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要真找到那個不同意的公家機關勞工 才行 04/12 23:43
推 BlackCoal: 嫩耶,學某縣市改成用約僱人員就好,覺得勞基法不好就 04/13 00:01
→ BlackCoal: 繞過去呀 04/13 00:01
→ temuro: 用約僱人員可以當公務人員給政府拗的概念xdd 04/13 00:40
→ temuro: 勞基法未經多方考慮就修法上路產生的亂象真是多到不計其 04/13 00:45
→ temuro: 數 04/13 00:45
→ second137: 問勞工局得到的答案是說要與勞工協調,但不理它! 04/13 06:53
→ second137: 那有依中央人事主管機關的辦公行事曆辦公,卻要全國 04/13 06:54
→ second137: 數千個機關學校都要各自的與勞工協調,這是什麼爛政策 04/13 06:56
→ temuro: 我不太相信勞工局自己會去跟他們的員工協調 太可笑 04/13 08:04
推 fcz973: 他們的協調應該跟慣老闆一樣簽"自願"調班同意書 04/13 08:39
→ Kinus: 這次的勞基新法最倒楣的的確是機關自己,根本不是企業 04/13 09:55
→ temuro: 不理勞基法的公司還是不理 結果都是政府機關最無奈 機關 04/13 13:23
→ temuro: 的勞工同仁也深受其擾 04/13 13:23
推 asapoolu: 沒修法前就需要這道程序了,跟修法沒關係。 04/13 17:10
→ asapoolu: 我們是每年簽約前就先把次年的挪移安排好再簽。 04/13 17:11
→ temuro: 是跟修法沒關係沒錯,但因為現在修法後明定休息日這個名 04/13 18:16
→ temuro: 詞,所以這個問題才被特別突顯出來,而且如果是正常週六 04/13 18:16
→ temuro: 日休二日的人,在公家機關上班的人就照公家機關行事曆走也 04/13 18:16
→ temuro: 很合理,卻還要另外再補這個程序才適法,實在是很僵化。 04/13 18:16
→ temuro: 不過勞動契約跟工作規則如果已載明照公務人員行事曆,不 04/13 18:25
→ temuro: 知道是否可行? 04/13 18:25
推 asapoolu: 覺得不可行喔,這條目的在防止雇主單方面任意變更上班日 04/14 21:33
→ asapoolu: 對公家機關的勞工來說雇主就是政府,所以跟著公家行事曆 04/14 21:34
推 asapoolu: 等於是約定雇主說了算,應該跟立法目的有違背。 04/14 21:37
→ asapoolu: 不過正常來說應該沒有人會不同意彈性放假調移的 04/14 21:37
→ asapoolu: 就跑個程序而已,沒有多麻煩吧? 04/14 21:38
→ asapoolu: 如果是民間企業契約約定跟著公家行事曆走或許可行? 04/14 21:40
推 asapoolu: 補充一下,彈性補班放假是依勞基法30條3項辦理,只要經 04/14 21:53
→ asapoolu: 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就好,不需個別勞工同意。 04/14 21:54
推 asapoolu: 查了一下,應該還是要個別勞工同意才對,上面理解有錯。 04/14 22:25
→ temuro: 之前問過勞工局,他們的說法也是莫衷一是,問過其他機關也 04/14 23:37
→ temuro: 多沒在走這個程序,雖然看起來確實應該走這個程序沒錯,但 04/14 23:38
→ temuro: 如果有上百人勞工的機關,一個一個去跟他們簽署同意書大概 04/14 23:38
→ temuro: 被笑沒事找事做,尤其還要每年重新同意一次那真的是很誇張 04/14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