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god15: 觀念有問題喔!採購不分金額皆須會政風會計,詳見錯誤態 06/04 00:20
→ mygod15: 樣。另外廠商抱怨就不要領錢,不要把責任拿到自己身上扛 06/04 00:20
→ mygod15: ,該必備的程序仍須執行,調查局、審計是不會管你理由, 06/04 00:20
→ mygod15: 程序錯就是不對。以上供參 06/04 00:20
推 wands: 廠商抱怨? 還好吧 又不是叫廠商重送一台新車來驗收 06/04 01:00
→ wands: 等真的驗到有問題要換一台新車 廠商要抱怨還來的及 06/04 01:01
→ realnofish: 程序有誤遭抱怨你也只能吞 06/04 03:19
推 awanderer: 不分金額都要會政風會計?哪個錯誤態樣? 06/04 07:51
推 Crossbearer: 需不需要說明原因可能要看你們機關,當作沒驗收過重 06/04 08:49
→ Crossbearer: 簽一次也是方法之一,反正都要重跑一次程序,不過主 06/04 08:49
→ Crossbearer: 驗在驗收時沒問監辦人員也照驗喔? 06/04 08:49
推 labil01: 可以的話,當作你們從未驗收過,那次作為驗收「前」檢查 06/04 10:05
→ labil01: ,俾利驗收作業順遂。 廠商要麻煩他們一下,主驗都通過 06/04 10:05
→ labil01: 了,原則上會計政風監驗的是「程序」,除非明顯不符被看 06/04 10:05
→ labil01: 到,不然一般不會干涉實質驗收(也不負責任) 06/04 10:05
→ mk2mk3mk4: 法有明示十萬以下得不通知監辦派員;你該煩惱的是是否 06/04 11:02
→ mk2mk3mk4: 會被究責甚或送辦,而不是廠商生氣與否,畢竟廠商還沒 06/04 11:02
→ mk2mk3mk4: 拿到價金;提醒你別在那邊嘲諷會計太晚發覺,錯的是你 06/04 11:02
→ mk2mk3mk4: 沒有簽驗收程序 06/04 11:02
→ mk2mk3mk4: 程序補正是好事也是應當,別煩惱太多 06/04 11:04
推 Crossbearer: 我覺得這只是小事,程序出錯補正而已,不到究責送辦 06/04 11:27
→ Crossbearer: 這麼嚴重,頂多被唸一下下次要注意,採購鳥事一大堆 06/04 11:27
→ Crossbearer: ,這算小的了 06/04 11:27
→ wave1et: 別怕認錯拉,頂多吃乙,行政懲處,走歪路地減鼠找上你更麻 06/04 12:03
→ wave1et: 煩 06/04 12:03
推 a9301040: 這種小事念一念而已,重簽=沒有犯錯,一錯再錯才是真錯 06/04 13:43
→ a9301040: 原PO觀念要正確,能補正的都是小事,就補正 06/04 13:44
→ a9301040: 沒有人不會犯錯的,及時補正是最重要的 06/04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