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toy: 保障法有寫 如果佔用法定休息時間機關是要給予補償措施的06/22 19:59
→ motoy: 所以要看性質 如果單純自己在外面兼課 鐵定不行 如果跟自06/22 19:59
→ motoy: 身業務性質相關奉派去授課 我是覺得可以 不過差勤管理是機06/22 19:59
→ motoy: 關的權限 認定上也要看各機關06/22 19:59
→ Miketroutla: 感謝前輩,是奉派去授課06/22 20:03
推 r1pp2: 依106年3月7日人事行政總處1060039251函是說不行喔06/22 20:31
太神了,感謝r1pp2前輩
推 maniaque: 道理不難理解 錢 vs 補休, 你只能選一樣06/22 20:57
→ maniaque: 就像機關派你上班期間去當採購案的審查委員06/22 20:58
→ maniaque: 請問,你可以領委員出席費 2000 塊嗎???06/22 20:58
→ maniaque: 你要補休,就拒絕領錢,請對方出證明說你沒領講師費06/22 20:59
→ maniaque: 你就依法有據....06/22 21:00
→ maniaque: 總之,你不能兩邊都要06/22 21:16
→ maniaque: 你頂多就是報假日公差,領機關雜費跟交通費,並且補休06/22 21:16
→ maniaque: 至於一堂1600的外聘講師費,不要想了....06/22 21:17
推 BlackCoal: 當選務人員可以耶,蠻神的。雖然還是找不到人06/22 21:34
推 motoy: 沒想到有函釋欸 那就只能錢或假二擇一了06/22 23:11
那當然是選錢XD
※ 編輯: Miketroutla (122.254.25.74), 06/22/2018 23:38:53
→ maniaque: 選務又不是一般事情,更何況選務有責任的好不好... 06/23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