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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25/911372.htm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25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人員年資計發退與處理條例》,未來公務 人員退休併計黨職年資而溢領的退休金,預計有381人將被追回,溢領最多的是前考試院 長關中的1千多萬元,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也溢領9百多萬元,而前副總統連戰也在追討範 圍內。 被稱為「連戰條款」、與「黨職併公職」退休金相關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人員年資計 發退與處理條例》草案,立法院21日已排入本次立法院會討論事項,立法院長蘇嘉全24日 邀集朝野協商,但國民黨團表態不同意,民進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意見不一,因此協商無 共識,院會上午直接逐條表決。 根據三讀條文,黨、公職年資併計人員,應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退職給與;若重 算結果低於2.5萬元者,能續領2.5萬元;但現領總額已低於此金額者,不再重新核算,仍 領原有的金額。 同時,歷年累計溢領之金額,核發機關應於一年內要求所屬社團(救國團、國民黨等)返 還;政務人員部分,亦可直接向領受人要求。若是拒絕返還,即可進行追繳。已身故者, 遺族依法領取的撫慰金,也要依照新標準重新計算。 條例中明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的是國民黨各級黨部、早期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 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反共救濟聯盟 等社團人員。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除了連戰有領黨職併公職的退休金,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胡志強的教職、公職年資合 併計算不到15年,理論上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但他卻併入黨職年資,以平均餘命來算, 終身可溢領逾5400萬元。 不過,時代力量黨團仍痛批,此條例設定的樓地板並不合理,重新估算後低於2萬5千元者 ,還要由國家墊付至2萬5千元,「為何這部份要由國家出錢,應向國民黨討回!」國民黨 立委鄭天財則怒斥,政務人員他沒意見,但基層公務人員是聽從考試院「黨職併公職」的 決定,不是單一社團的要求,所以被認為多領的部份應由考試院負責。 ▲前副總統連戰溢領的退休金將被追討。(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胡志強目前已溢領近1千萬。(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前考試院長關中溢領逾1千萬元最多。(圖/資料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16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3106293.A.F02.html
zaibatsu: 這些人不差這點錢 04/25 15:51
恭喜以後不用跟黨併公的綁一起了
KEYs: 不差就不用追膩 04/25 15:53
KEYs: 恭你老木. 04/25 15:54
板規5
snake79715: 老天有眼 04/25 16:09
※ 編輯: inyo (122.147.161.45), 04/25/2017 16:13:20
matrix4096: XD 04/25 16:15
gt3glaylove: 留言很好笑! 04/25 16:44
segio: 砍這個一般公務員應該無所謂.. 04/25 16:45
ficp: 合理給推! 04/25 16:45
Terrykho: 雖然對一般無差,但追繳就是爽 04/25 17:08
geesegeese: 恭喜公務員奪回一些尊嚴。 04/25 17:39
piercingX: 追徵利息再給推 04/25 18:17
weijacky5168: 即便不合理但仍是合法的私人財產,可以向後停發但 04/25 18:29
weijacky5168: 不應向前追繳,這個政黨老是說轉型正義,但卻搞了一 04/25 18:29
weijacky5168: 堆有違憲爭議的事,給將來政黨輪替後別人也有轉型 04/25 18:29
weijacky5168: 正義的空間。 04/25 18:29
genewing: 小心以後公務員退休金也可以一句不公不義而被追回 04/25 18:49
nlevta: 太好了,已退人員領太多替代率曾破100%,可以叫他們吐錢回 04/25 18:55
nlevta: 來了,正義得彰,退撫基金也不會破產了 04/25 18:55
nlevta: 基金又要破產時就追回已退人員領的退休金 04/25 18:56
nolag: 基本上無所謂,但是以法感情來說覺得怪怪的 04/25 19:13
nolag: 樓上說的對,同理像薪資如果修個規定就要人吐錢也是詭異 04/25 19:19
geesegeese: 轉型正義就是溯及既往,立法了,公務員們請加油 04/25 19:21
geesegeese: 你們害怕站被正義嗎?那要看你拿到多少黨國好處 04/25 19:23
nolag: 你的轉型正義要有個邊界,否則操作上可以隨便入人於罪 04/25 19:24
snake79715: 關中也有現世報。爽 04/25 19:34
qwer1102: 轉型正義無限上綱 04/25 19:36
weijacky5168: 轉型正義也是要合憲,不是這樣亂整的! 04/25 19:37
qwer1102: 轉型正義居住正義公平正義...學共產黨嗎 04/25 19:38
littlehost: 這個合理,但其他呢? 04/25 19:55
littlehost: 轉型正義就是朔及既往?誰說的?難怪政府趕這樣搞, 04/25 19:56
littlehost: 亂搞都有人支持 04/25 19:56
howard32114: 轉型正義拒絕無限上網 04/25 19:59
naemoe: 我永遠不會忘記關中擔任院長時對現任公務員做了什麼 04/25 20:12
islm: 考績記丙等……好像都是基層扛? 04/25 20:23
louis123321: 轉型正義真的有可能可以溯及既往阿... 04/25 20:26
louis123321: 但這件事我是不確定跟轉型正義有沒有關係啦 XDDD 04/25 20:26
onstar: 看到新聞提關中,有莫名的好笑,之前他一直在喊改革 04/25 20:28
littlehost: 有可能跟就是差很多吧 04/25 20:37
JoeyWei: 這案符合轉型正義的定義嗎?要不要google一下什麼叫轉型 04/25 20:39
JoeyWei: 正義 04/25 20:39
jennywalk: 不太懂怎麼往前追繳... 04/25 20:52
pppyy: 黨職併公職本身就是件違憲的事 04/25 21:28
nlevta: 違憲的事一堆,釋字都700多號,沒印象有法規宣告違憲叫依 04/25 22:12
nlevta: 規定領錢再叫人吐錢的 04/25 22:12
het97306: 公務員就是被這些黨國遺老害慘了 04/25 22:34
maniaque: 又多一個準備被大法官判違憲的法律.... 04/25 22:54
yang0623: 不知道有些人在悲憤什麼? 改革不公不義天經地義 04/25 22:57
yang0623: 還是說黨國大老被改革 小老百姓會痛? 04/25 22:57
kynoko: 轉型正義本來就要溯及既往,不然怎麼二戰過那麼久了還有前 04/26 00:36
kynoko: 納粹頭子被判刑 04/26 00:36
weijacky5168: 為什麼刑法要有追訴期?為什麼民法要有時效規定? 04/26 06:41
weijacky5168: 都是在維持一個法安定性,在安定的法律社會,人才 04/26 06:41
weijacky5168: 能夠妥善規劃自己的未來,企業才能妥善規劃自己的發 04/26 06:41
weijacky5168: 展。今天動不動就打著轉型正義的旗幟去要求追繳自然 04/26 06:41
weijacky5168: 人的財產,違反的行政處分尚有信賴保護之適用,何況 04/26 06:41
weijacky5168: 這些人的財產是制度合法取得的,即便它是不當,但 04/26 06:41
weijacky5168: 仍是合法。假日轉型正義就可以追繳...,那奉勸黨產會 04/26 06:41
weijacky5168: 的員工快辭職,這個酬庸黑機關將來政黨輪替如被抓 04/26 06:41
weijacky5168: 來清算,你的財產也有不保的一天。 04/26 06:41
applez: 資進黨吃軟怕硬 關連不繳 資進黨也只能吠吠而已 04/26 08:18
jsabc: 關中:不要考上等退休!!!!!!!!!!!!!!!!!! 04/26 08:41
banmi: 這個會違憲? 當初連行政命令都沒有,有可能違憲嗎? 04/26 08:46
colbert0626: 關中就是改別人很大聲 有關自己就裝沒事.. 04/26 15:04
howard32114: 某些人邏輯 就知道立場有多偏了 04/26 17:08
tsui1206: 轉型正義這麼好用,那慰安婦都快走光了還不趕快追? 04/26 18:21
tsui1206: 在這種政府手中只是拿來騙騙人的,正義就是正義,一條線 04/26 18:22
tsui1206: 畫下來就看得出鬼話誰都會說,轉來轉去都是利益 04/26 18:23
nolag: 法規不合理是一回事,朔及既往是另一回事。 04/26 21:05
nolag: 不是法規不合理就可以打著轉型正義大旗去朔及既往 04/26 21:05
lovelyshu: 關中溢領最多啊~看到他和商鞅一樣改革改到自己,開心 04/26 21:58
lovelyshu: 不過商鞅改革倒真是強了秦國,但關中....科科 04/26 22:00
nlevta: 黨職併公職怎麼沒規定,昨天的聯合報就查到當年的依據(行 04/27 09:45
nlevta: 政命令,已廢),以現在角度當然不合理,但這樣就追溯,那 04/27 09:45
nlevta: 是追殺,當時這群人要是知道未來要追繳,還有人要黨職轉 04/27 09:45
nlevta: 公職? 04/27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