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omi1988: 大推 !!!!!! 07/11 12:15
推 garylulu: 讚 07/11 12:16
推 cchaha: 你不會被自殺嗎 07/11 12:16
推 treee: 推 07/11 12:18
推 spector66: 主管機關最會的就是實問虛答問東答西阿 07/11 12:21
推 Monde: 寫得很清楚,推 07/11 12:22
推 wingstar: 推,但安全要注意 07/11 12:25
推 tanger: 只能給推了!! 07/11 12:25
推 xier: 推"搶走褲子"的神譬喻 07/11 12:26
→ xier: 正是如此 07/11 12:26
推 RealKazuya: 我想你很快就會被政風約談了,這個爛政府什麼都做得出 07/11 12:34
→ RealKazuya: 來 07/11 12:34
推 magic613: 政風可能會問你稿費多少,有沒有另外領報酬啥的吧 07/11 12:36
推 aedonkey: 你在綠衛兵文革面前還敢打臉,不推不行先烈保重 07/11 12:36
推 maniaque: 其實政府設計這個制度,故意欠缺一個要件 07/11 12:37
推 mikeway: 推 07/11 12:37
推 jolin311145: 推 07/11 12:37
→ maniaque: 好吧,那假設我107新退休法,五年後決定領回自提撥之後 07/11 12:37
→ maniaque: "我六十五歲時,還有什麼可以領取"???? 07/11 12:38
→ maniaque: 配合版大的追踢,大家應該或多或少 已經發現問題點 07/11 12:38
推 sixonze: +1 已點閱 07/11 12:39
→ maniaque: 政府要怎樣面對 "我還存在退撫基金的政府提撥"這一塊?? 07/11 12:39
推 darkseagrass: 大推!!!!!! 07/11 12:39
→ maniaque: 我因為法令,當下無法領回,那我65歲時"可不可以領回"??? 07/11 12:39
推 tk88769: 推!這種垃圾政府根本沒啥好信任的 07/11 12:39
→ maniaque: 你政府在我未滿65離職時,只允許我領回自提撥 07/11 12:40
推 grayaqua: +1點閱+分享 07/11 12:40
推 TianDaDiDa: 推推 07/11 12:40
→ maniaque: 那,無法領取的政府提撥,在公務員屆滿65時,請領權力在哪? 07/11 12:40
→ maniaque: 以現行法令就是 "消失了" 07/11 12:41
新法第86條第2項規定,只有離職且未支領「退撫給與」者,才能合併年資計算
二讀立法說明也寫了,退撫給與就是包含「離職退費」
也就是假如你辭職且領過「離職退費」(就是自繳部分),未來就不能合併年資計算
簡單講,只要你辭職從政府身上領回任何一毛錢,他就可以直接免除自己雇主提撥退休金的義務
所以以後新法第9條第2項簡稱「脫褲子條款」,第86條第2項簡稱「加外套條款」
兩者合稱「懲罰不信任政府條款」XDD
→ maniaque: 107退休法就是 "政府提撥自動消失了" 07/11 12:41
→ maniaque: 那,這不叫防脫逃條款,什麼才叫做防脫逃條款?? ^_^ 07/11 12:42
噓 y932987: 打大力一點 垃圾政府 吃像這麼難看 07/11 12:45
推 maniaque: 樓上,你噓版大幹嘛?? ^_^ 07/11 12:45
推 bofui: 大推 07/11 12:46
推 Blue8: 推推 07/11 12:48
推 KINGTIGERX: 幫高調 07/11 12:49
推 a172706: 重點在沒有個人帳戶 錢放在大水庫裏面 以台灣現在的紛圍 07/11 12:52
→ a172706: 誰敢保證等65歲退休時領得回來? 而且現在的65萬 30年後 07/11 12:54
→ a172706: 的價值剩多少 07/11 12:55
推 yufe: 推 07/11 12:56
推 ali210: 確定提撥制+個人專戶,推一個 07/11 13:00
推 nanyinwife: 激推 07/11 13:03
推 Layla0515: 推! 07/11 13:03
推 rahim: 推 07/11 13:10
推 penny949: 已分享 07/11 13:11
推 ryuke: 推一個 07/11 13:14
推 Matsuyama: 推 07/11 13:17
推 skinny11123: 推 07/11 13:17
推 whynotme: 推一個,銓敘部真是睜眼說瞎話 07/11 13:23
推 flyidiot: 邏輯清楚 不知道107年施行前會不會有離職潮? 07/11 13:29
→ flyidiot: 我太菜了 不然我應該會離職 再想辦法回任重計年資 07/11 13:30
推 hidejia: 推 07/11 13:40
推 het97306: +1真的需要有話語權的人幫忙講話 07/11 13:41
※ 編輯: oldgung (36.231.22.13), 07/11/2017 13:53:36
推 annieby: +1 07/11 13:42
推 naomi1988: 年改辦公室什麼時候要再出來回應呢 等著看 07/11 13:46
推 nataliefc: 分享+1,如果國家認為這是照顧受僱者的話,歡迎勞保各 07/11 13:52
→ nataliefc: 大行業雇主比照辦理~ 07/11 13:52
→ Kinus: 大大寫得很清楚白話,正如我在澄清稿那篇下面推文所說,他 07/11 13:54
→ Kinus: 們繞過去講新法給了你A好處,但是仍然沒有解釋到新法產生了 07/11 13:55
→ Kinus: B壞處啊 07/11 13:55
→ Kinus: 又不是有A好處,B壞處就不存在了。那篇澄清稿真的很淺薄 07/11 13:56
→ Kinus: 看來因為太過明確實在找不出能辯駁之處,只好繞開來扯別的 07/11 13:57
推 Knighty: 推 07/11 14:24
推 talenthun: 台電簡章出來了 好想去 07/11 14:31
推 horse2819: 現在有力人士沒人想幫吧 外面風向就是砍就對了 07/11 15:05
推 hassanjin: 精彩打臉文推推 07/11 15:19
推 cool34: 推~~~無恥政府! 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救 07/11 15:41
推 suka: 推 07/11 15:43
→ cool34: 砍就算了 還不准你"哀"咧! 其他會說"阿你們爽那麼久了,現 07/11 15:48
→ cool34: 在吐出來也是剛好而已啦" 07/11 15:48
推 ciphercindy: 已分享~ 07/11 15:52
推 BlackCoal: 推 07/11 16:07
推 super10000: 推 07/11 16:20
推 GIFT1988: 推 07/11 16:57
推 chungrew: 大推 07/11 17:14
推 Judicialyuan: 當初我就說第9條是懲罰跳船,你要跳船可以,但是只 07/11 17:25
推 fcz973: 已分享 07/11 17:25
→ Judicialyuan: 能裸跳,樓主用「脫褲子條款」來命名,頗為傳神 07/11 17:26
※ lixmiss: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7/11 17:28
推 sodacheer: 推 07/11 17:32
推 axyz: 銓敘部廢物公務員 整天配合年薪300萬的政務官在那邊公布錯誤 07/11 17:36
→ axyz: 精算數字 騙鬼 揭竿起義 07/11 17:36
推 jane84085: 推 07/11 17:36
推 aguey: 讚 07/11 17:55
→ aguey: 串聯全國公務員集體休假 07/11 17:56
推 plice: 推 07/11 17:56
推 purplishfish: 推 07/11 18:05
推 ginus: 推 07/11 18:09
推 xxxmanxxx: 強者,推。 07/11 18:37
推 applied: 推!樓主會不會被人事查有沒有兼職行為啊 07/11 18:48
推 BPM88: 推,這是要綁中公的條款。 07/11 18:57
推 Duaner: 推 07/11 19:02
推 set852064: 推,無恥蔡政府跟本賴賬 07/11 19:06
推 z1212345: 推,邏輯清晰 07/11 19:10
→ candyrain821: 推 07/11 19:10
→ set852064: Old大要注意保護自己,小心綠衛兵 07/11 19:14
推 open100: 可惜有人怕確定提撥制,因為領的錢比較少,目前改的方式 07/11 19:30
→ open100: 对老的有利 07/11 19:30
推 catina: 推!已分享! 07/11 19:33
推 jimgod1090: 推 07/11 19:35
→ americanwake: 推 07/11 19:36
推 ccfish: 推 07/11 19:43
推 puppyo: 推 07/11 20:02
推 exmaxgogo: 推 07/11 20:06
推 a172706: 要連公保比照勞保才行 要整套 07/11 20:45
推 soseper123: 推 07/11 20:46
推 larle: 推!!! 07/11 20:59
推 earthkeeper: 退 07/11 21:09
推 Carmelo3: 推大大啊 07/11 22:10
推 set852064: 已分享+1 07/11 22:11
推 magina: PUSH 07/11 22:24
推 lovelyshu: 推!!! 07/11 22:43
推 gon12: 推,另外小心安全 07/11 22:45
推 gon12: 外面公司一定比照的,反正蔡女士說要勞工自己去跟老闆講, 07/11 22:50
→ gon12: 等勞工真的被凹再去跟老闆講就好了 07/11 22:50
推 givemefun: 白賊政府無誤...... 07/11 22:51
推 imlamei: +1 07/11 23:00
推 lys: 脫褲子條款+1, 比喻恰當 07/11 23:19
推 jiaful: +1 07/11 23:32
推 gwboy: +1 07/11 23:34
推 chasel99: 無恥蔡政府+1 07/12 00:59
推 CoolboxXD: 大推了 07/12 01:02
推 colorfullove: 分享+1 07/12 01:16
推 SINDS: 推! 07/12 01:53
推 CoolboxXD: 推了,銓錯部臉好腫,其實覺得該部真的丟臉 07/12 02:07
推 mk2mk3mk4: 推 07/12 07:12
推 announcer: 大推 07/12 08:46
推 airlow: 推一下 07/12 09:02
推 sbluestar: 這篇太專業了!幫推! 07/12 10:11
推 mrfreud: 借分享 07/12 11:05
推 huangting: 推一下 07/12 11:06
推 op511: 幫爆 07/12 11:18
謝謝大家幫忙,衝到熱門排行榜第一名了,也歡迎繼續分享讓更多人知道事實的真相
主管機關碰到這情況有三種選擇
一、是摸摸鼻子當作沒看到
因為他們自知理虧,而且最重要的是,知道戰錯人了
如果他們夠聰明的話,就應該選擇這方式冷處理
二、假如他們還敢再發澄清稿的話
我已經說過了,這次我有保留,其實還有藏招,下一次我才會用力打
到時可能不只是打臉,大概連頭都會被打飛XD
三、廣納建言,提案修法
前面沒想到,因為機率太低了XDD
請主管機關再發文前要三思。
※ 編輯: oldgung (36.231.120.152), 07/12/2017 11:37:59
推 mongi307: 臉太種了,一定要推 07/12 11:44
推 Amitabha: 讚 07/12 12:10
推 calories: 推 07/12 12:31
推 KeynesGG: 無恥政府 07/12 12:44
推 dippper: 推 07/12 12:45
推 naomi1988: 太讚了 謝謝版主 大推!!!! 07/12 13:13
推 futuremen: 查辣政府 07/12 13:23
推 eeagent: 就是民進黨! 07/12 14:55
推 wugilin: 打推!版主英明智慧,功德無量!隨喜讚嘆 07/12 15:21
推 lovelyshu: 繼續推!! 07/12 16:39
※ 編輯: oldgung (36.231.120.152), 07/12/2017 17:24:38
推 sam88264: 淺顯易懂 推 07/12 18:26
推 gon12: 繼續推 07/12 18:37
推 peggy781207: 推 07/12 21:42
推 ant74214: 07/12 21:48
推 src94659: 年改會自己就是黑機關,違法違憲 07/12 21:51
推 a25: 大推!!!!! 07/12 23:42
推 sandy0717c: 已分享~ 07/13 01:46
推 Duaner: 如果任公職未滿5年離職,政府提撥的就一毛不付也是超不合 07/13 06:37
→ Duaner: 理的 07/13 06:37
推 kelopi: 大推 人家質疑東他回答西 07/13 07:14
→ CamryHybridQ: 實問虛答不就是政府應付民眾的招式? 07/13 07:46
推 tenka92417: 年改辦公室裝死中 07/13 07:54
推 GIFT1988: 推 這篇應該要置頂! 07/13 08:42
推 ifay: 新聞不會報導 幫QQ 07/13 10:17
推 cjenwei: 推 07/13 10:23
推 TEYU21: 加油 07/13 15:11
推 QLeeQ: 已分享 07/13 23:40
推 akow: 想請教任職滿五年,是否有包含所購買的服役年資嗎?其實有想 07/14 01:29
→ akow: 發文給銓敘部協助查詢在下是否滿5年年資以及結清的金額 07/14 01:29
推 question777: 推! 07/14 08:23
推 shn: 垃圾菜政府 07/14 10:11
推 milk863: 推推 07/15 10:00
推 WaKaMoDo: 不推不行 07/15 15:10
推 encoreg57985: 大推 邏輯清楚 07/15 21:30
推 GIFT1988: 此篇請至頂 07/17 23:45
推 uofo: 推! 07/22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