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9301040: 就跟你說,你不印,別人還是要印,你以為長官不用看? 09/04 17:03
推 a9301040: 系統完善是指資訊共享?侵害人民隱私權,絕對反對;德 09/04 17:06
→ a9301040: 國法的設計就是故意讓資訊散在各機關,讓機關彼此制衡, 09/04 17:06
→ a9301040: 為何?好好想一想吧不看德國法就看釋字603 09/04 17:06
我後來想想,如果衛服部的系統如果不能隨時更新的話
本來有資格的無法查到,沒有資格的卻沒辦法註銷
那建置這一套系統是建置辛酸的嗎??
那乾脆回歸到由學校自行列清單請公所查
這樣學校就不用先初審了,因為公所還是要再查一遍才能真正確定
現在只是端看要請民眾去公所拿紙本證明
還是要機關對機關的跑線上再列印最後的清單結果而已
如果照a大寫的侵害人民隱私權的話
紙本證明和清單那一個比較會侵害隱私權阿??
※ 編輯: iivvine (111.252.80.41), 09/04/2017 17:36:50
※ 編輯: iivvine (111.252.80.41), 09/04/2017 17:45:40
→ a9301040: 多到承辦單位歷練吧 09/04 18:41
→ a9301040: 系統是拿來複查,不是一開始發動獲取人民隱私的工具 09/04 18:41
→ a9301040: 人民本來就有獲悉自己資訊的權利。學校列印清單?是要 09/04 18:46
→ a9301040: 請哪個公所查?都送你那查好了,只要妳方便,別人的工作 09/04 18:46
→ a9301040: 都不用花時間 09/04 18:46
如果系統是正確的拿來複查我沒話說,但它並不是百分之百正確
那如果民眾有拿證明,你做複查,結果系統還沒更新
所以?????
我只是有點好奇而已,為什麼可以接受紙本的證明,就沒辦法接受電子檔
推電子檔對公所來說是省紙而且省郵資而已
不過對學校而言只要有人拿紙本證明來就好了
那就從民眾的角度來說好了
如果居住地不在戶籍地,而小孩念書的地方也在外地
舉例好了,戶籍在台中,工作地在台北,小孩在高雄念書
所以她要花約200元的車資從台北坐車回台中請領,
再花28元的掛號寄給在高雄念書的小孩
也許你會說他本來就應該要花錢的
恩是這樣沒錯
但是如果像是ch770大大的學校卻是不一樣的做法
那一個比較便民,見仁見智囉!
如果要推電子檔的話一定要跑線上會比較方便
不然到了學校端又要印出來
所以要建一套線上申請系統配合自然人憑證的使用
不過申請自然人憑證要18歲以上
那用健保卡????除了報稅之外可以新增功能嗎???
以上只是我天馬行空的想法而已。
※ 編輯: iivvine (111.252.80.41), 09/04/2017 19:54:49
※ 編輯: iivvine (36.233.127.27), 09/05/2017 05:25:10
推 a9301040: 你後面想到的是對的,但要由當事人自己印,地政、勞保 09/05 09:01
→ a9301040: 都有這功能了,這樣在家就可以處理,前提是有讀卡機加上 09/05 09:01
→ a9301040: 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09/05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