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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ger70349 (roger70349)》之銘言: : 詢問各位先進 : 小弟在辦理公務汽車採購,該採購案是走供契的在驗收時忘了通知會計室跟政風室,碰到 : 這種狀況要如何處理? : 在付款簽上要如何說明原因有範例嗎?謝謝。 根據各位先進給小弟的建議,小弟仍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若重辦整個驗收程序的話,是否要在簽呈中說明重辦驗收的原因? 2.因該部公務車已經在使用中,這樣重新辦理驗收的話,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廠商可能會報怨。 3.之前辦過十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在驗收時好像都沒說要會辦會計跟政風, 但十萬元以上就需要吧。 小弟之前辦的都是十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這是第一次辦這種公告金額以上的且是供契 的,更好玩的是,這個付款簽一路蓋到會計室才被告知驗收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28.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6505120.A.F12.html
mygod15: 觀念有問題喔!採購不分金額皆須會政風會計,詳見錯誤態 06/04 00:20
mygod15: 樣。另外廠商抱怨就不要領錢,不要把責任拿到自己身上扛 06/04 00:20
mygod15: ,該必備的程序仍須執行,調查局、審計是不會管你理由, 06/04 00:20
mygod15: 程序錯就是不對。以上供參 06/04 00:20
wands: 廠商抱怨? 還好吧 又不是叫廠商重送一台新車來驗收 06/04 01:00
wands: 等真的驗到有問題要換一台新車 廠商要抱怨還來的及 06/04 01:01
realnofish: 程序有誤遭抱怨你也只能吞 06/04 03:19
awanderer: 不分金額都要會政風會計?哪個錯誤態樣? 06/04 07:51
Crossbearer: 需不需要說明原因可能要看你們機關,當作沒驗收過重 06/04 08:49
Crossbearer: 簽一次也是方法之一,反正都要重跑一次程序,不過主 06/04 08:49
Crossbearer: 驗在驗收時沒問監辦人員也照驗喔? 06/04 08:49
labil01: 可以的話,當作你們從未驗收過,那次作為驗收「前」檢查 06/04 10:05
labil01: ,俾利驗收作業順遂。 廠商要麻煩他們一下,主驗都通過 06/04 10:05
labil01: 了,原則上會計政風監驗的是「程序」,除非明顯不符被看 06/04 10:05
labil01: 到,不然一般不會干涉實質驗收(也不負責任) 06/04 10:05
mk2mk3mk4: 法有明示十萬以下得不通知監辦派員;你該煩惱的是是否 06/04 11:02
mk2mk3mk4: 會被究責甚或送辦,而不是廠商生氣與否,畢竟廠商還沒 06/04 11:02
mk2mk3mk4: 拿到價金;提醒你別在那邊嘲諷會計太晚發覺,錯的是你 06/04 11:02
mk2mk3mk4: 沒有簽驗收程序 06/04 11:02
mk2mk3mk4: 程序補正是好事也是應當,別煩惱太多 06/04 11:04
Crossbearer: 我覺得這只是小事,程序出錯補正而已,不到究責送辦 06/04 11:27
Crossbearer: 這麼嚴重,頂多被唸一下下次要注意,採購鳥事一大堆 06/04 11:27
Crossbearer: ,這算小的了 06/04 11:27
wave1et: 別怕認錯拉,頂多吃乙,行政懲處,走歪路地減鼠找上你更麻 06/04 12:03
wave1et: 煩 06/04 12:03
a9301040: 這種小事念一念而已,重簽=沒有犯錯,一錯再錯才是真錯 06/04 13:43
a9301040: 原PO觀念要正確,能補正的都是小事,就補正 06/04 13:44
a9301040: 沒有人不會犯錯的,及時補正是最重要的 06/04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