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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某機關電洽本人 表示該機關要找一些外聘委員幫忙審查文件資料提建議 每件case 2000元 (出席費) 一年大概3、4件 我問該機關承辦人這樣有無兼職問題需要簽報機關首長核准 對方說這只是零星看幾件案子 就像擔任採購評選委員一樣不用簽報 而且也不會發聘函 想請教有無相關函釋佐證其所言為是? 我是很想賺點外快 但如果要向上簽報的話絕對不會准 我沒有兼職數量達2個的問題 主要是我的主管沒有這種度量 (他自己也有兼職擔任一些類似花瓶的角色 但他對其他人就是沒這種度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59.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8563475.A.252.html
keepingtime: 身為公務人員連兼職定義自己都搞清楚,如何依法行政 10/21 13:32
keepingtime: ? 10/21 13:32
keepingtime: 審查會議若叫兼職,一堆案都要停擺! 10/21 13:34
toke: 樓上好兇... 10/21 14:35
tkfc5566: 這有怕要按二嗎…不明白的事就是要拿來問啊QQ 10/21 14:39
lacunary: 感謝一樓指教 請問有無相關函釋佐證您的論述? 10/21 15:03
iotsys: 如果可以的話,當初真應該接受某些前同事的委託幫忙審法 10/21 15:27
iotsys: 規。 10/21 15:27
Crossbearer: 去辦個最有利標就知道算不算兼職了(笑) 10/21 15:46
LongTim: 哇,1樓好兇哦,以後問題別亂問啊 10/21 17:27
mikesweetyy: 還滿多長官會到外面當受聘委員的啊 畢竟做自己單位 10/21 18:14
mikesweetyy: 內是義務 在他單位是出席費的 10/21 18:14
wave1et: 你只有一個老闆叫中華民國政府,別機關也是同一老闆 10/21 22:01
wave1et: 別機關都敢給錢,你不敢收錢? 10/21 22:02
cinsec: 今年辦過一個會議,是有案件才找委員來開會審議的性質(上 10/21 23:47
cinsec: 次是三年前),其中一位委員找上級機關的人來幫忙,我和他 10/21 23:47
cinsec: 原本都以為只開一次會不算兼職,但後來兩邊的人事單位知道 10/21 23:47
cinsec: 後都說是,於是對方補簽陳長官同意,不過依據是什麼就不清 10/21 23:48
cinsec: 楚了(個人經驗分享) 10/21 23:49
orchide: 一堆人跑去監考賺監考費都沒事了,同理可證,你想想看吧 10/22 09:15
kiwifruit: 自己google就有釋函跟討論了 10/22 10:11
ezmantalk: 按前人事行政局86年12月24日台86人正給字第210130號函 10/22 10:41
ezmantalk: 按件計酬性質及中央政府各機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所定義之 10/22 10:42
ezmantalk: 講授鍾點費、稿費、審查費、出席費、監考費及閱卷費, 10/22 10:42
ezmantalk: 不受本兼職酬勞支給規定之限制。 10/22 10:42
ezmantalk: 至兼職是報服務機關同意,應視是否符合公務人員服務法 10/22 10:47
ezmantalk: 第14-2、14-3條規定已正可列舉需報機關同意始得兼職 10/22 10:49
ezmantalk: 態樣非屬其正可列舉態樣即屬得不報機關同意即可兼職 10/22 10:50
b9360040: 建議可以先google後不解再問...噓一樓,以為是在部隊嗎? 10/22 11:42
我也google過 但找到的資料多是有關兼職民間事業的... 謝謝各位解惑 但想再請教 如果領出席費不受本兼職酬勞支給規定之限制 那麼為什麼現職人員擔任其他機關之「採購稽核委員」要簽報兼職? 採購稽核委員也是領出席費2000阿 ※ 編輯: lacunary (114.45.13.229), 10/22/2017 19:22:13
lingpxs: 案件計 跟 專任某機關 的差別 11/08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