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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inXD (Justin)》之銘言: : 想請問 如果想在新法7月1號實施前離職 : 以領取政府提撥的退撫基金 : 實務上最後辦理離職的時間點 : 應該是什麼時候 : 也就是應該在幾號前送出簽陳才來得及 : 是否機關6/30前簽准即可? : 目前還在跟家裡溝通 : 如果6/10左右簽出來得及嗎? 離職日期要壓6/30或更早 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1條規定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 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 簡單說爲了預防長官消極不處理 最晚必須在5/30申請辭職(掛文號) 這樣可以確保在6/30辭職生效 不過這是理論啦,基本上好好講應該都尊重 所以重點是你壓的辭職日期,跟你什麼時候簽出比較沒關係 不過聽人事說最近蠻多人趕在大限前離職的 新法施行前確實造成了一波離職潮 -- 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救 https://goo.gl/iZYxW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36.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7519693.A.2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