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rmant412: 推這篇10/10 18:20
推 sways05: 現在的機關首長也不是傻子 沒人敢批主計有出具意見的案子 10/10 18:23
推 ccjj8: 原來 10/10 18:44
推 bobbyst3217: 中肯推10/10 19:04
推 wl31: 推這篇10/10 19:16
→ dormant412: 別說首長了,問題就在沒人希望主計寫意見,又希望能過10/10 19:20
推 ccusup: 每位主計人員奇特的內規背後都有一段故事,很有可能因此吃10/10 19:30
→ ccusup: 過虧,不然審核的內容越簡單,會計也樂得輕鬆 10/10 19:30
→ aguey: 何謂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會計文書?又應使之更正之作為? 10/10 19:42
唔,如果你是問我名詞解釋的話,我只能說法條還真沒有寫,小的法學素養不足,如果給
出不精確的答案還望海涵。
會計程序是指會計記帳的整個程序,會計文書應該就是指這過程中會用到的文件,例如大
家比較熟悉的黏貼憑證用紙(我總得有東西才知道要付多少錢吧?)
不合法的話,會計程序指的是做假帳吧?會計文書就是發票一類的不合規定之類的。
使之更正之作為應該就是指退件,或是寫意見請業務單位補正。
如果你想討論支出證明書是合法憑證的話,那你也不需要害怕會計寫意見。
→ aguey: 會計的作為作後還是搬出審計10/10 19:44
至於搬出審計……對不起,因為我想不到還有誰會監督政府這些核銷案了,監察院?或是
檢調?
如果沒有人會來查帳,或是這東西我做完就可以立刻銷毀,那我想每個會計都不用怕任何
財務責任了,你要拿什麼鬼來核銷都給你,真的。
→ jonavark: 又這裡不合法,其它機關又變合法了,何謂不合法? 10/10 19:51
我猜測你想問的是,為什麼這個機關這樣做不可以,那個機關就可以?
每個會計願意承擔的風險不一樣,一個支出證明單核銷餐費,就能延伸這麼多種作法,遇
到願意拿這幾千塊陪你賭的會計主任,他就蓋章了,遇到怕死的,他就會請你補件。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也可以告知會計哪個單位的會計說可以,讓他們去討論彼此的看法,
說不定別的單位就說不可以了也不一定(笑)
還是不服的話,就請會計寫意見,請機關首長裁示,我相信機關首長也是明辨事非的。
站得住腳,就不要怕被寫意見。
→ dormant412: 法規很奸詐啊!寫很寬!因為各自解讀所以才危險啊!誰知10/10 20:48
→ dormant412: 到法官會怎麼解讀呢 10/10 20:48
※ 編輯: grmoon (114.41.2.137), 10/10/2017 21:04:40
推 x9011401: 推這篇,拜託你看會計不爽我們看你一直來盧也是討厭的要10/10 21:26
→ x9011401: 死好嗎... 10/10 21:26
推 amabetter: 主計人員推這篇,表達的很好!10/10 23:24
推 Changyi: 你人真的很好願意講這麼多,可惜不願意聽的還是不願意聽10/10 23:35
噓 silentocean: 原來連法學素養都沒有,只剩下心證跟保守心態 10/10 23:51
會計的考科就是沒有行政法,我也因此沒有讀過,就算我現在把行政法看十遍,我想你也不會認為我就因此有了法學素養。
因為我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歡迎以你專業的法學素養向考選部建議將行政法納入會計職系的考科(或是讓大家都來考行政法)。
不過以務實層面來說,我還是建議你先以你的法學素養向你的會計表達你的不滿(畢竟你打趴我是沒有用的,蓋章的並不是我)。我想,面對一個沒有法學素養、只剩心證和保守心態的會計人員,相信你可以輕易的讓機關首長站在你那邊。
推 wgc: 說得好。10/11 00:01
推 bebebear: 推推~這篇讓我更懂主計的立場了! 10/11 02:12
推 plumeriaho: 主計人推 10/11 09:39
推 wayne2003: 審計人推 10/11 11:50
推 tcod: 先推,不過實務上常見主計會A案的問題去刁B案10/11 13:22
噓 jonavark: 你們的章蓋了,我們就解除財務責任? 你有想過你蓋過的 10/11 13:22
→ jonavark: 東西,業務單位已接過多少審核通知了?你有被課責嗎?少10/11 13:22
→ jonavark: 說些天馬行空,不切實際的話。10/11 13:22
→ tcod: 而忘了去考量B案真正需要注意的事項10/11 13:23
不太會用手機編輯,就兩位的一起回了。
會計人員是人,不是神。
有時候我們的確會無法理解A案能提出的佐證,為什麼B案無法提出?業務單位不說明,會計怎麼會知道?當業務單位一個人需要負責1個案子時,會計必須要面對的可能是超過10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案件,於是總是會有那麼幾案,會計記得這個忘了那個,因為每一案要看的東西都不一樣,難免會犯錯。
我們也希望大家都沒事,但我們並非萬能,我們希望大家可以解除財務責任,但我們真的能力有限,做不好的,我們也願意改進,但當我們請業務單位附上之前疏忽未請對方檢附的資料時,又會受到多少責難?
至於審核通知,有的會計根本有看沒有懂,因為那是業務單位的專業,總不能因為蚊子館的工程款有經過會計有蓋章,會計就要為了這棟變成蚊子館而負責吧?至於業務單位的業務,未經過會計的,自然也不會課責到會計。
如果每個審核通知都要把會計扯下水,那我想,會計總有一天也會被訓練成全才,希望那天到來的時候,你可以坦然接受會計指著計畫書說,我覺得這個會變蚊子館,而不是覺得會計很機車。
另,沒有遇到會計被懲處,並不代表沒有。分享個網址:
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28659&ctNode=3392&mp=1
裡面是主計總處搜集的財務違失案例,並不是每一案都有寫出懲處情形,但的確有會計被懲處,而且我想這並不是所有的案例,只是剛好我們都沒有遇到罷了。
當然,如果還是覺得會計要求太多,歡迎提出來,說出你的見解,就算討論無效也還能打筆仗。
推 st42: 這篇的作者人很好,願意說這麼多,可惜不願意聽的還是一樣 10/11 19:38
→ st42: 大推最後一句,遇到這種業務單位還真是...10/11 19:39
說真的,這篇可以得到主計人員的認同我還蠻驚訝的,畢竟我幾乎整篇都在鼓吹業務單位來挑戰會計,我發文的瞬間都有點擔心會不會被起底然後蓋布袋……
有會計願意接受挑戰,代表我們也願意改變,如果可以當好人,誰願意去當壞人?
其實這串文所提到的狀況,我覺得有很多都有討論的空間,遇到願意談的會計,我希望你們能好好討論彼此的看法,遇到不願意的,也還有打筆仗這一招,無論如何,沒有必要忍氣吞聲,這樣不能解決任何事情,在這裡打敗任何人,也無法改變什麼。我們都是公務人員,一樣都是領薪水的,沒有誰的地位比較高,沒有必要彼此都看對方不順眼,你希望業務順利趕快讓廠商拿到錢,會計又何嘗不希望每個案子都能蓋白章過去?
※ 編輯: grmoon (42.76.241.164), 10/11/2017 19:56:41
推 dormant412: 真的別浪費時間在這裡吵架了,跟你的會計打筆仗實際啦 10/11 20:52
推 soypeen: 能每個案子都盲蓋,是我的夢。 10/11 21:40
推 phoochen: 推這篇!說實話不僅是主計人員間做法不一樣,請問同一 10/11 21:52
→ phoochen: 個業務單位,同一個科的承辦人作法、法規解讀有一樣嗎? 10/11 21:52
推 Yanrei: 說真的,挑戰主計根本是拿自己生命(無誤)開玩笑 10/11 23:01
→ Yanrei: 如果碰到性格強烈一點的,他每次會辦都給你寫些模稜兩可 10/11 23:02
→ Yanrei: 的意見,是否符合、有無疑義、請本權責執行辦理 10/11 23:03
→ Yanrei: 你就每天在那邊退文綜簽重寫到死 10/11 23:03
→ Yanrei: 然後經費規劃跟別人幾乎一模一樣,就說你是否有規避法規 10/11 23:05
→ Yanrei: 意圖,請加會政風 10/11 23:05
→ Yanrei: 我看過的大部分單位都是對會計客客氣氣,誰敢正面硬上? 10/11 23:06
推 mistfeast: 有用推~ 10/13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