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驗收付款問題
時間Mon Jun 5 21:50:58 2017
: : 3.之前辦過十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在驗收時好像都沒說要會辦會計跟政風,
: : 但十萬元以上就需要吧。
: 您基本觀念 需要重新建立
: 不然真得很危險
: 所有採購驗收 都適用監辦規定
: 而小額採購驗收 是因為 細91和101 及
: 未達公告金額(各主管機關自訂)監辦規定省略有關單位(政風)
: 参本版#1OBcgKml
: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9436948.A.C2F.html
其實原po這點沒說錯
未達公告金額監辦辦法第5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承辦採購單位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
收時,得不通知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其通知者,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得不
派員。
: : 小弟之前辦的都是十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這是第一次辦這種公告金額以上的且是
供契
: : 的,更好玩的是,這個付款簽一路蓋到會計室才被告知驗收有問題。
: 基本上 承辦要把 比自己大的長官都當 採購白癡...
: ^^錯字 "紙" 才對...XD
: 另外 建議 採購課程 能上就上...
: 公務生涯 很難不採購...
: : --
: : 推 mygod15: 觀念有問題喔!採購不分金額皆須會政風會計,詳見錯誤態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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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ygod15: 樣。另外廠商抱怨就不要領錢,不要把責任拿到自己身上扛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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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ygod15: ,該必備的程序仍須執行,調查局、審計是不會管你理由, 06/04
00:
: : → mygod15: 程序錯就是不對。以上供參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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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wands: 廠商抱怨? 還好吧 又不是叫廠商重送一台新車來驗收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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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wands: 等真的驗到有問題要換一台新車 廠商要抱怨還來的及 06/04
01:
: : → realnofish: 程序有誤遭抱怨你也只能吞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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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awanderer: 不分金額都要會政風會計?哪個錯誤態樣? 06/04
07:
: ...my兄指的是1/10以下採購錯誤態樣...
: 不過裡面用字 是誤以為不用驗收 講成 不分金額皆須會政風會計 是不精確
: 應該是說 驗收 都要監辦 只是透過 細則和規定 簡化驗收的部分程序
: : 推 Crossbearer: 需不需要說明原因可能要看你們機關,當作沒驗收過重 06/04
08:
: : → Crossbearer: 簽一次也是方法之一,反正都要重跑一次程序,不過主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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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rossbearer: 驗在驗收時沒問監辦人員也照驗喔?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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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labil01: 可以的話,當作你們從未驗收過,那次作為驗收「前」檢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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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labil01: ,俾利驗收作業順遂。 廠商要麻煩他們一下,主驗都通過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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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labil01: 了,原則上會計政風監驗的是「程序」,除非明顯不符被看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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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labil01: 到,不然一般不會干涉實質驗收(也不負責任)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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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k2mk3mk4: 法有明示十萬以下得不通知監辦派員;你該煩惱的是是否 06/04
11:
: : → mk2mk3mk4: 會被究責甚或送辦,而不是廠商生氣與否,畢竟廠商還沒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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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k2mk3mk4: 拿到價金;提醒你別在那邊嘲諷會計太晚發覺,錯的是你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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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k2mk3mk4: 沒有簽驗收程序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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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mk2mk3mk4: 程序補正是好事也是應當,別煩惱太多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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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 不要敵視快計/政風
: 很多時候 政風/會計 是檔外機關質疑貴機關違法的第一條防線
: : 推 Crossbearer: 我覺得這只是小事,程序出錯補正而已,不到究責送辦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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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rossbearer: 這麼嚴重,頂多被唸一下下次要注意,採購鳥事一大堆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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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rossbearer: ,這算小的了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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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too
: : → wave1et: 別怕認錯拉,頂多吃乙,行政懲處,走歪路地減鼠找上你更麻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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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wave1et: 煩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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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 能補正的都不會到您說得這麼嚴重
: 遙想當初... 剛辦採購時... 不知道被 機關首長"口頭告誡"幾次了...XD
: : 推 a9301040: 這種小事念一念而已,重簽=沒有犯錯,一錯再錯才是真錯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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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9301040: 原PO觀念要正確,能補正的都是小事,就補正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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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9301040: 沒有人不會犯錯的,及時補正是最重要的 06/04
13:
: 是阿~~~
: 不要怕採購... 採購可以算是很有準則的行政程序了...
: 法再怎麼多 都比隔壁辦工程的少很多了... :) <--記得這樣安慰自己
: 採購法就看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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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ygod15: 最主要是審計會刁“得”不派員的原因,所以嚴格來說只是 06/05 21:55
→ mygod15: 多發文,卻讓程序更完備。雖然小額採購很少查,不過難保 06/05 21:55
→ mygod15: 哪天審計會一時興起去查核。 06/05 21:55
→ awanderer: 不通知就不用檢討不派員了!我都不知道了,怎麼還會要 06/05 22:10
→ awanderer: 派員呢? 06/05 22:10
推 a9301040: 機關文化決定很多事情,有些成文法比不上習慣法,就是去 06/05 23:05
推 a9301040: 適應習慣法 06/05 23:05
推 mk2mk3mk4: 審計不會那麼無聊去刁有「得」字的條文了,畢竟他們很 06/05 23:54
→ mk2mk3mk4: 注重成功率 06/05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