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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申請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經過長官核准」則下班後就能做的某些合法有薪兼職 來賺點外快的話,是不是等在單位努力到成為長官心中的紅人,再提申請比較好? 不然法律也沒規定長官非核准不可?這應該是屬於長官的裁量權範圍? 所以在不夠紅以前,不必自討沒趣?要申請也等能夠紅或夠資深以後再說? 感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49.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1686737.A.14D.html
FaithXD: 還有一個可能叫做由紅翻黑XD 07/16 06:54
tamama000: 紅代表被重用的話可能兼差時間會變少喔 07/16 07:11
Chowchingg: 當紅人 錢還是一樣少,不如不當 07/16 08:21
Chowchingg: 想兼差就不要被抓到...... 07/16 08:22
ppt123: 宗旨是請教要達怎樣條件才易讓長官願意簽准?此外 是想合法 07/16 09:35
ppt123: 上簽 不想沒簽准前就兼 所以才問適合的情況是? 07/16 09:37
core168: 想知道兼什麼職 07/16 09:38
talesb72232: 紅了 最怕被追殺 07/16 10:07
talesb72232: 但紅了以後 公職也沒差了xdd 07/16 10:08
tamama000: 應該是補習班老師 07/16 12:34
wthouse: 唱海洋的陳建年?還好他退了。 07/16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