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有種招標方式叫做 "設計競賽" 01/05 14:48
→ maniaque: 你要拆開來做,主計只會問你 "為何不能一起做?" 01/05 14:50
→ maniaque: 你要怎樣簽回應主計的意見?? 01/05 14:50
→ maniaque: 怎會認為這樣子拆分作法,過得了審計那一關??? 01/05 14:50
→ maniaque: 順道一提,拆分這個案子,本質上就是規避採購法 01/05 14:51
→ maniaque: 反正啊,這個案子又不到一百萬,搞內部評選標就好啦 01/05 14:52
→ maniaque: 反正一百萬以下,委員都是"自己人" 01/05 14:52
→ gift2510: 你確定這樣施工界面沒問題嗎??這才是你要考量的 01/05 15:18
→ maniaque: 樓上啊,以樓上的盤算,哪有啥難解決的介面問題?? 01/05 15:42
→ maniaque: 只是 "不同家開的估價單而已"(茶~~~~~) 01/05 15:43
→ maniaque: 樓上啊,以原PO的盤算,哪有啥難解決的介面問題?? 01/05 15:43
→ maniaque: (打錯修正) 01/05 15:43
→ maniaque: 原PO會真的認真找不同家廠商來施作個階段嗎??? ^_^ 01/05 15:44
→ maniaque: 頂多就是 "董A ,估價單麻煩你處理一下,讓我好做,ok ?" 01/05 15:45
推 sweetJ: 運輸也就算了, 你確定把設計, 製作跟安裝分開了招標 01/05 16:07
→ sweetJ: 做出來的東西最後組合得起來嗎XDXD 01/05 16:07
推 wands: 審計跟檢調不會像你想的這麼單純 01/05 16:27
→ wands: 已經先預設結論沒違法 再來找法條支持 這樣辦採購很危險 01/05 16:29
推 wands: 辦個採購公告有這麼難嗎 拆成這麼多案 沒有暗鬼才奇怪吧 01/05 16:31
推 wands: 原po也說明 是同一批廠商施作 但分階段給錢 迴避公告 01/05 16:46
→ mk2mk3mk4: 就是分批,別再想了 01/05 17:03
推 wave1et: 採購公文保存期限30年 一輩子跟著你 01/05 17:26
→ realnofish: Q1 迴避就是迴避,主計不是白痴,不會賭稽核時被電到 01/05 17:45
→ realnofish: 飛起來的機率 01/05 17:45
→ realnofish: Q2 都超過10萬了你覺得呢?法律不是你說了算 01/05 17:47
推 xxxxcat: 請問這樣有什麼東西是屬於標的相同? 01/05 19:13
→ a9301040: 勞務採購的標的,有什麼不同? 01/05 19:32
推 wingstar: 像原PO這種的,就讓審計檢調來處理,等坐牢時就知道了 01/05 20:02
推 sbreezer: 你可以試看看呀 01/05 20:35
推 lovechen239: 這種作法XD 01/05 22:52
推 NEWAZEL: 看起來就是規避 實際上可以試看看會不會抓到 01/05 23:12
→ pihan: 超閃der啦 01/05 23:51
由於本身不在公務部門,所以對採購法條比較不熟,感謝眾大大提醒
※ 編輯: keepaday (111.83.17.38), 01/06/2017 10:56:11
→ maniaque: 請原PO轉達給事主,法令在前,想要玩也要了解如何玩得好 01/06 11:42
→ maniaque: 明明可以作手腳控制品質的手法,法條都授權給業務單位了 01/06 11:42
→ maniaque: 自己不用,還想到這麼最 low 的拆分規避方法,很糟的 01/06 11:43
→ maniaque: 自己去看一看,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走哪種方式 01/06 11:44
→ maniaque: 最低標? 分拆? 最有利標評選? 01/06 11:44
推 goshfju: 有被關的fu. X 01/0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