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政府沒錢本身就很瞎
1.核四浪費了幾千億,還要另外花幾千億補上原本的電力缺口
2.少子化有沒有針對封閉的移民政策徹底檢討
3.有沒有針對完全不用提撥,每年要花政府500億公務預算,付給很多假農民的老農年金
處理
4.政務官幹2年就可領終生的不合理,政務官可以提高薪資,但不該有月退俸
這些都處理了
再來檢討年金 會比較讓人服氣
現在真的誰想要幹主管
c/p極低
※ 引述《charles269 (嵐)》之銘言:
: 賈北松觀點:年金改革是政府治理問題 不是加減乘除的算術
: http://www.storm.mg/article/215828
: 談錢,總是最傷感情,最容易「群情激憤」,也最有理說不清。不過,年金改革,不是
簡
: 單的算術問題。
: 年金改革,其實是社會安全、安定問題,也是政府治理問題。可惜(也糟糕)的是,藍
綠
: 政府長期以來,都以簡單直線的加減乘除來面對,並希望藉此解決年金財務壓力。我不
客
: 氣的說,這樣的思維,大概只有廢止軍公教退休法,停發退休金一途,我們才不會再有
年
: 金問題。
: 年金(尤其是軍公教年金)的經理,其實是政府治理的下游和善後。年金的財務壓力,
來
: 源很大(或者根本就是)來自於政府治理失靈。而政府治理失靈的具體表現,就是組織
的
: 肥大、臃腫而無能,長此漸進,人員愈來愈多、職等愈來愈高,本來聘僱有限度簡薦委
合
: 理分配軍公教人員的體制,變成人數遽增、職等狂長,年金財務當然承受不了。
: 問題是,我們還是繼續這樣幹啊。
: 年金改革,是政府治理問題。古今中外,政府治理,不僅是國家興衰所繫,更是國家存
亡
: 所寄。所涉複雜,非片紙支字可以盡述。單論一端吧,年金改革方案出爐才一天,我已
經
: 聽到很多不敢、不能、打死不退的說法了。
: 年金會演變成今天的面貌,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當年鼓勵公務體系換血的結果。
: 公務體系,有資歷、經驗好?還是新思維、作法好?在此不論。當年是希望老人早些退
休
: 的。所以,所得替代率不能差很大,(而且,當年民間很多人是四、五十歲退休,當年
的
: 風潮,跟今天完全不同)這是鼓勵新血進入體系的鼓勵措施。
: 公務員延緩退休年限 未必是利
: 現在,所得替代率拉大,立即面對老人不肯退休了,個個幹到65,對政府治理而言,優
劣
: 恐怕很快會現形。
: 對社會安全、安定而言,軍公教人員,是所得替代效果最小的族群。民間企業反應靈敏
,
: 加薪視貢獻、看企業需要而定。最近旅館業搶人,一夕之間,鐘點薪資漲到170,何須
政
: 府、國會通過?民間企業勞工,也有更大的工作彈性。年輕時的轉業、兼職等等,都有
很
: 大的彈性。(當然,以前政府偏袒僱主,在如年資併計等等等等,有很多有意無意的偏
差
: )
: 我曾跟位朋友請教,我如果想去職訓中心學個技能,以備將來年金破產之需如何?朋友
回
: 說,對不起,公務人員是沒資格來接受訓練的。如果是這樣,副總統說,鼓勵公務人員
退
: 休創業,是創什麼業呢?
: 以往公務人員退休略有保障,任職期間很多潛規則,就沒人計較了。如一紙命令,主管
加
: 班只能補休,不可以領加班費;非主管加班,也都有請領上限。更別說,補休假,常常
因
: 業務不得不「在營休假」而放棄。
: 以後,退休的保障少了,在職期間可不可以放寬兼差?加班費,該給付的依法給付呢?
對
: 將退人員,比照軍人,也作些退休轉業的輔導呢?
: 年金改革,即使面對現實財務壓力,不得不大刀闊斧砍伐,也真的要周全、細緻、完備
的
: 規劃。
: 現在延長年金十年壽命的改革方案,我覺得應該作更大思維、規劃的考量。
: 我看過官箴腐敗的吏治,我經歷過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說實話,台灣公務體系雖然有
太
: 多太多要改革、改進的地方,但放眼世界,還是屬於在水準之上的政府。
: 近年來,很多朋友退休前考導遊、學餐飲,這還是上焉者呢。養人脈、放關係,為退休
後
: 謀退路,也是常見情形。
: 當軍公教屆退時,心猿意馬忙為稲梁謀;退休後,都去當守衛、擺地攤、賣小食,政府
治
: 理的危機,可能就不只是年金的問題了。
: 年金改革,就像普遍的公共政策議題,但影響可能更深層次、更無遠弗屆。
: 有權力主導者,可以「快刀斬亂麻」,也可以開誠佈公不厭其煩;可以「民氣可用」,
也
: 可以促膝長談爭取共識諒解。心態,決定作法。作法,決定成敗。一念之間耳。
: 年金改革,不是加減乘除的簡單算術
: 年金改革,也要認清漸進改革和「畢其功於一役」,是不同的概念和任務。可以漸進循
序
: ,但千萬不要冀望三五年後,可以再來一次。
: 如果,這次的改革結果,實踐結果不如預期,或改革承諾不幾年,又要改弦易轍,又要
一
: 改再改,改之再改,這是會讓政府信用破產的。
: 實體面,問題專業而博雜,基礎資訊都不全面具陳,暫且不論。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
,
: 程序面,倒是可以談談。
: 自年金改革議題提出伊始,誰可以代表公務人員?哪個意見是公務人員的意見?現在很
多
: 人要李來希提版本,他又憑什麼提具代表性的版本?
: 當然,年金改革的「結論」,還須國會立法通過。但國是會議及其前行階段,甚至現在
所
: 未能明確運作的「協商」程序,都應該發揮有效消彌歧見、建立共識的功能,卻又均不
得
: 見,反而多頭馬車人各一號,意見分歧南轅北轍。原因在哪兒呢?
: 我的看法是,就程序而言,公務人員沒有工會,更欠缺明確的協商機制,是根本原因。
: 結社自由,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基本人權,也是普世價值之一。
: 1978年,國際勞工組織就通過了151號公約,對公務人員的自由結社權、公部門的勞動
關
: 係,明白規範,予以建構,並界定其內容。但是,台灣的工會法制體系,仍對公務人員
組
: 織工會的基本權利,嚴格限制。
: 以往對於公務人員組織工會存有疑懼者,大致認為:
: 一,公務人員已可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組織公務人員協會,公務人員結社權並無限制
。
: 二,協會能否發揮、展現公務人員集體意志,是協會的運作問題,與能否組織工會無關
。
: 三,公務人員對國家負忠勤義務,應善盡為民服務之責,如果組織工會,可能發生罷工
或
: 其他可能損及人民權益的風險。
: 四,公務人員的待遇、福利、保障、退休、撫卹等事項,已較其他族群優渥,所以沒有
組
: 織工會的必要。
: 五,政府,是公務人員的僱主,政府一定守法、合法照顧公務人員。而且,現在有「公
務
: 人員保障委員會」機制,不必另組工會。
: 六,就算組織工會,公務人員爭取自身權益的號召和行動,也難獲得社會認同與支持。
: 七,甚至有人說,公務人員向來明哲保身膽小怕事,為懼怕參與工會將受不利對待,必
然
: 對加入工會心存疑慮。就算開放,參加會員人數一定有限,代表性也同受質疑。
: 其實,台灣民智已開,上述反對公務人員組建工會的論述,不辯自明,無待贅言。
: 由此次年金改革歷程觀之,公務人員如果能有具代表性的工會,與政府對談、協商,參
與
: 的代表、地位、權限,乃至提出對案、抗爭行動都有法定程序可依循,都有法定的責任
可
: 追究,這難道不是使年金改革更順暢、更合法情理的作法?
: 於茲,我還是要對幾個觀點略述一二:
: 一、「公務人員協會法」之立法,立意其實是規避公務人員組織工會權利實質上受限制
的
: 另類結社規範。公務人員協會的本質,與工會完全無法等同。
: 公務人員協會,欠缺了工會法,受僱者集體意志的主體性與運作規範。政府人事主管機
關
: ,以公務人員的「公法上職務關係」,作為僱主(政府)與僱員(公務人員)間的權利
義
: 務關係定位與運作,距離現在台灣諸多進步的法制,差距太遠。
: 二、開放公務人員組織工會,代表社會肯認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兼具公法上職務關係與
勞
: 動法上的勞動關係。
: 但雖然能夠藉此形成共同意識與意見,卻不必然具有等同一般勞工的集體協商權與爭議
權
: 。其實,公務人員的協商權與爭議權,必然因其職務涉及公共性,而有更為嚴格的條件
限
: 制。
: 年金改革,未來會是定期演出的大戲
: 如何建構協商的合理主體與程序,應該是尋求實體正義與解決方案的前提要件。
: 苗栗縣政府延發薪俸,以前難以想像,以後未必罕見。年金給付,沒有「信賴利益」作
護
: 身符,未來砍減愈來愈多,爭議愈來愈大,也可以預期。
: 國際勞動公約第151號公約,更專為保障公部門勞動者權益而頒布,其中僅限制高層公
務
: 員與從事機密職務之公務員的團結權。
: 蔡總統選前,承諾落實公務人員的結社權,認可公務人員組織工會,只對罷工權表示疑
慮
: 。這個方向,應該是社會能夠接受,也會是未來年金再議的程序基礎。行大公、走大路
,
: 往往才是正途、捷徑。蔡總統兌現了年金改革承諾,但,不知道同意公務人員組織工會
的
: 支票,還有沒有效?
: *作者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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