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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測量製圖類科的先進大家好~ 本肥大約5年前有在桃園市某地所測量課任職過, 印象中當時鑑界案件結案時, 檢查員跟課長都要蓋章, 所以他們在檢查案件時都會看現況測的夠不夠、套圖有沒有問題之類的。 但到了新北市之後發現, 鑑界案件每一個核章欄竟然全都是蓋承辦員的章, 也就是説假如發生測量錯誤需損害賠償, 即使主任及課長壓縮承辦員作業時間導致複丈錯誤也不會有任何責任的意思。 因此想請教各位測量界大大, 鑑界案件由承辦員代為決行這件事是甚麼時候開始的呢? 還是其實這只是新北特有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7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8906397.A.003.html
DMWC: 鑑界決行到檢查員 06/14 05:42
課長主管加給應該拿出來請客了
BlackCoal: 到主任 06/14 07:23
哪個縣市這麼佛心! 跪求~
JonBonJovi: 新北是因為某所國賠五千萬後由承辦員決行,真的很瞎, 06/14 08:14
JonBonJovi: 還好我跑了 06/14 08:14
從那件國賠案之後, 新北內業還要多做一堆像軍中防中暑小卡之類的防測錯表格, 超智障
KarlMarx: 至少要到檢查員,不然佔這個職務幹嘛? 06/14 08:14
在新北當檢查跟課長有夠爽, 放承辦自己去死就好^^
wwfsc316sa: 到課長 06/14 08:35
佛心單位+1
Crossbearer: 看起來佛心單位還挺多的啊(笑) 06/14 09:31
新北地政局獨步全台
Ouiful: 機關不是有分層負責明細表嗎?拿出來看啊 06/14 10:17
新北的地政單位網站上都找不到耶, 反觀其他縣市都有公開(高雄鑑界是主任核定)
proletariat: 該不會是汐止加油站那一起吧? 然後由承辦決行?真瞎! 06/14 11:31
好像是吧, 經典案例每次上課都會拿出來鞭一次
lifestorm: 測量員決行!?這個到時候打訴訟連法官都會看不過去吧... 06/14 11:49
很好奇到時候測錯出事, 主管到底能不能靠這個免責?
s488716: 承辦心臟那麼大? 06/14 12:03
我就是心臟小才上來發文的QQ
Jacoby2: 到主任 06/14 12:33
Ouiful: 跟秘書或人事單位要,再沒有說要去問市府秘書處(人事處) 06/14 13:34
感謝指點~ 覺得新北地政局應該是作賊心虛才不敢公布分層負責明細表
candysagaboy: 地政就是坎缺 還有法律追溯期 06/14 14:06
candysagaboy: 最高法院判決新北市政府、必須賠償業者四千六百多萬 06/14 14:07
candysagaboy: 黃姓賠償87萬元,廖姓測量員賠償47萬元,主管賠13萬 06/14 14:08
KarlMarx: 決行別蓋章阿,丟著別結案。 06/14 14:10
這招我正在用, 目前累積了50件鑑界外業完還沒結案
candysagaboy: 以這案例來說 主要賠的還是測量員 主管賠的少很多 06/14 14:11
candysagaboy: 所以應該不是有沒有蓋章的問題 還是有責任比例 06/14 14:12
candysagaboy: 下級出包 上級也是要坦的 只是坦的%不多 06/14 14:12
candysagaboy: 而且測量員之間的責任 也有比例 這個案例是2:1 06/14 14:13
candysagaboy: (賠錢比例) 主管:測量員甲:測量員乙=1:3:7 06/14 14:14
candysagaboy: 所以第一線的測量員出包 賠的主力還是在測量員 06/14 14:15
ajang: 新北就是爛,除了鑑界承辦決行外,合併分割等簡易案件還叫 06/14 14:15
ajang: 測量員自行准登。還搞界標埋設率,每次都放一堆申請人不需 06/14 14:15
ajang: 要的界址點充業績。現在配合水利局施作污水下水道還免費鑑 06/14 14:15
ajang: 界,然後被拆的刁民就會投訴你,陳情回覆寫不完。最慘的是 06/14 14:15
ajang: 上面還不挺你,無能的長官比敵人還恐怖,趕緊找缺卡實在! 06/14 14:15
地政局真的很愛叫地所免費幫其他機關測量, 人力就已經不足了還愛攬事做...
candysagaboy: 主管要坦也沒坦這麼多 100萬賠10萬 10%而已 06/14 14:15
candysagaboy: 主管表示: 我的主管加給就是準備要拿出來賠的阿 Q.Q 06/14 14:17
本所主管連10%的風險都不敢承擔, 還好意思把鑑界案件壓縮到5-8個工作天叫承辦決行
pk0943: 不曉得這篇會上新聞嗎? 06/14 18:00
上級硬逼承辦提早做某些特定案件, 應該比這篇有新聞價值噢
pk0943: 應該要有分層負責明細表,不然為什麼會承辦人決行? 06/14 18:06
肯定是有, 但不敢公開大概是作賊心虛, 或是怕被其他縣市看到自己下限多低吧
pk0943: 這種內規不一定會公開,應該是跟人事要。 06/14 18:10
pk0943: 幾層決行,司法機關應該不會干涉。 06/14 18:12
pk0943: 快選舉了,會有議員對這議題有興趣的。 06/14 18:19
希望公務員的票可以多到讓議員心動囉
pk0943: 這涉及到民眾權益,議員會有興趣。 06/14 18:40
pk0943: 這和公務員票多寡無關。 06/14 18:41
pk0943: 就好比登記案件,會全部都初審決行嗎? 06/14 18:48
大概等哪天新北發生超過5000萬國賠的登記案件之後, 就會全面初審決行了
ajang: 講到鑑界天數才白痴, 地政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規定鑑 06/14 20:34
ajang: 界15日內辦畢。A所主管為了衝考核成績硬是規定到10日內,接 06/14 20:34
ajang: 著B所定到8日,然後C所7日,搞到現在大家鑑界辦理天數都落 06/14 20:34
ajang: 在5~6日,超過天數就是效率不佳,為民服務搞成這樣是要搞死 06/14 20:34
ajang: 誰?至於議員只對他自己關切的案件有興趣,排定好的測量日 06/14 20:34
ajang: 期硬是要插隊提前,就你的選民服務最大,當大家排隊排假的 06/14 20:34
ajang: 嗎?審查登校更慘,這是A議員趕件、那是B議員趕件,搞到整 06/14 20:34
ajang: 桌案件通通趕件,平日加班假日也加班,這就是狗屎新北! 06/14 20:34
中肯到不行, 操你x的新北!
NT49: 然後考核項目會變多變複雜...... 06/14 20:43
而且考核項目一堆都是沒屁用的假資料, 每次看到都很佩服是哪個白癡想的出這種垃圾
NT49: 新北還搞出個常時三級 汛期期間每天24小時開應變中心輪班的 06/14 20:56
pk0943: 這裡有記者,只要你同意記者抄文,就有機會上新聞。 06/14 21:07
拜託記者快抄, 想知道地所有甚麼八卦我全都招
Alphaz: 要員工為20年前的蓋章負責 卻不願為自己30年前的承諾負責 06/14 21:09
這是哪部?
rick6304: 好慘幫推 06/14 21:17
pk0943: 呼叫記者 06/14 21:19
pk0943: 或是看你要不要去徐世榮的fb跟他說一下,他是政大地政系 06/14 21:23
pk0943: 教授,常批判行政機關。記者也常從他fb抄上新聞。 06/14 21:23
pk0943: 他的學生很多在新北地政局或地所。 06/14 21:25
世榮老師為了土地正義的事已經忙得不可開交啦, 這種小事還是別勞煩他了~ 而且新北的測量體系目前是被成大把持著, 政大算哪根蔥啊
pk0943: 我覺得是大事,不是小事。 06/14 21:30
一般人對測量這種低賤技術職系的基層承辦權益都不屑一顧, pk大讓我很感動QQ
pk0943: 看要不要轉八卦板,或貼爆料公社。 06/14 21:40
案件由誰決行從民眾的角度來看應該沒差, 只要案件有人負責做完就好, (搞不好民眾還覺得承辦代為決行, 案件會比較快辦完) 所以貼在這應該比較有共鳴, 看看有沒有體制內救濟的方法, 不行的話就只好投書到蘋果了~
pk0943: 你投書蘋果,不如先去徐老師fb跟他討論,他發的文章會引起 06/14 21:49
pk0943: 更多共鳴。 06/14 21:49
leo8847: 某樓a大知道的太多了... 06/15 07:53
leo8847: 但是不得不說現況就是如此 06/15 07:53
berlinlai: 各所擠壓比較排件天數應該全台都有吧 06/15 11:19
我之前在中壢鑑界排件天數超過2個月, 上級也沒硬塞(雖然也是沒得塞了) ※ 編輯: op111925 (111.241.215.112), 06/15/2018 13:09:41
betterday4: 借問一下 土地被民眾占用種菜 這要怎麼量使用面積?有 06/16 02:54
betterday4: 橫跨多筆地號(之前請地所鑑界 地所叫我們自己量) 06/16 02:54
ajang: 地所並沒有「使用面積」項目可供民眾申請,只有法院或其他 06/16 03:22
ajang: 單位(ex:國產署、養工處...)才能發文請地所測量使用面積。 06/16 03:22
ajang: 因為鑑界並非測「想要的範圍」,而是測所有權人「土地範圍 06/16 03:22
ajang: 」,所以地所才會叫你自己量。這種情況直接告就好了,反正 06/16 03:23
ajang: 法院也會請地所測使用面積,記得原告要到地所繳交測量費就 06/16 03:23
ajang: 好。 06/16 03:23
pk0943: 蠻好奇的,法院囑託使用面積測量,一定不能拒絕。但就我 06/16 07:11
pk0943: 所知現在一大票機關囑託使用面積測量,你們也都不拒絕, 06/16 07:11
pk0943: 照單全收且免繳規費嗎? 06/16 07:11
KarlMarx: 要收規費阿,國產署最近幾年都在做類似的事,查占用範圍 06/16 07:20
KarlMarx: 然後指界分割,就是到現場測量占用部分,一樣要繳錢。 06/16 07:20
BlackCoal: 法院囑託有入實施規則呀,至於各機關囑託的其實不是依 06/16 09:39
BlackCoal: 土地法授權的行為,只是行政機關互相協助,所以有的成 06/16 09:39
BlackCoal: 果圖會寫本…僅供oo機關參考不作他用 06/16 09:39
rick6304: 如果申請分割實地指界 測完撤案 規費怎麼算? 06/16 15:20
op111925: 撤案應該要複丈日3天前才能撤吧? 現場測完就不能退費了 06/16 16:24
op111925: 實務上撤案大多是偽造文書, 複丈當天撤案日期卻押3天前 06/16 16:26
ajang: 講到規費,法院囑託都是民事案件,所以基本上是由原告/債權 06/16 21:57
ajang: 人來繳費,但如果是新北!新北!新北機關(公所、養工處、高 06/16 21:57
ajang: 灘處、水利局、捷運局...)則免收規費。好極了在不用錢的情 06/16 21:57
ajang: 況下,導致同樣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請使用面積測量, 06/16 21:57
ajang: 換個承辦請一次、新編案號請一次、時間太久請一次、想到就 06/16 21:57
ajang: 請一次。保安!可以讓人這樣請了又請、請了又請嗎?使用者 06/16 21:57
ajang: 付費原則哪去了? 06/16 21:57
KarlMarx: 新北這麼黑喔?其他機關請案件竟然不用付錢....。 06/16 23:16
wwfsc316sa: 其他機關複丈不用錢真的很詭異... 06/17 02:04
pk0943: 新北機關囑託不收錢,我想可能是內政部考核爭取加分吧, 06/17 09:47
pk0943: 但這樣只會累死基層測量員。不收錢有依據嗎?還是也內規? 06/17 09:47
rick6304: 三天前撤案是要通知鄰地像鑑界 分割應該沒有規定吧 收費 06/19 14:03
rick6304: 應該也是只收勞務支出? 06/19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