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法官釋憲「釋字第717號 【降低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案】 」 與公務員退休金的信賴保護原則之淺見 by skyoun 釋字717號 全文,請參閱: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17 以下除了少數引述,不在此轉貼騙P幣 有關「釋字717」號,經常成為「信賴保護原則並非絕對」的基本說法 此時,請留意以下二點:(理由書部分) 1. .....此種情形,係將新法規適用於舊法規施行時期內已發生,且於新法規施行後 繼續存在之事實或法律關係,並非新法規之溯及適用,故縱有減損規範對象既存之 有利法律地位或可得預期之利益,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 2. .....退休公教人員依據系爭要點辦理優惠存款,係以定期簽約方式辦理,對於已 簽約而期限未屆至之部分,並未一體適用系爭規定。..... 註:18%優惠存款是二年換約一次 小魯版白話說法:新法律並沒有影響「舊契約」,契約的雙方有權不續約 (或調整合約) ---------------------- 因為不好閱讀而產生的分隔線 -------------------------- 回到解釋文: ..... 上開規定生效前退休或在職之公務人員及學校教職員對於原定之優惠存款 利息,固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惟上開規定之變動確有公益之考量,且衡酌其 所欲達成之公益及退休或在職公教人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上開規定所採措施 尚未逾越必要合理之程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還有理由書中一堆文字,略以: 18%並沒有訂期限,不能過度期望這個「18%遊戲規則」不會修改 ------------------------- 快速進入結語的分隔線 ----------------------------- 綜上,對於整個釋字717號 小魯版白話說法:1.符合公共利益 (少花政府的錢) 2.(綜合前段) 沒有影響契約的信賴保護原則 3.當初 18% 沒有足夠的法源依據 而退休金,是勞動給付的一部份 人事相關函示,亦有多次「退休金屬於財產」之相關說明 結語: 因為18%優惠存款是一種「兩年一簽」的契約,與現今「退撫的財產權」不同 釋字717號,有關信賴保護原則的解釋,並不能套用到現今的公、教年金改革 (以及最近開始的軍版年金改革) 如果還相信法治基礎,無需被媒體、政治氛圍帶著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154.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8230218.A.F57.html ※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10/17/2017 21:42:03
tenka92417: 等明年7/1正式實施以後的行政訴訟官司 10/17 21:43
※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10/17/2017 22:36:11
airlow: 同一樓 10/1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