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sky75 (最近想畫畫)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關於台中勞工局對永采烘焙坊的處分被撤銷
時間Sun Sep 30 22:48:58 2018
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29/1438051/
想請問
一般行政機關在發處分書的時候都會經過法務單位吧
法務單位為什麼沒注意到處分書應該將各個違規行為分別裁罰
我們機關每次發處分書都要會
有時還會被法務單位退2-3次才發的出去
還是各機關的作法不一樣?
想好奇問一下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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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301040: 不一定,很多是訴願答辯才會,看機關文化 09/30 22:50
推 payeah: 不見得喔... 09/30 22:52
推 Miketroutla: 我們機關的法制直接說裁處不甘我的事不要會我... 09/30 22:57
推 genderbb: 多的是訴願一撤再撤還是不改的,不用想太多。 09/30 23:02
推 payeah: 法制人員如果是非法律系的約聘雇,會辦公文過去... 09/30 23:06
→ fcz973: 數個違規行為視為單一行為整體評價,真的傻眼 10/01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