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BUCKXMR: 瞭解了~感謝解說 04/12 20:16
推 onstar: 不是當事人,更正裁定當然不會寄給你 04/12 20:17
→ onstar: 更正裁定是寄給有收到原判決的當事人 04/12 20:17
→ onstar: 不是當事人,當然沒送達原判決,送一份更正裁定? 04/12 20:20
推 pk0943: 法院不會寄判決書或裁定正本給非當事人。 04/12 20:23
→ xoyster: 遇到過法院文書連當事人姓名都寫錯字 有夠廢 04/12 20:59
推 lovelyshu: 打錯字很正常,法院案件多沒注意到也有可能,但是這樣就 04/12 21:31
→ lovelyshu: 叫廢,所以樓上一定不廢,從來都沒打錯字,對吧 04/12 21:32
→ iLtz: 錯字位置也有分重要性的,樓上一概而談? 04/12 22:04
推 tingabc: 更正裁定也有救濟程序啊(我記得10日內可以提抗告) 04/12 22:34
→ tingabc: 所以不會寄給非當事人,行政機關也有公文錯的很離譜的啊. 04/12 22:34
→ tingabc: .. 04/12 22:34
推 tingabc: 大家公文量都很大,又不是每一件都會出錯,某樓大大應該 04/12 22:37
→ tingabc: 製作文書都不會寫錯字或打錯字,才會覺得有錯字很廢吧? 04/12 22:37
推 lovelyshu: 喔~~錯字位置有分重要性是吧~~但我看過狀紙連對造名字 04/12 22:39
→ xyz777: 更正裁定可以抗告,如碰到分割共有物當事人很多,有可能 04/12 22:40
→ lovelyshu: 都寫錯的,真不知道要怎麼說啊~~~ 04/12 22:40
→ xyz777: 裁定後要很久時間才確定,所以縱使要回覆也沒這麼快, 04/12 22:40
→ xyz777: 行政機關對這個應該也要有基本了解吧,跟一般公文回覆時間 04/12 22:41
推 lovelyshu: 連對造名字都能寫錯的當事人,不知道和所謂耍廢的法院 04/12 22:41
→ lovelyshu: 相比,又是如何呢? 04/12 22:42
推 tingabc: 而且有時候兩造會有某些「不理性」的人,要是拿個資啊、 04/12 22:42
→ tingabc: 隨便解釋法律啊、陳情啊什麼的真的就夠大家受的了... 04/12 22:42
→ xyz777: 不太一樣吧 04/12 22:42
推 lovelyshu: 樓上說得是啊~~~ 04/12 22:43
推 northcloud: 沒待過法院通常對法院的公文程序處理時間不太了解吧 04/12 23:04
推 wwlan: 推推 04/13 08:47
推 liberating: 推本篇 04/13 19:24
推 kelopi: 的確 沒收過原判決 要怎麼"更正" 04/14 00:49
推 chungrew: 推 04/14 18:28
→ mrfreud: 也太鄉愿 法院當然還是有職權自行裁定更正 更正後另行 04/17 09:16
→ mrfreud: 回文告知行政機關已更正 有何困難? 就是看不起不想回罷了 04/17 09:19
→ mrfreud: 法院為了結案一天到晚發文機關問解釋要求背書 自己被發文 04/17 09:20
→ mrfreud: 問事情就這副我最大的態度 難怪欠改革 積習已久啦 04/17 09:21
推 meaning12: 樓上想太多囉,忙都忙死了有什麼看不起??? 04/22 23:58
→ meaning12: ^好 04/22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