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oidogyne (incognita)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討論] 可以公投設政務官及民意代表的義務嗎?
時間Mon Aug 27 21:08:13 2018
公投案怎麼申請啊?
應該來提一個「民意代表及政府各級政務官(首長外,首長要指揮咩)之義務,凡遇天然
災害必至第一線協助築堤、搬屍、發放物資、疏導指揮交通、協助撤離、傳送隔離病房物
資等救災事宜,不得抗拒或缺席,否則民意代表除取消該當選資格外,加罰褫奪公權4年
,各級政務官革職並追繳加倍政務官薪資。
前述天然災害含:風災、水災、地震、動物疫病及人類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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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BlackCoal: 沒意義 08/28 00:19
噓 cloudeda: 廢文 08/28 07:50
噓 sl300: 你會不會做事? 08/28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