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1005: 陳閱後文存 12/01 01:06
→ Lumia520: 同樣投訴屢屢干擾的話,不同地方政府有自訂法規解決,去 12/01 06:09
→ Lumia520: 查查吧! 12/01 06:09
推 BlackCoal: 台灣鯛的日常,然後偶爾還會有極端的你不滿足他他就告 12/01 07:12
→ BlackCoal: 你瀆職,調查局檢察署監察院到處亂投,讓你練習公文寫 12/01 07:12
→ BlackCoal: 作 12/01 07:12
→ BlackCoal: 怎麼做?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12/01 07:12
推 aleventy: 擬陳閱後存查 XDDD 12/01 08:13
推 skyswolf: 羨慕沒有1999的縣市 唉 12/01 09:46
→ VespaFans: 擬辦:本案尚無應辦理事項,擬陳閱後文存 12/01 09:53
→ VespaFans: 但這類案件主管的態度才是關鍵,遇到怕事的你就回不完 12/01 09:54
推 Marchosias: 外牆剝落不是還是要通知管委會維修? 難道是你們? 12/01 10:03
推 op511: 我都沒在管他的 有結果後再回覆 12/01 11:19
推 goshfju: 存 12/01 11:47
推 bryant780113: 有具體結果再向他回覆 12/01 12:43
推 pk0943: 新北沒辦法先存吧 12/01 13:07
推 FrankChaung: 我待過新北當時就存啦,註明各單位刻正處理中,有處 12/01 14:38
→ FrankChaung: 理結果會即告知陳情人~~~ 12/01 14:38
推 dentata: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也用過 12/01 14:45
推 earthkeeper: 曾遇到其他單位不理的,只跑來我們單位灰,已經到行 12/01 15:42
→ earthkeeper: 政程序法不重複回覆的地步,他就開始檢舉我們態度不 12/01 15:42
→ earthkeeper: 佳 12/01 15:42
推 tamama000: 回覆公務員非勞工非屬服務業類目下 不適用態度申訴 12/01 16:43
推 JTOORZ: 目前已請專人處理,謝謝您.. 是我的話,就跳針這句 12/01 16:55
推 piercingX: 閱 12/01 18:45
推 happy12321: 留問存參 12/01 18:46
推 chungrew: 按程序處理啊 有具體結果再向他回覆 12/01 18:56
→ chungrew: 態度溫和但是不卑不亢 12/01 18:57
推 aaas6528035: 民政的就是常遇到這種 12/01 21:39
推 evilpoa: 文陳閱後存查 12/01 23:36
推 kevinking: 你就小心不要存到民意代表來關心你長官 12/01 23:46
噓 smallv3: 1999可以廢掉嗎?看 12/02 00:20
推 kevin1208: 擬辦:本案尚無應辦理事項,擬陳閱後文存 +1 12/02 00:56
推 FrankChaung: 不然事情正處理中尚未有結果你是要回復什麼? 12/02 01:00
推 pomelo168168: 屢屢投訴就用行政程序法173條啊 12/02 13:15
推 ginus: 市長信箱建議可以廢掉或改名承辦人信箱 市長根本沒在看信呀 12/02 19:44
→ ginus: 都各局處承辦人在回的 12/02 19:45
推 griswold: 俟有具體結果再行回覆,陳閱後文存 12/03 03:13
推 silentocean: 不理他就好 12/03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