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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主計處發了一份有關普查檢討的會議紀錄 有很多項目的結論後面都是要主計總處參採 因為會議是公所的人去開的 所以承辦把會議紀錄的正本給公所 副本給主計總處(含附件) 我有跟市府承辦反映,公文主旨只有寫檢送會議紀錄乙份 說明和辦法都沒有寫 發副本給主計處是要參採甚麼東西呀?? 後來他才說最後會做報告書裡面會有會議紀錄的整理 這時才發正本給主計總處 剛剛查了一下公文的用語 主旨後面的用語應該要寫「請鑒核」嗎? 意為「報請上級了解兼有請示之意」 還是要寫怎樣的用詞會比較好???? 雖然通常沒有甚麼效果,因為五年前應該都有寫過請跳過報稅期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59.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2574921.A.38D.html
mfhsieh2: 公文的語氣以對正本收文者為準。如果對不同對象有不同語 08/13 08:14
mfhsieh2: 氣,應該用多稿發文。 08/13 08:14
B123: 直接一文多稿就好 08/13 10:07
ezmantalk: 市府承辦不就不跟你講了現在發會議紀錄副本給主計總處 08/13 12:49
ezmantalk: 未來還要有報告正式陳給主計總處 所以他現在發的會議 08/13 12:49
ezmantalk: 紀錄 主計總也只會存掉 不太懂你的問題 主計總處只要 08/13 12:50
ezmantalk: 市府正式陳的報告書拿來參採 會議紀錄只是報告書的一部 08/13 12:50
ezmantalk: 份 是有什麼問題嗎… 08/13 12:51
ezmantalk: 檢送紀錄本來就主旨就好 公文不就要簡淺明確 08/13 12:52
ezmantalk: 送會議紀錄是還說明什麼 還要擬怎麼辦? 08/13 12:52
我是想問後來要送的報告書的公文應該要怎麼寫會比較好? 因為是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建議, 而不是平常公所接到的上級機關要求我們要照辦的公文 我們好像只能要求主計總處參採,他不想鳥你還是不鳥壓 有甚麼用語是強烈建議一定要參採的嗎??? ※ 編輯: iivvine (111.252.85.14), 08/13/2017 18:21:45 ※ 編輯: iivvine (111.252.85.14), 08/13/2017 18:40:52
sways05: 應該沒有這種用語 08/13 18:59
ezmantalk: 市府主計處發給主計總處 才可能會用鑒核 地方政府跟 08/13 20:39
ezmantalk: 主計總處又沒有上下隸屬關係 用到鑒核有點怪吧… 08/13 20:39
ezmantalk: 參採不是主計總處的要求或法規要求 就算你寫再多 08/13 20:40
ezmantalk: 也要看主計總處要不要採啊 先溝通別人也要作再發吧… 08/13 20:40
ezmantalk: 這不是公文寫什麼就能解決的 總處的承辦不想作 08/13 20:41
ezmantalk: 一句錄案存參俟法規修正時一併研議就拜拜了… 08/13 20:41
你說的沒錯唷!公所和市府去開這個會,僅多也只是形式上的會議 列了10幾點的建言,一句錄案存參,就結束了 那開會要幹嗎???例行工作嗎??應付上級???很多工作都是流於形式 我沒有要寫公文啦! 我是想以後如果遇到這個類似的個案要怎麼寫公文會比較好 ※ 編輯: iivvine (111.252.97.209), 08/14/2017 04: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