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mama000: 所以說要有立場 鯛民說啥不可信 05/05 17:16
因為本案是送法院核定後,法院說當事人之一還缺行照,後來才知道當事人一直沒
補給我們,已經送法院的情況下可以再取回嗎?..
推 ajhank: 我的作法:不送法院核定,去函請補正,如不補正,則安排 05/05 17:40
→ ajhank: 當事人再就本案調解(納入某A認強制險不足部分的金額),若 05/05 17:40
→ ajhank: 某B認金額太高,即調解不成立請另以司法途徑解決。 05/05 17:40
推 ajhank: 除非是字打錯或類似的形式錯誤逕行修改外,涉及調解內容 05/05 17:48
→ ajhank: 部份不建議在未經雙方同意即修改,以免發生爭議。 05/05 17:48
推 ajang: 唉便民總是讓民眾變刁民 05/05 17:53
推 gp6cj84: 也就是說A覺得調解的金額太少,想推翻調解成立的結果? 05/05 21:19
※ 編輯: tolru (1.169.110.165), 05/06/2018 10:23:30
推 gp6cj84: 不懂耶,已經送法院就是已經成立了吧?那就是不能反悔, 05/06 17:50
→ gp6cj84: 與民事判決有同等效力,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就算不補行照 05/06 17:50
→ gp6cj84: 也無法推翻吧?補行照只是為了證明A是車主,該領受賠償 05/06 17:50
→ gp6cj84: 的人不補文件,那就是當事人自己放棄領受車損賠償,B還是 05/06 17:50
→ gp6cj84: 照賠調解說好的那一筆,但是要存在法院這樣,不代表他就 05/06 17:50
→ gp6cj84: 不用賠了,不然每場調解都這樣玩是要玩幾次啊?當兒戲喔 05/06 17:50
→ gp6cj84: ? 05/06 17:50
推 ajhank: 原Po應該還沒送法院,另,如果缺行照按原本的調解內容法院 05/06 20:12
→ ajhank: 會不予核定,必須要核定後的調解書才有確定判決的法律效力 05/06 20:12
→ ajhank: 。 05/06 20:12
→ ajhank: 沒看到原po內文補充不好意思,那就請法院不予核定退回吧。 05/06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