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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現在法官的素養真差 : 人民繳訴訟費就是可以訴訟,不過是小額訴訟程序而已 : 笑死人,一個法官審一個案子,叫浪費資源 : 法官就是本位主義,自以為是的豬 : 政委協調,根本媽的講幹話 : 到底懂不懂行政體系?以我在部會參加過政委協調的經驗來說 : 從科員到政委是多遠的距離,不是以爭議就值得協調, : 法官沒有行政實務經驗,只會考試,說點空話, : 當上神的位子也只會指指點點,講幹話 : 大家奉承法官,是因為法官握著勝敗之公權力,法官還以為自己很厲害 : 其實法官要有自知之明,除了民法刑法這些法律外, : 你的智商+實務經驗很低的 : 兩千元爭議起訴,請法官判剛剛好 : 兩千元要請政委協商 : 首先,承辦要上簽,不是部會二級機關還要先報二級機關 : 再會商有關部會意見,彙整爭議後,送行政院 : 行政院派政委處理(不一定),召開協商會議 : 邀請行政院承辦組、法規會出席,以及有關部會首長出席 : 部會首長會率有關司處局署長官及承辦人出席 : 首長請假則可能次長或司長代理 : 他媽的兩千元,要動員: : 一、行政院政委、承辦組、相關組、法規會 : 二、幾個部會首長、相關司處局署長、承辦組科 : 三十個人擠在行政院會議室討論兩千元,真的神經病 : 根本智障 : 結論: : 本案法官不知行政程序,以為自己考上司法官就是神人 : 來跑一次政委協商再說吧 : 台水如果真的上簽政委協商,台水內部長官教會說承辦你腦袋壞嗎? : 就算出的台水,經濟部國營會看到,退文到你不敢再送來 : 法律問題,司法解決 : 不告不理,有案即應受理,以判決釋明法律關係 : 有時間寫一堆廢文,不如好好判案 換我補充吧.... 這法官大概沒搞懂一件事 1.全行政院才幾位政務委員?? 但是,全台灣一審法院法官有幾百幾千位?? 2.一審法院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行政院政務委員存在的目的,又是什麼? 3.誠如 a 大所講,今天一個案子送到行政院,由院長指派政務委員協調 最後案子送到行政院院會去決議,甚至要找立法院共同決議. "這種案子知道要規模多大嗎??" "這整個案件流程跑完,要多少人力物力以及財力耗費嗎" 4.今天水公司會被審計部釘,國防部同樣也是會被審計部釘 審計部都說同樣的事情,就要是兩單位 依法辦事. 要是今天兩邊都擺爛,兩邊不就有人等著要被送去監察院,甚至公懲會? 機關也可能被監察院糾正?? 5.ㄚ就是兩邊擺不平,所以大家把案子往你行政法院送,尋求 "法律專業認定" 這樣 最快 也 最便宜 啊. 要是雙方單位私下喬,4466 大家直接簽存掉, 之後不知道哪天哪個檢察官收到檢舉函 直接把兩邊承辦人瀆職罪移送法辦, 會很慘耶!!! 而若法院判決之後,審計部跟監察院也只能接受法院裁判結果, 兩邊機關都有判決書可以簽辦. 檢察官也不會吃飽沒事做來告人,不是嗎??? 這位法官,懂不懂 行政程序 行政倫理 啊? 法無授權的行政裁量,本案沒人敢做啊.... 你以為每個首長都是柯P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6160218.A.C81.html
fcz973: 最後這句..........幫補血,咦?不是八卦哦,那沒42 09/05 23:25
我八卦板被水桶中 (發文未滿50字....哭哭,誰叫我把內容一大部分放在簽名檔...3好+1好 )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92.1), 09/05/2018 23:31:08
BlackCoal: 說個笑話:鄉下的地方首長都依法行事,哪像台北市長都 09/06 00:16
BlackCoal: 違法亂紀 09/06 00:16
asdqw: 司法改革有感 09/06 05:35
aguey: 看!好一句沒有裁量權!! 09/06 07:46
sweetJ: 為了幾千塊的事情審計部要查要辦人, 代表審計部該改革了 09/06 11:27
sweetJ: 不要再沒事找事幹讓大家事情變一堆 09/06 11:27
yuphlin: 要不然司法改革請法官進駐各部會好了 大大提升行政效率 09/06 11:32
Yanrei: 人家審計耶 09/06 12:39
BlackCoal: 為了差旅費幾百塊依貪污治罪條例告上法院時,法官怎麼 09/06 18:27
BlackCoal: 又判的很高興? 09/06 18:27
samnpc: 法官是最不食人間煙火的公務員 09/06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