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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本人於106年12月下旬於機關報到成為約僱人員 爬了版上的文加上自己的理解應該是 107年01月開始就有國旅卡 8000/12X1=667 特休也是 7天/12X1=0.58(半天) 我們人事跟我說你沒有滿一年 要等到滿一年才行 這樣是對的嗎 有可以反駁人事的方法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165.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5464347.A.ACE.html
ezmantalk: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4條 01/09 11:00
ezmantalk: 第2項、第3條第2項 01/09 11:01
ezmantalk: 超過半天未滿1天以1天計 國旅卡1天是1143 不是8000去除 01/09 11:02
zzzzzzzzzzzx: 都改多久了還在滿一年 ... 01/09 11:08
san05025: 太感謝了,剛剛人事幫我改了。 01/09 11:11
blockhorse66: 半日休的話國旅額度是572 01/09 11:46
blockhorse66: 休日日數與國旅額度一定要搭 01/09 11:46
ientyou: 超過半天以一天計,$1,143。 01/09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