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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之銘言: : 銓敘部101年3月3日部法一字第1013569828號: : 公務員得繼承、買賣或出租不動產, : 惟如有從事經營不動產買賣或出租等商業行為時, : 無論是否以公務員名義,皆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銓敘部101年6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13613750號補充說明: : 所稱「從事經營不動產買賣或出租等商業行為」, : 經本部函徵財政部與內政部意見,係指以下情形: : (一)公務員買賣或租賃不動產,經權責機關認定係以營利為目的而須課徵營業稅。 : (二)公務員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的居間或代理業務, : 並經權責機關認定係以不動產經紀業「為業」。 . 恩, 查了一下也有看到這條, 前面說可以出租不動產, 後面又說不行以營利為目的, 可是出租本來就是要贏利啊, 還有怎麼認定以不動產"為業" . 有沒有人, 可以翻譯成簡單易懂的白話文, 並附實例嗎? . >>> 順便幫其他朋友代問, Q3, 公務員可以請佃農代種農地, 收佃租嗎? . (詮序部書函0993186820號書函, 只有寫公務員下班,假日可從事農務 沒說可不可以請佃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8.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2978015.A.684.html ※ 編輯: IMPcsc (42.72.218.178), 08/17/2017 21:54:38 ※ 編輯: IMPcsc (42.72.218.178), 08/17/2017 21:55:28
cps001: 白話一點,就是你可以出租自己的房子,但不能以代為出租 08/17 21:58
cps001: 別人的房子為業 08/17 21:58
cps001: 類似仲介租屋後收取費用 08/17 21:59
a9301040: 不可請佃農啦,白目欠查水錶而已,以為自己很厲害,哈 08/17 22:09
flyidiot: 真的很無言。希望趕快開放兼職。 08/17 22:17
a9301040: 雖然農事雇工跟一般勞工有異,但農事雇工亦適用勞動基 08/17 22:18
a9301040: 準法可窺一二,不失為雇主 08/17 22:18
maniaque: 說句不客氣的,連 營利 的定義都不知道的公務員 08/18 00:14
maniaque: 阿素要怎樣根刁民狗官爛民代周旋啦??? 08/18 00:15
maniaque: 不會自己這 兩字 "營" "利" ,去查個別字義嗎?? 08/18 00:16
zoro1022: 我倒覺得營利和公益本來就很模糊 08/18 06:32
zoro1022: 公所那些政府出錢找旅行社讓里長帶里民出去玩 08/18 06:33
zoro1022: 這個叫「公益研習」活動 08/18 06:33
zoro1022: 沒錢的藝術家想申請政府場地開班授課,叫營利行為 08/18 06:39
zoro1022: 收超高場地費 08/18 06:39
zoro1022: 有關係的財團以合作名義使用場地收錢 08/18 06:40
zoro1022: 叫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向民眾收費的公益活動 08/18 06:41
maniaque: 現在沒有佃農,會叫代耕 08/18 08:43
maniaque: 至於農地出租收租,看認定.... 08/18 08:44
maniaque: 只講很簡單的一點,農地怎麼來的??? ^_^ 08/18 08:45
maniaque: 繼承來的? 買來的? 若是買來的,買農地的目的又是什麼? 08/18 08:45
alair99: 你有額外收入就是兼職,除非東西是你的 08/18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