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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前輩們 若目前是矯正行政三職等,但本身大學又修過教育學分,請問可否向銓敘部請求加科? 又在初任服務未滿六年情況下,若取教育行政職系,得否調任教育行政機關?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2.24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8159457.A.CBF.html
cps001: 限制轉調期間(六年)不得轉調司法院或法務部所屬機關 02/27 10:22
yamazaki2010: 如果是監獄管理員建議你重考比較快 02/27 11:03
yamazaki2010: 認識的一些朋友,就算面試上,但長官根本不放人 02/27 11:03
caumu: 學分如果超過十年就過期不能使用了 02/27 11:04
yamazaki2010: 你也可以問裡面同事,該所長官放人外調出去的機率 02/27 11:06
newrocco: 我妹的單位 有一個矯正職系轉一般行政的 現在是辦事員 02/27 11:11
newrocco: 我妹在公所 02/27 11:11
foone: 現職人員調任辦法第9條 02/27 11:30
amberaimer: 1服刑期滿2拿到銓審函3機關肯放人,學校要收你。以上 02/27 11:51
amberaimer: 皆備即可 02/27 11:51
popvalk: 你的派令上面應該有寫:六年內不得調派至司法院及法務部 02/27 18:01
popvalk: 以外之機關 02/27 18:01
popvalk: 想早點離開戒護區,看有沒有機會去外科室,不然就是再考 02/27 18:05
popvalk: 試了 02/27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