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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怕大家誤會政府只想賴帳,祭出逃脫條款,特此澄清。 https://goo.gl/kcHWwv 澄清文 https://goo.gl/ovsppA 臉 書 https://goo.gl/P1J5Dy 澄清對象新聞 文字版 107.7.10 年金改革方案正確解讀看過來-網路流傳一篇「只差一天離職,竟損失65萬!年 金改革後,千萬別忽略這項魔鬼條款」的文章,其實是片面錯誤解讀年改方案,尤其文章 內還提示,有生涯規劃要轉換跑道的現職公教人員要注意修法後的損失,暗示要在修法前 離職比較有利,然而這並非全然正確,為了大家權益著想,讓小編來說分明;相關內容亦 同在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官網澄清了哦。 針對某讀者投書媒體,質疑「這次年金改革政府大開倒車,只要公務員辭職,只能領回自 繳的費用,是擔心在職員工因為這次年金改革提前落跑,想出一個懲罰員工辭職的『防脫 逃條款』」等說法,明顯是該名作者對年金改革方案片面解讀,完全忽略年金改革方案整 體性規劃。事實上,本次經三讀通過的公教人員年改法案中,對於法案施行以後離職的公 教人員,訂有「年資保留與年資併計、年金分計」的規定,以使離職公教人員原有公職年 資退休給與,得到充分保障,也因此同步取消離職公教人員領回政府撥繳退撫基金費用本 息的規定,如此規劃絶不是所提是對辭職公教人員的「防脫逃條款」,更不是政府在迴避 雇主應負的退休金責任。 至於本次修法前、後離職公教人員的權益事項差別為何,再進 一步說明如下: 一、 在新法施行前,公教人員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時,如具有退撫新制實施前的舊 制年資,完全無任何給付;如具有退撫新制實施後的新制年資只能申請領回所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若要連同政府撥繳部分一併領回,在公務人員部分,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4條規定,至少要繳費滿5年以上且未因案被免職或撤職;在教職員部分,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規定,則僅有在35歲或45歲離職時,才能併同政府撥繳部分的費用本息一起領回。此外,申請領回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的年資,日後若再任公教人員,不得繳回原領費用本息,也無法再併計公教人員退休年資。 二、 在新法施行後,任職滿5年以上離職的公教人員,可以選擇保留年資,等到65歲6個 月內申請領退休金,任職年資如果滿15年以上,還可以支領月退休金;若有轉任私部門者 ,在原公職年資不足15年情形下,可以併計私部門年資成就公職月退休金請領條件,至65 歲6個月內申請月退休金。 三、 綜合來說,在新法施行後離職者,如果不選擇申請發還自己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本 息,還可以選擇適用「年資保留與年資併計、年金分計」規定,此相較於新法施行前離職 者,對於離職公教人員原有公職年資退休給與更具保障。換句話說,在新法施行前、後離 職,在退休金權益上確實有不同,但絶非如本篇作者文章內所指「在新法施行後離職,就 會損失65萬」。因此,所有規劃轉換跑道(至私人企業)的公教人員,確實應該審慎思考 ,再作出最佳決定。 ----------------------------------------------------------------------------- 感謝銓敘部的說明,經過這番說明後更加確立這就是 「防逃脫條款」 與 「政府想賴帳」 不是不給你退休金 不是想賴帳 但請65歲再來 -- ◥█████◣▉▉▉█ ▉◢█▉█◣▉██▉ ◥██ █▌▉▉▉▉◥█◤█▇▉█◥▉█▇ ◢███◤ ◥███▉██▉ ▉ █ ▉█ ▉█▇▉ ◢██◤ ▉▉▉◢█▉██◣██▉ █◤ 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8.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9685951.A.781.html d88647511: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7/10 19:28
het97306: 到時候再來個多繳,少領,你原本可以領的數目,30年後 07/10 19:30
het97306: 都被砍光了,沒有個人帳戶的65歲領都是騙人的 07/10 19:30
cue: 任職年資如果滿15年以上,還可以支領月退休金。指滿15年離職 07/10 19:31
cue: ,到65歲可領月退嗎? 07/10 19:31
cue: 不用25年? 07/10 19:31
het97306: 政府目前最擔心擠兌的效應,所以能拖就脫,標準賴帳心 07/10 19:31
het97306: 態,務必了解其本質 07/10 19:31
het97306: 15至65歲是工作年齡,你覺得有需要那五年年資來讓自己 07/10 19:35
het97306: 滿15年領月退?? 07/10 19:35
windfin: 嘻嘻。等同無息借貸給政府20~30年呢 何況那時要是年金破 07/10 19:37
windfin: 產就不用領啦。真是好棒棒 07/10 19:37
cyc8071: 07/10 19:39
likewind88: 如果新法上路,工作五年離職,領了自提的本息,65歲 07/10 19:39
likewind88: 時還可以請領退休金嗎 07/10 19:39
我的解讀 「保留年資」就是把你的五年自提放在政府那 這樣就能夠領退休金 要全領光 就是沒有保留年資了
het97306: 把錢丟到退撫老鼠會真是傻了,而且2023年成立新基金, 07/10 19:40
het97306: 沒有小老鼠補進來,會繼續存在嗎 07/10 19:40
※ 編輯: d88647511 (36.231.168.185), 07/10/2017 19:41:53
TianDaDiDa: 太高招了,等到那時時空背景不同 07/10 19:41
TianDaDiDa: 會不會又煽動仇恨讓公務員領不到這筆錢 07/10 19:42
煽動20年後的軍公教 那時候的水準不知如何 應該更好煽動 ※ 編輯: d88647511 (36.231.168.185), 07/10/2017 19:45:42
jennywalk: 年金改革什麼時候有作整體性規劃了? 07/10 19:54
tmwckebbhf: 一樣的錢放20年後,考慮通膨實際還剩多少錢呢?這叫3 07/10 19:54
tmwckebbhf: 小保障,真當大家白痴嗎? 07/10 19:54
GIFT1988: 30年前 65萬多大 30年後勒?講幹話 07/10 19:57
seiryou: 那我可以公務員做1年 去私部門做14年 領公務員月退嗎? 07/10 20:05
nldwmg: 自打臉,防脫逃條款無誤﹗ 07/10 20:06
seiryou: 如果真的不是防脫逃 為何不開放選項讓人選? 07/10 20:08
nldwmg: 那個法條當初是為了有些人勞工年資不滿15年,公務年資也未 07/10 20:10
jimgod1090: 真當大家白痴喔,不能選會比可以選更有"保障" 07/10 20:10
nldwmg: 滿15年,造成兩邊都無法月退的配套,根本跟原來的質疑無關 07/10 20:11
Lorry119: 銓敘部認證,99啪大所言為真 07/10 20:11
TianDaDiDa: 看看這政府處理國旅事件就知道,拗公務員的被說成是 07/10 20:11
TianDaDiDa: 福利,哪天這筆政府應提撥的被說成是福利也不意外 07/10 20:11
TianDaDiDa: 還有人相信這政府嗎… 07/10 20:13
nldwmg: 另外,保留年資部分更是強迫公務人員只能把當初繳的留到65 07/10 20:20
nldwmg: 歲以後才能申請,果然是防脫逃條款﹗ 07/10 20:20
xier: 講那麼多理由幹嘛,真正不怕脫逃的話,舊法年資就還給員工 07/10 20:23
xier: 按舊法選擇的自由,就是那種經營要倒要倒的公司才會強迫債權 07/10 20:23
xier: 人以債作股當冤大頭股東 07/10 20:23
djcc: 直接下結論 爽!!! 我解釋完了 不聽不滿意是你家的事 呵呵 07/10 20:27
nldwmg: 銓敍部: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信了﹗ 07/10 20:28
spector66: 銓敘部 07/10 20:29
xier: 坦盪的作法就是讓人自選,看了政府對公務員退休金態度感到沒 07/10 20:31
xier: 信心的,舊法部分隨時准按舊規定離職領錢回家,這才正當合理 07/10 20:31
xier: DPP就不敢,還屁話一堆 07/10 20:32
z1212345: ????? 07/10 20:40
TEYU21: 超爛 07/10 20:49
aedonkey: 可憐痊癒部同仁,後面痔瘡DDT拿著槍請他出來解釋 07/10 20:54
els190325: 怕被發現真相... 07/10 20:54
Kinus: 辛苦銓敘部承辦人了,必須為自己也不見得認同的政策想法設 07/10 20:55
Kinus: 法辯護和自圓其說,可憐,唉 07/10 20:56
Kinus: 剛再把這篇辯護看了一遍,覺得其實他們沒有反駁到那個觀點 07/10 21:05
Kinus: 畢竟oldgung大大那篇文章的觀點確實都是新法的條文,他們反 07/10 21:07
Kinus: 駁不掉,他們只能繞圈說「喔是因為你們沒注意到新法還有另 07/10 21:08
Kinus: 外的好處啦」 07/10 21:08
Kinus: 但問題是新法有另外的好處不代表新法的壞處部分就不存在了 07/10 21:08
set852064: 垃圾賴賬政府 07/10 21:09
Alphaz: 蔡皇找的部長怎麼都那麼噁爛 不怕下地獄? 07/10 21:11
xier: 它新聞稿這個落了兩天才發出來,亂改辦公室搞了這新法一年, 07/10 21:13
xier: 按常情應該要能秒出新聞稿,可見確實很難拗 07/10 21:13
chungrew: ...... 我髒話差點罵出來 07/10 21:13
chungrew: 這不就證實了 07/10 21:14
chungrew: oldgung大說的完全正確啊 07/10 21:14
set852064: 謠言是假的,賴賬是真的,無恥 07/10 21:15
fcz973: 反正就是不能結清啊,廢話一堆。65歲的時候是能領多少 07/10 21:18
BlackCoal: 大家都是公務員,以為只講漂亮話就看不出來隱藏在背後 07/10 21:55
BlackCoal: 沒提的是什麼意思? 07/10 21:55
het97306: 實問虛答不就是這樣,各大首長信箱都是這樣訓練承辦的 07/10 22:05
acezero: 銓敘部不意外 07/10 22:07
axyz: 銓敘部廢物公務員什麼時候要揭竿起義? 07/10 22:20
Amygo: 要是沒活到65歲就葛屁 政府就不用付了 台灣史上最無恥總統 07/10 22:20
ad58520: 有點後悔當初離職沒有直接領回退撫,現在想申請發還好像 07/10 22:23
ad58520: 有點麻煩@@ 07/10 22:23
roy147yo: 購買補繳兵役年資的錢(含雇主提撥)可不可以還大家... 07/10 22:28
soseper123: 那就是賴帳,幹,我就是不爽給詐騙集團錢,憑什麼不 07/10 22:29
soseper123: 給我領,放在詐騙集團那只會虧 07/10 22:29
cchaha: 蔣幹 是你? 07/10 22:29
jiaful: 那些承辦人怎麼能說這種話...大家不都是一樣的嗎... 07/10 22:31
set852064: 賴賬無誤,無恥蔡政府 07/10 22:34
Amygo: 該不會銓敘部是故意做球 打臉文很快就會出來被瘋狂轉載? 07/10 22:37
zzzzaaaa: 官員就是要替政策辯護,即使這政策像屎一樣,可悲的生態 07/10 23:24
naomi1988: 無恥幹話無誤 超會掰 07/11 00:32
AraneCue: 根本避重就輕的回答 07/11 02:23
AraneCue: 出來說:不是不給,只是65歲才給哦~ 真是講幹話一流 07/11 02:24
set852064: 臉皮要多厚才能寫出這篇「澄清文」 07/11 06:35
gon12: 壓榨員工很會 07/11 06:50
nldwmg: 應該是拿著槍叫承辦人寫出來的﹗ 07/11 08:35
woodyj: 銓敘部不意外,可以廢一廢了 07/11 09:32
set852064: 現在的銓敘部跟本廢物,併入行政院算了 07/11 19:09
scannol: 了不起 擺明就是要賴到65歲 07/11 20:14
CoolboxXD: 說來說去就是要賴帳嘛,銓敘部賽淋涼 07/12 01:47
knml: 笑死人 07/13 22:52
encoreg57985: 廢話真多 簡單說就是鼓勵(ㄑㄧㄤˊㄆㄛˋ)不結清 07/15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