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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XD 工友的假原則上就是依據"工友管理要點", 所以原則上就是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但不能低於勞基法規定, 所以新修的勞基法6個月就有休假, 且無應休規定, 總處勢必得就原來管理要點的休假修正.... 但事病假部分管理要點優於勞基法, 就不需要另行解釋了.... ---- 錯誤處煩請更正 ※ 引述《firefly1984 ()》之銘言: : 請問107年度技工工友的事假, : 是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 還是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每年准給5日事假(不扣薪),超過5日按日扣薪呢? : 目前只有收到公文,技工工友特休不用強制休滿14天的規定,想問問有關事病假的部分有 : 無相關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7.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5074972.A.092.html ※ 編輯: Mavid (125.227.27.61), 01/04/2018 22:11:37 ※ 編輯: Mavid (125.227.27.61), 01/04/2018 22:53:16
c902112: 簡單來說就是比照公務員,但是不能牴觸勞基法 01/04 23:35
firefly1984: 了解~~謝謝解惑 01/0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