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uxid: 以後就直接殺掉另一半比較省事! 04/05 19:30
→ fcz973: 殺掉要滿10年才能領遺屬年金喔,政府在幫你續命多活8年呢 04/05 19:42
推 bluefox0605: 離婚前一次領然後立馬脫產 04/05 19:45
推 Alphaz: 贍養費不就是處理這種事了嗎 公務員離婚不但要付贍養費還 04/05 19:49
→ Alphaz: 要給退休金? 一樓說的應該真的會發生... 04/05 19:49
→ smayson: 贍養費在實務上是不可能的,因為要件是不可歸責 04/05 19:55
→ opm: 是鼓勵婚姻不幸的公務人員不要領退休金去自殺嗎? 04/05 19:57
→ smayson: 但大部分的離婚是很難被認為不可歸責 04/05 19:57
→ smayson: 婚姻不幸的公務員,退休前擺爛申請強退 04/05 19:58
→ smayson: 少領些錢,但也爽 04/05 19:58
→ opm: 要有離婚事由的統計資料吧?這種東西現在有大數資料? 04/05 19:59
→ smayson: 司法院不會放出來的,不過,您可以去問律師看看這筆錢要 04/05 20:04
→ smayson: 得到嗎? 04/05 20:04
→ ms062: 這衍生問題 被強迫分後 不夠最低生活保障 要人自我了斷? 04/05 20:12
→ ms062: 離婚後就剩自己一個領得被瓜分 製造社會問題... 04/05 20:14
→ ms062: 或是離過婚的公教 難找第二春? 04/05 20:15
→ ms062: 還有之前提撥繳費的 能不能算婚前財產... 04/05 20:16
→ opm: 也許有效的讓公務人員結婚率下降幾個百分點,達成國人不婚不生 04/05 20:21
→ opm: 的偉大事業吧? 04/05 20:21
推 Scansnap: 學法律的喔,看來是要分別財產制,一身專屬就是修法不能 04/05 20:23
→ Scansnap: 代位,應該是漏洞,至於問題還更多,我國非破綻主義的離 04/05 20:23
→ Scansnap: 婚模式,要無過失的才能提離婚,此法變成完全的破綻主義 04/05 20:23
→ Scansnap: ,那當初女團堅持的無過失被架空,不過秀雄老師主張的離 04/05 20:23
→ Scansnap: 婚和離因損害不同更顯實益,我國又出現學術實務的亂流區 04/05 20:23
→ Scansnap: ,果然是身分法的亂源,猜老師們又要如何用家事事件法扳 04/05 20:23
→ Scansnap: 回一成,至於有人提釋憲,女團早有不甩釋憲的前例,這只 04/05 20:23
→ Scansnap: 有學法的才知道 04/05 20:23
推 Scansnap: 其實就法論法,公務員自提是屬於薪資,似屬剩餘財產分配 04/05 20:46
→ Scansnap: 請求的範圍,但是政府提的到底可不可以歸於配偶家事的辛 04/05 20:46
→ Scansnap: 勞,現在看來認為屬於,那年改就沒有正當性,因為剝奪配 04/05 20:46
→ Scansnap: 偶財產,有些人一面年改一面又要加身分條款,那是覺得大 04/05 20:46
→ Scansnap: 家法律都沒學好嗎,所以根本土匪,秀才遇到土匪,被搶還 04/05 20:46
→ Scansnap: 要說謝謝 04/05 20:46
推 payeah: 推樓上 04/05 20:47
推 waitscorpion: 頓覺分別財產制重要了起來 04/05 20:55
噓 ficp: 這個時候才想到退休金是財產一部分? 所以年改是? 04/05 22:52
→ ficp: 該用選票懲罰了,法律可以轉彎真有趣 04/05 22:53
推 GameTheory9: 解決方法:1.不要結婚。2.兩年內趕快離婚。3.不要離 04/06 09:22
→ GameTheory9: 婚。重點是,公務員退休金有多到足以影響增加結婚或 04/06 09:22
→ GameTheory9: 離婚意願嗎?確定以後還有退休金嗎? 04/06 09:22
推 flyidiot: 推這篇。正確剖析。 04/08 00:58
推 encoreg57985: 推這篇和Scansnap 04/22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