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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在下服務的單位的業務之一是受理民眾申請補助(如失業,清寒等) 民眾提出申請後單位開始啟動審核程序,最後告知申請是否通過 有些申請結果未通過的民眾,提出欲檢視整個審核過程的請求 甚至是想檢視機關內部簽辦公文 但這些屬於機關內部作業,一般只會告訴民眾通過與否 是否有相關法條規範前述資訊之揭露程度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17.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6031891.A.A28.html
iLtz: 行政程序法第46條 01/16 00:40
adamas0422: 他們沒過為何不直接提訴願呢? 01/16 01:00
bursty: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 01/16 01:09
aleventy: 行政程序法46條打回去 01/16 08:00
XZXie: 懷疑你們黑箱啊 如果有審核標準 何不公開 01/16 08:29
fcz973: 案件當事人不能用資訊公開法只能走行程法 01/16 08:54
Scansnap: 閱覽的程度隨行政救濟的程序會變化,您都給予准否的處分 01/16 10:10
Scansnap: 了,行政程序都終結了,申情人不救濟,改回來走行政程序 01/16 10:10
Scansnap: ,這樣算不算再開啊,沒碰過很好奇,通常終結就不理了不 01/16 10:10
Scansnap: 是嗎 01/16 10:10
alexroc: @@ 01/16 20:54
breeze0606: 不會給看內部簽辦公文,但會告知審核標準/要點及行文 01/16 23:19
breeze0606: 告知其不通過的原因(如果有需要也會讓民眾看整份申請 01/16 23:19
breeze0606: 案件,如民眾不服審查結果,會請他直接提再審。) 01/16 23:19
sakee: 救濟期間也算行政程序,用行政程序法46條2項1款+174條 01/17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