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keepingtime: 身為公務人員連兼職定義自己都搞清楚,如何依法行政 10/21 13:32
→ keepingtime: ? 10/21 13:32
噓 keepingtime: 審查會議若叫兼職,一堆案都要停擺! 10/21 13:34
推 toke: 樓上好兇... 10/21 14:35
推 tkfc5566: 這有怕要按二嗎…不明白的事就是要拿來問啊QQ 10/21 14:39
→ lacunary: 感謝一樓指教 請問有無相關函釋佐證您的論述? 10/21 15:03
推 iotsys: 如果可以的話,當初真應該接受某些前同事的委託幫忙審法 10/21 15:27
→ iotsys: 規。 10/21 15:27
→ Crossbearer: 去辦個最有利標就知道算不算兼職了(笑) 10/21 15:46
噓 LongTim: 哇,1樓好兇哦,以後問題別亂問啊 10/21 17:27
推 mikesweetyy: 還滿多長官會到外面當受聘委員的啊 畢竟做自己單位 10/21 18:14
→ mikesweetyy: 內是義務 在他單位是出席費的 10/21 18:14
→ wave1et: 你只有一個老闆叫中華民國政府,別機關也是同一老闆 10/21 22:01
→ wave1et: 別機關都敢給錢,你不敢收錢? 10/21 22:02
推 cinsec: 今年辦過一個會議,是有案件才找委員來開會審議的性質(上 10/21 23:47
→ cinsec: 次是三年前),其中一位委員找上級機關的人來幫忙,我和他 10/21 23:47
→ cinsec: 原本都以為只開一次會不算兼職,但後來兩邊的人事單位知道 10/21 23:47
→ cinsec: 後都說是,於是對方補簽陳長官同意,不過依據是什麼就不清 10/21 23:48
→ cinsec: 楚了(個人經驗分享) 10/21 23:49
→ orchide: 一堆人跑去監考賺監考費都沒事了,同理可證,你想想看吧 10/22 09:15
推 kiwifruit: 自己google就有釋函跟討論了 10/22 10:11
→ ezmantalk: 按前人事行政局86年12月24日台86人正給字第210130號函 10/22 10:41
→ ezmantalk: 按件計酬性質及中央政府各機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所定義之 10/22 10:42
→ ezmantalk: 講授鍾點費、稿費、審查費、出席費、監考費及閱卷費, 10/22 10:42
→ ezmantalk: 不受本兼職酬勞支給規定之限制。 10/22 10:42
→ ezmantalk: 至兼職是報服務機關同意,應視是否符合公務人員服務法 10/22 10:47
→ ezmantalk: 第14-2、14-3條規定已正可列舉需報機關同意始得兼職 10/22 10:49
→ ezmantalk: 態樣非屬其正可列舉態樣即屬得不報機關同意即可兼職 10/22 10:50
推 b9360040: 建議可以先google後不解再問...噓一樓,以為是在部隊嗎? 10/22 11:42
我也google過 但找到的資料多是有關兼職民間事業的...
謝謝各位解惑
但想再請教
如果領出席費不受本兼職酬勞支給規定之限制
那麼為什麼現職人員擔任其他機關之「採購稽核委員」要簽報兼職?
採購稽核委員也是領出席費2000阿
※ 編輯: lacunary (114.45.13.229), 10/22/2017 19:22:13
推 lingpxs: 案件計 跟 專任某機關 的差別 11/08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