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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個假設性問題 廠商有明確違反契約事項 依照契約規定應予以罰處(罰金) 可是今天在會議中跟長官提及這件案子, 我說依目前情況來看,之後會有蠻大的機會要罰廠商, 結果長官態度頗曖昧不明, 一副意思是說罰了廠商,之後廠商會提履約爭議, 然後要我再去查清楚是否真的要罰 我後來有再去查相關資料,答案是很肯定要罰, 現在是擔心到時候簽罰款公文, 會被刁難發不出去 想問這情況該怎麼處理? 我可以檢舉政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44.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9500093.A.D67.html
jinnbest: 可以找政風幫忙簽意見,說檢舉太沉重03/14 22:06
IDfor2010: 等指示 這問題應該會往上報告03/14 22:07
ikj: 發不出去再說 你現在檢舉 不是很怪?03/14 22:09
FrankChaung: 先簽公文,說明你認為該罰的理由,看長官怎麼反應再說03/14 22:17
FrankChaung: 說不定理由充足且有依據長官就簽准了03/14 22:18
sichi: 先簽啊 到時候長官不斷刁難或是直接寫退回 要簽會或檢舉03/14 22:26
sichi: 再說吧 那樣你才有證據自保不是你不做沒提 不是嗎03/14 22:26
foone: 會政風跟主計啊03/14 22:34
fox1103: 罰"金"?還是罰鍰?03/14 22:53
Imuran: 包庇的有,但是亂罰然後被退的應該也不少03/14 23:04
Alphaz: 裁罰時長官會很小心是正常 刁了再說吧03/14 23:09
imaginefly: 先簽再說 沒簽到時說承辦人隱匿03/14 23:10
我說明一下好了 簽得過 我當然就不會去檢舉了 簽過了 就是準備下一步要履約爭議的資料 現在是想問萬一沒簽過時 該怎麼處理? 簽文當然一定都會政風 會計 但依據其他同仁經驗還有今天跟長官在會議上測風向 公文經過會計政風後 到最上層決行時可能會被打回來 這不是留證據自保就可以了 因為是竣工驗收瑕疵逾期改正 換句話說 沒簽罰處=等於放水驗收合格 ※ 編輯: shangchin (1.161.44.207), 03/14/2017 23:31:57
wave1et: 簽上去掛文號 等逾期 再寫報告 鬧大就好03/14 23:38
wave1et: 逼他核章 現在逾期是你辦事不積極03/14 23:39
Imuran: 看補充的最後一段,我相信您回去再翻翻權責分工表之後再03/14 23:43
Imuran: 考慮這個應該在什麼時候發動...03/14 23:43
Imuran: 竣工瑕疵不能被接受就是繼續逾期施工...同意報竣才有驗收03/14 23:50
Imuran: ,驗收瑕疵沒在複驗改善才有逾期...逾幾天要複驗通過才知03/14 23:50
Imuran: 道,一般這類逾期都在竣工計價單載明就好了..不用把長官想03/14 23:50
Imuran: 的這麼黑心,也是有自己沒搞清楚的可能03/14 23:50
okstephen1: 通常要罰廠商的文 要匯集很多人的意見(拖很多人下水03/14 23:54
okstephen1: )長官才會安心 最好不要自己主動認為該罰 打行政訴訟03/14 23:54
okstephen1: 麻煩 長官大概是在意這幾點吧03/14 23:54
KPWIN: 檢舉的話你可能要考慮日後的出路...03/15 06:58
wangkun: 公務生涯還很長03/15 07:36
JoeyWei: 有時黑掉不見得是壞事03/15 07:44
joe4756: 寧願黑掉 也不要進丟掉官03/15 07:55
BPM88: 先辦個會議,請大頭列席也給廠商說明機會?03/15 07:57
FrankChaung: 黑掉比進地撿鼠好……03/15 08:06
Roy3567: 人家長官還在測風向 裁罰簽寫上去他才會跟你說好不好03/15 08:23
maniaque: 一些樓民比較清楚,這種事情不是要砍頭就砍頭.03/15 08:28
maniaque: 就像南投縣長講的意思,一堆人可能搞不清楚真正的意思03/15 08:28
maniaque: 只講一句話,若原PO自認為"該罰",這是您的正義03/15 08:31
maniaque: 但,要是履約爭議,結果 "輸了", 那這個責任,你要扛嗎???03/15 08:32
maniaque: 看過同事接手過別人的案子,結果上工程會後,輸掉2/303/15 08:33
maniaque: 那,為何會輸掉 2/3 ? 當初不是也是 "認為該罰"????03/15 08:33
maniaque: 那,為何工程會那邊卻沒有支持當時承辦/主管的看法呢???03/15 08:34
maniaque: 到底,是因為自己對於履約應考量或應注意的法令或解釋03/15 08:34
maniaque: 沒有嫻熟,只單純從字面上"自認為"究逕予開罰...03/15 08:35
maniaque: 還是工程會比較站在乙方立場?? ^_^03/15 08:41
supe1: 黑掉跟被關...黑掉反而比較好..03/15 08:48
JoeyWei: m大,工程會認定檢調接受,承辦自己認定就...03/15 09:06
maniaque: 沒說承辦自己認定,課內自己先討論,然後跟長官討論03/15 09:46
maniaque: 然後翻翻法規翻翻解釋函,不要用單一想法03/15 09:47
maniaque: 今天工程會也是找委員來審案子,不是嗎??03/15 09:47
maniaque: 甚至有不解的地方,也可以先詢問工程會,不是嗎???03/15 09:47
JoeyWei: 通常是真的打到爭議工程會才會認真答覆,發文請中央函釋03/15 09:58
JoeyWei: ,結果大概都是引法條解釋模糊,然後請機關本權責妥處。03/15 09:58
JoeyWei: m大很認真,但現在圖利跟便民界限模糊,原po應該也是擔03/15 09:59
JoeyWei: 心這些。03/15 09:59
目前這案子已報竣,第1次驗收已結束,複驗期限在即,廠商擺爛表示不承認有缺失,不 願意改善,但我前面有說,缺失非常明確,除非瞎了雙眼看不見,廠商凹得很離譜,罰款 的金額跟天數計算,契約寫得很清楚該怎麼罰,這幾乎是不需要再去函釋。 現在這裡風氣很奇怪,長官常會因為擔心爭議而不敢罰廠商,我隔壁同事的廠商施工品質 比我的還糟糕,到現在沒有任何罰處成立,檢討會都開n次,光自己內鬨行政程序就鬧很 久,導致錯失開罰追究的期限,連府內的查核小組承辦都曾私下問我,隔壁的標案到底有 沒有「問題」? 若是在我之前單位,長官只要確認廠商是有明確缺失,二話不說會同意開罰,爭議就讓廠 商履約爭議,不管輸贏,至少是透過第三方是評斷,不是由甲乙兩方各自說了算數 看到上面推文竟然有人說爭議輸了,責任怎麼扛,這話聽起來真是不可思議,現在面子很 重要嗎?我若不罰廠商,讓廠商驗收合格,那是變成我要背上圖利廠商的罪名,看來有人 搞不太清楚這事情嚴重順序..... 然後也看了大家的推文,對這樣的事情好像也沒有很明確的建議.....那這樣對基層的公 務員有何保障呢...... ※ 編輯: shangchin (111.71.40.232), 03/15/2017 10:39:37
JoeyWei: 這就是基層的心酸呀,還有人覺得公務員只會泡茶聊天,民 03/15 10:55
JoeyWei: 間廠商都是菁英嗎? 03/15 10:55
Imuran: 情緒性用語XD 背景如果是驗收-複驗間而廠商擺爛不依驗收 03/15 12:13
Imuran: 紀錄改善,那也不是在這個時間簽扣罰...複驗結束確定廠商 03/15 12:15
Imuran: 沒有口嫌體正直得去改善並做成紀錄後,按照北市的範本是 03/15 12:17
Imuran: 會有第2次算逾期的改正(15.2),如果仍未改正就可以依採購 03/15 12:19
Imuran: 契約要項51去玩...所以要罰也不會是這個時間點罰... 03/15 12:21
Imuran: 罰錢前請詳閱契約書,程序走足長官還硬擋再來懷疑操守不遲 03/15 12:24
Imuran: 阿 既然您是承辦人,驗收通不通過的決定權根本不在您阿 03/15 12:29
依照台北市契約,第1次複驗不合格,給予第2次改正期限, 並從第1次複驗次日起算逾期罰款,每日總價金千分之一 我前面有講,改善期限還未到,但是目前狀況,他也來不及在期限前改善完成 所以我當然是等改善期限到,依據他最後完成改善的時間,計算罰款的金額 契約我有熟讀........... 驗收合不合格,不是我說了算, 但第1次驗收時,當場開出廠商有缺失的是主驗官, 現場有政風會計監驗,都是當場同意廠商有缺失, 可是驗收後,廠商完全沒有來改善,現場跟上次驗收時一模一樣, 你說,這樣複驗是會通過嗎....... 囧
libraghost: 搞不好長官在保護你也不一定 先簽會其他單位意見再說 03/15 12:47
libraghost: 反正先把事情釐清再說 03/15 12:48
forever0611: 台灣公務員就是要有你這種人才會進步 03/15 14:24
jinnbest: 你的簽不過是長官退文還是長官批不罰,長官批不罰那就是 03/15 14:28
jinnbest: 長官要被查,你怕什麼,長官退文不批主計會讓你付款?大 03/15 14:28
jinnbest: 家給的建議都很明確,是你交待的過程不清不楚 03/15 14:28
jinnbest: 另外,罰廠商和驗收合格是兩回事,請不要混為一談 03/15 14:30
長官怎麼可能批不罰....他當然是什麼都沒批..把文還給你, 叫你重寫,叫你把罰款的部分拿掉啊....... 這罰款文沒出去....是要怎麼竣工計價呢......
Sugarberry: 請先備齊程序,先發限期改正,沒反應再發警告,再沒 03/15 16:50
Sugarberry: 反應,才能討論罰款 03/15 16:50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5/2017 21:41:04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5/2017 21:46:07
jinnbest: 如果只是逾期幹嘛簽 就直接罰啊 我待過的單位都這樣處理 03/15 23:02
jinnbest: 又不是發票金額要修改 罰款從尾款扣 廠商有意見去找申 03/15 23:02
jinnbest: 訴 誰理首長啊 03/15 23:02
這......罰款不是要寫在公文內然後發文給廠商嗎.....這不就是簽搞嗎.... 直接罰也是簽核過才能發文........ 罰款從尾款扣,這是一定的吧,只是廠商知道從尾款扣之後,他會申請履約爭議 我不太懂你這段的意思
jinnbest: 你要不要先交待什麼叫(若不罰廠商,讓廠商驗收合格), 03/15 23:48
jinnbest: 驗收不過就只剩複驗或減價收受二條路,走減價就驗收扣 03/15 23:48
jinnbest: 款加計罰款,不會衍生逾期問題,若走複驗若沒在期限改 03/15 23:48
jinnbest: 正就罰逾期,罰到改為止 ,你到底是哪種?驗收合格指的 03/15 23:48
jinnbest: 是要推翻原認定還是要減價收受減到過然後又不罰嗎?你 03/15 23:48
jinnbest: 們長官說不罰是指哪一樣不罰?每一種狀況的處理和 能 03/15 23:48
jinnbest: 著力的程度不一樣,狀況若沒說清楚,除非大家能通靈,不 03/15 23:53
jinnbest: 然就是你能降駕,誰也沒辦法給很明確的建議?最沒辦法的 03/15 23:55
jinnbest: 辦法,就是把上面的退文原封不動再送上去啊,案子到時候 03/15 23:56
jinnbest: 結不了,就黑掉,反正你不是回m大說你知道事情嚴重性嗎 03/15 23:59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要減價收受 因為現在的狀況是改正期限尚未到期(這前面已經重複很多次了) 廠商未在改正期限內完成改正,以逾期論日計罰 現在連談減價收受的步驟都還沒有到達啊...... 長官也不是很明確說不罰,我公文還沒簽出去啊....改正期限也還未到... 都說是在會議中跟長官提醒這件事在未來幾個月預期可能會發生, 然後我得到的風向是暗示我不要罰錢不要惹事..... 複驗不合格會寫在複驗紀錄裡,並約定第2次複驗 而逾期罰款會從第1次複驗之次日起算(這我上面都寫過了) 而第2次複驗仍未合格,依照契約規定可採行減價收受或解約, 而罰錢的部分應該就是寫在這個階段的公文了 只是就是擔心這部分會被長官沖孔....
Imuran: 驗收不過還是可以自行叫人改善(重發包)請賠償啦,解約也 03/16 00:07
Imuran: 是能辦部份驗收...不過原po看來早有定見,佛渡有緣人...您 03/16 00:07
Imuran: 的長官辛苦了 03/16 00:07
驗收不過,要在更之後確定廠商無力改善或拒絕改善 才能辦理解約或減價收受,才能另外發包叫人改善 所以你講的部分跟逾期改正罰款是兩碼事子 ※ 編輯: shangchin (163.29.251.218), 03/16/2017 11:18:14
jinnbest: 我的經驗是逾期罰款直接寫在證明書的罰款欄,不簽不發文 03/16 21:50
jinnbest: 第二次複驗不合格,改採減價收受?現地如果和第一次複驗 03/16 21:53
jinnbest: 相同,那為何還要排第二次複驗?既然可以採減價,為何要 03/16 21:54
jinnbest: 除了算第一次複驗次日起的逾期?這樣有何意義? 03/16 21:54
jinnbest: 第一次驗收或第一次複驗不合格時就可以簽減價了不是嗎? 03/16 21:56
jinnbest: 如果是有改善之必要才有必要非排驗收不可,但這樣就不能 03/16 21:57
jinnbest: 採減價收受不是嗎? 03/16 21:57
jinnbest: 另外如果第二次複驗合格,你們有簽不罰成功的前例嗎? 03/16 22:04
可能我單位用的契約跟你不一樣吧.... 結算驗收證明書雖然是表格,但須用簽稿一起併陳,發函廠商, 會計會要求簽文內要詳述結算金額跟扣罰事項 台北市契約確實是明定第二次複驗不合格後, 機關再行考慮採行減價收受, 也明定第一次複驗不合格,要給予廠商第二次複驗的機會。 第二次複驗若是合格,會繼續辦結算驗收證明, 但是逾期改正是從第一次複驗次日開始起算扣罰, 所以我不太懂你意思, 第二次複驗合格,不可能簽不罰的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3:06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4:38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5:29
jinnbest: 第一次複驗合格不用罰,不合格要給第二次複驗,第二次複 03/16 22:36
jinnbest: 驗合格不可能不罰,那您擔心? 03/16 22:36
我會簽進去,但是擔心會被擋被刪文阿.... 會有這種擔心,也確實是有同事其他案子在辦理扣罰時, 被長官一再刁難簽不出去,最後超過究責期限無法罰 而我幾天前測風向後, 這兩天長官就開始一直要我再幫廠商找理由讓他們不用被罰... 這很奇怪啊....我為什麼要幫廠商解釋他的缺失是可原諒的呢... 很明顯長官就是害怕廠商去提爭議調解...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43:09
jinnbest: 不才請教,何謂究責期限? 03/16 22:48
同事的案子在施工過程有問題, 涉及因為設計缺失導致變更設計, 依照設計契約上有明定究責期限 還有多個監造不實的情事, 最後都沒有成立扣罰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56:15
jinnbest: 長官的原因先不討論,建議找政風主計幫忙簽意見簽重一點 03/16 23:05
jinnbest: 或破斧沈舟找熟識的審計商量追繳,一次就導正了 03/16 23:08
jinnbest: 或是您很有風骨的每次都簽罰,退件的電子記錄和文留好 03/16 23:19
jinnbest: 超過您契約的究責期限後他自然就准了,事後被相關單位追 03/16 23:19
jinnbest: 究責任時,您提出記錄和文夠完整,次數夠多應足以自保 03/16 23:21
appleseed: 唉 加油,這體系根本瘋了 01/18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