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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這會不會算是「人事」方面的問題: 假設某人普考或地特四等某職系上榜,在職一段期間後,考上同職系的高考或地特三等。 一、假設若普考部份已經受訓完成合格實授,則請問當事人這種情況的「高考訓」將受 哪些範圍(意思是會有部份內容省略、或完全省略不到)? 二、當事人退休時整體「年資」的計算,擔任普考委任人員期間假設N年,一段時日後考上 同職系高考或地特三等後(但還沒達可自由離去的年限,畢竟現在普考要綁三年、地特綁 六年,假設普考上榜赴任後二年,考上外縣市地特三等...),去分發的新職缺赴任 (此時或許已受完前訓、或是還沒去受完訓)相應的職等缺,這部份有M年。 則當事人最後依退休法的規定的是否達可請領月退的「年資」,是可計入前段的N年, 或只計算後段的M年而已(假設當事人未在原機關待3年,就離職赴任考上的高考或地特三 等分發的職缺了)?或是可計入N年但必須相應地讓退休金給付金額打折? ps. 另外想加問一下,某些職系(據說為了防弊)的公務員,如果升遷的話必須升至其他機關 。中央政府多數機關在台北還比較不是問題,如果原機關是地方政府,當事人原本在A縣 當某單位科員,升主管時上級派令的機關是在其他縣市,而某些當事人因為家庭因素無法 離開A縣。那麼是不是這種家庭背景的公務員,應有心理準備與心理建設就是不求升遷了? 感謝熟悉人事法規與實務的網友說明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1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1300155.A.124.html
heero0333: 無論N還M年是幾年 要看薪水單有扣"退撫基金"的日子長度 07/11 17:29
Xing0226: 一、2年內免訓,超過2年重新受訓 07/11 21:47
Xing0226: 二、做幾年就幾年,沒有拆開 07/11 21:47
Xing0226: 三、公務員就是在升遷跟家庭取捨,看你要哪個 07/11 21:49
tamama000: 你問的最後是政風吧 那就考地特至少同區保命符六年 07/12 15:58
PTTHappy: 不是不想升遷 而是搞清楚規定後 再做決擇 心情比較定 07/13 11:49
PTTHappy: 再者 原來同職系的普考訓高考訓2年內可抵用!以前不知@@~ 07/13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