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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yff ()》之銘言: :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提這個提議,但附議人數好少啊 : 有沒有鄉民也願意一起附議的? : https://goo.gl/cAvBas 雖然已經置底,但五千連署還遙遙無期 公務員人數至少也有二十萬 中央就十七萬,忘記總員額法有沒有排除教師QQ 看看還有沒有人要「轉發」附議 例如:轉動「內部」信箱或群組、社團 不過,這件事應該很少人敢做就是QQ 另外,招募工會夥伴 可匿名,來信未註明未來可當發言人者,均匿名,我知道應該很多人怕清算 所以,也不用給我姓名,給個稱呼? 非常缺:法律背景的,尤其公法組 現在缺:發言人、活動、文宣或臉書維運、至少30個顯名會員,地方政府工會申請的審核 承辦人員 PS:新北市承辦人麻煩不要投遞,並非排擠你,程序法有迴避規定,避免創造任何幹部可 能的法律責任;如果無人提供地址,可能以新北(我家但可能會賣掉,唉)為所在地,一開 始應該沒有資金可以租辦公室 預估缺:文案、人事、會計、財務、財稅,然後會一直缺的法律背景的 工作內容:本工會設立申請、協助本工會以外的第二工會設立申請,然後就是重要的訴願 訴訟 基本上,幹部還、會員在所有流程都不必露臉,不用擔心被機關長官同仁發現你在這裡做 什麼 如果很想露臉也是可以啦!當申請人、發言人或發言人講話後面衝人氣的背景XD 法律背景也不用擔心,基本上我出庭,若可支援出庭當然也是很好XD,重點在釋憲案非同 小可,需要非常多的意見 福利:非營利機構,只有開會我請吃飯這樣而以啊啊啊,基本上不得兼職規定包含非營利 機構,所以不會讓幹部有違反的可能性(匿名制度),然後幹部是好聽,其實是一種協助性 角色,沒有經營規度事業XD我這一段不知道在凹啥 退場:連署期間未達五千或半年內顯名會員未達三十,沒有法制致一年內無法完整撰擬法 律意見 如果能找到初步幾個人組成後,開臉書社團及粉絲團(一個內部、一個外部保持匿名)報進 度、方便會員回饋意見、幹部互相聯繫、閒聊 如果能開成,也希望有第二個甚至第三個工會,保持多元意見,申請那些到時候可以代送 ,在這目前這階段都是友軍XD 要組成第一個工會就非常困難^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03.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4152906.A.A6B.html
GODOFSTAND: 讚! 先成立人民團體的概念,就不會和現形法規衝突了! 01/12 00:52
fcz973: 雖然是法律系法制組但是大學都在混T_T,而且現在還要繼續 01/12 00:55
fcz973: 考,只能精神支持,不過很意外連署人數這麼弱,唉 01/12 00:56
genderbb: 我覺得那系統有問題,每次收到認證信都超過時間了 01/12 00:59
GODOFSTAND: 不過我建議這篇要不要另外獨立一篇文啊!會比較容易被 01/12 01:20
GODOFSTAND: 注意到 01/12 01:20
charles269: 推 01/12 02:20
samug: 我都立刻收到信耶 01/12 02:22
geesegeese: 公務員,學生,軍人,受刑人 01/12 07:12
j0588: 很多在森森臉書留言抗議國旅卡的,都是公務員,可以去拉個 01/12 08:25
j0588: 票 01/12 08:25
j0588: 另外像靠北警察社團之類的,也可以去宣傳一下 01/12 08:26
j0588: 「新北市承辦人」一詞,指的是任職單位,還是包含機關地址 01/12 08:54
j0588: 在新北市的? 01/12 08:54
a9301040: 專指承辦工會、團體設立申請的承辦人員,基本上除非承 01/12 08:57
a9301040: 辦該業務,不然沒差 01/12 08:57
bonarno1: 推 01/12 09:00
shangchin: 琱]覺得這件事的連署速度太慢了 01/12 10:22
shangchin: 這件事情其實比什麼廢國旅卡跟加班費加成還重要阿 01/12 10:23
bary123: 當初在喊警消成立工會時公務員都不鳥人家了,現在誰鳥你 01/12 10:41
bary123: 們啊 01/12 10:41
GODOFSTAND: 但出動現在團結不行嗎?共同守護未來啊 01/12 10:43
Blue8: 人數低可能是因為被上次的國旅事件稀釋了注意力 01/12 10:53
Blue6: 01/12 12:18
Blue6: 樓上id跟我好像 01/12 12:19
maniaque: 要是原PO知道,高雄曾有個消防員,為了推工會,領了42支申 01/12 12:24
maniaque: 誡,然後被免職,現在還在高等行政訴訟失敗 01/12 12:25
maniaque: 最終救濟程序只剩下釋憲 01/12 12:26
maniaque: 當然,那些申誡跟記過,長相是怎樣,沒看過不知道 01/12 12:27
maniaque: 可以去看看裁判書,有寫一些內容 01/12 12:33
a9301040: 我知道啊,所以其他人原則上匿名啊!我沒啥差 01/12 13:12
inconnu: 推 01/12 14:59
alvar: 推 01/12 16:42
dhp816: 推 01/12 16:49
OhmoriHarumi: 我也上去連署了。 01/12 17:20
kyosam: 已聯署,PO臉書~(樓上喵迷XD) 01/12 20:56
eurydice6040: 已附議 01/12 21:11
chungrew: 推 01/12 22:16
wtsc: 就是乖才會當公務員,就是貪戀官位才會當公務人員,組工會?? 01/13 14:07
j0588: 樓上的妳是小學生嗎?滾! 01/13 19:28
acale0202: 推 01/14 00:58
wtsc: J0588你小學沒畢業嗎? 01/14 20:28
※ 編輯: a9301040 (122.118.180.174), 02/01/2017 16:41:08
encoreg57985: 推 02/10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