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77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職代錄取之後的選擇報到
時間Fri Apr 7 23:04:03 2017
最近應徵A、B、C機關的職代,而我的志願依序為C、B、A
目前的進展是A已確定錄取,B是面試完畢等候錄取通知,C則尚在等待通知面試的階段
A機關於電話中請我下禮拜辦理報到(聽口氣應是希望我禮拜一就能報到)
B機關依照我的評估應會在下禮拜公告面試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如果我想至少拖到B的結果出來在決定是否前往A報到該如何做?
或是我逕向A報到,若B或C錄取在辭職前往他機關報到?只是這樣做合適嗎?
麻煩有相關經驗或人事版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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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Lunacy: 先向A報到之後如果錄取辭職去其他機關可以,只是在A可 04/08 01:43
→ StLunacy: 能會被說話(以後再面試A可能會被黑名單),如果ABC是同 04/08 01:43
→ StLunacy: 一主管機關不同單位,可能妳在A報到BC就不會考慮用你 04/08 01:43
→ StLunacy: 若是ABC不同主管機關,以後也不會再投A的職代(或是知道 04/08 01:44
→ StLunacy: A連職代都很缺人),那就去報到吧 04/08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