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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只是做登載不實的發票 像是買電腦 卻是報維修費 但是電腦主管也沒帶回家 而是真的放在辦公室做公務用 那懲處會比較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9.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9512775.A.78C.html
jackdawliu: gg,自首吧,你這種人家最積極辦 07/08 19:52
wwweagle: 你問了,大家都知道啦! 07/08 20:02
aedonkey: ip已鎖定,上班日單位準備查水錶 扣扣開門阿 07/08 20:04
s8960046: 偽造文書。。。。 07/08 20:10
CHPBCID: 汗 07/08 20:21
augustlion: 還不自D嗎? 07/08 20:36
birth0302: 等一下有人會轉八卦版你就GG 07/08 20:39
aedonkey: 不用轉就GG, 這黨工有狗多,喜愛啃公骨頭 07/08 20:45
a9301040: 跟這ID認真... 07/08 20:56
pihan: 刑法213 214 啊 07/08 22:13
pk0943: 這id通常是來亂的 07/09 09:00
nldwmg: 余文只是因為發票量太大,核銷工作做不來,才用家裡大額發 07/09 11:45
nldwmg: 票去換公務小額發票,這樣可以少做許多工作,被抓到就出事 07/09 11:46
nldwmg: 沒抓到就沒事 07/09 11:46
ECM: 看到研考就想吐,看到審計就像吐口水 07/16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