班商調乃至於成立工會等權利義務,都與勞工不同,其中優於勞基法所規定最低 標準者,如國旅卡,休假天數、退休金等,常受政府及媒體汙名化;至於權利義務不如 勞工者,如不能兼職、不能成立工會及罷工者,則總被避而不談,且公務員休假薪酬等 各項權利多以命令定之,無法律位階之保障,可由行政院朝令夕改。現行年金改革既將 軍公教與勞工以相同立足點檢視,同為受雇者,軍公教之權利義務是否有必要與勞工有 相異之基礎與規定,允宜通盤檢視。 ※ 引述《shoxnike (我該不會是戀鞋癖吧)》之銘言: : 請大家踴躍前往附議 : 「公務員加班時數限制及加成應比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公平對待勞工朋友與公務員,以符 : 合轉型正義」 : 讓我們的加班費也能 :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 原網址 : http://join.gov.tw/idea/detail/9f3bd278-cda5-4a6a-8ea5-5a6c68a3f9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39.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3286879.A.BB7.html
dippper: 推~ 01/02 00:18
nasaki7129: 推 01/02 07:20
vager: 大推 01/02 08:23
fushuenwu: 推,不過國旅卡並不是福利,所以並沒有優於勞基法 01/02 08:42
Changyi: 對不起是我錯了,以現行勞基法論其實還是劣於勞基法才對 01/02 10:22
louis123321: 不算劣 因為勞工把假都休完 不會有額外的1w6 01/02 11:47
askker: 也不算好,因為公務員休不了假被捐出去的加班費不只1w6 01/0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