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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今年選務人員缺很大,有其他單位希望我們能支援,而我們單位有十幾個同仁都想報名,但我們單位主管不同意這麼多人去,最後只同意一個人去,主管說其他人想去自己去報名,不會給補假也不能請公假,要我們用自己的假去上講習課,說是這選務跟本單位業務不相關,所以不同意。 各位大大覺得這合理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1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51.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8362548.A.0A4.html
maniaque: 跟選務機關抗議說你自願跳火坑都被擋,明天黨部就打電話 10/01 11:01
maniaque: 來跟你們機關首長 好好溝通 了... 10/01 11:01
maniaque: 基本上,你們長官應該說,沒問題,代理自己找,業務記得回來 10/01 11:02
maniaque: 加班做完,然後不能報加班,因為這是你們本來該做的 10/01 11:03
ezmantalk: 自行參加非機關薦派機關得視業務狀況是否准予補假 得得 10/01 11:44
ezmantalk: 得 很重要唸三次 10/01 11:44
Roychess: 主管不蓋章(即機關不薦派)還是可以報名 10/01 12:31
keepingtime: 公假無誤,欺負無知的,真是好笑! 10/01 12:48
frankilx: 主管說得蠻合理的吧,沒事那麼愛幫忙是表示自己單位很 10/01 12:53
frankilx: 閒嗎? 10/01 12:53
HLPT: 自己報名就可以,順便反應一下主管不給公假 10/01 13:02
chouwang68: 只是想賺點外快擋幹嘛,業務出包了照規定就是。無聊。 10/01 13:06
seed6561450: 合理,選務對各機關而言本來就非自身業務 10/01 13:36
xxxxcat: 很合理 10/01 13:41
kissmypp: 講習不去聽有什麼差,幹嘛找帶代理,嚇唬誰啊 10/01 14:17
aj6617: 說公假無誤的要不要先去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10/01 14:20
aj6617: 沒有奉派參加 哪來的公假= =“ 10/01 14:21
maniaque: 基本上呢,照規矩來講,有拿錢的,是不得給補休的 10/01 14:22
maniaque: 而樓上可能搞錯了,第4條可沒有機關準駁權歐... 10/01 14:24
maniaque: 看清楚條文內容 10/01 14:24
maniaque: "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10/01 14:24
maniaque: 所以只要參加,就得給公假..... 10/01 14:24
maniaque: 但是呢...."講習"就可以不給假啦.....因為非必要 10/01 14:25
maniaque: 至於六日公假部分,就算給假,照規矩是沒補休的.... 10/01 14:25
maniaque: 而要是選委會對於自薦人員還是給公假+補休 10/01 14:25
maniaque: 也應該要給公文 10/01 14:26
maniaque: 非奉派不歸機關責任,只是因為公假是保障執行公務權益 10/01 14:26
maniaque: 例如很不幸的,在前往的路上,被35T大卡車輾成三段 10/01 14:27
maniaque: 當場死亡,有公假就可以說是因公死亡 10/01 14:27
maniaque: 沒有公假,就是自己糊牛屎 10/01 14:27
maniaque: 回歸看法條,選務基本上機關原則上被要人時,得強制派員 10/01 14:28
maniaque: 總之,選前講習不一定屬於"該"給公假的範圍,就醬.... 10/01 14:29
maniaque: 剛前面沒寫很清楚,是四條一項四款,機關沒有准駁權 10/01 14:30
maniaque: 你要參加就給你公假,但沒補休 10/01 14:30
maniaque: 因為補休的條件,在於"公務員保障法" 10/01 14:31
maniaque: 第23條,經"機關指派"...... 10/01 14:32
ezmantalk: 85年6 月24日八十五局考字第19538號書函略以,行政院72 10/01 15:11
ezmantalk: 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所稱參加選務工作人 10/01 15:11
ezmantalk: 員,係指事先經服務機 關(學校)推薦或同意之人員;未經 10/01 15:11
ezmantalk: 學校推薦而逕行參與 選務工作及經政黨自行推薦參與選 10/01 15:11
ezmantalk: 務工作,如曾於事前 向服務機關(學校)報備有案者,得 10/01 15:11
ezmantalk: 依規定准予補假。 10/01 15:11
ezmantalk: 行政院所屬目前都是前開函釋處理 得自己唸三次 10/01 15:12
ezmantalk: 選委會網站QA也有哦! 首長不要給是可以的 10/01 15:14
orangapple: 難怪徵不滿人 10/01 15:18
TPhow: 徵不滿人都是這樣來的 10/01 15:22
maniaque: 看情況吧.....這次徵不滿跟給不給假關聯不大 10/01 15:25
maniaque: 只是,既然老師不參加,就多派些公務員吧,反正沒限公教比 10/01 15:26
aj6617: 樓上不懂就不要裝懂 叫人法條看清楚前 自己是不是先該搞 10/01 20:35
aj6617: 懂... 10/01 20:35
aj6617: 第四條第二款 不就再說機關的准駁權嗎? 10/01 20:37
aj6617: 第四條第款的規定是你上班時讓你去投票 可以算公假 10/01 20:39
aj6617: 上面補正為 第四條第四款 10/01 20:40
aj6617: 不是你自己去當選務人員 機關就一定要給你公假 10/01 20:41
maniaque: 樓上,把第四條所有項目都看過一遍,再來回答 10/01 21:10
maniaque: 請自己看一下..."把奉派" "機關核准" 算一算 10/01 21:11
maniaque: 其他的....再去思考 "給假的長度" 10/01 21:11
maniaque: 你可以跟大家講,要是公務員自行參加選務工作 10/01 21:12
maniaque: 機關不准給公假,出了傷亡,你看機關怎樣被釘到死,ok ? 10/01 21:12
maniaque: 機關本來就對於假的長度可以喊....不然一項寫假的? 10/01 21:13
maniaque: "實際需要" ok ? 10/01 21:13
maniaque: 公假又不一定要給你補休, 10/01 21:13
maniaque: 那份函本身就沒寫死 10/01 21:14
aj6617: 樓上 不知道是誰才說 第4條可沒有機關準駁權歐 10/01 22:06
aj6617: 現在才又改口 (大笑) 10/01 22:07
aj6617: 啊 我錯了 機關只有准駁權 沒有準駁權XDD 10/01 22:13
maniaque: "准駁" vs "給幾天" , "奉派" "機關同意" vs "沒有寫" 10/01 23:05
maniaque: 是有人國文不懂,還是法條接觸太少??? 10/01 23:05
maniaque: 都不去思考條文為何會這樣寫??? 10/01 23:05
maniaque: 單單是不是"奉派",就可以牽涉到事後給有無補假, 10/01 23:07
maniaque: 不懂這箇中道理,不是我的錯,是你不能體會條文奧妙之處 10/01 23:07
maniaque: 照您那種想法,真要有救濟要做,也是被洗爽爽 10/01 23:08
maniaque: 到底看不看保障法? 10/01 23:08
pttbearity: 想請問這10年內最多一次領過幾張選票?(想到這次多這 10/02 00:12
pttbearity: 麼多張公投票,就覺得工作困難) 10/02 00:12
BlackCoal: 合理呀,但是今年是大缺人XD。一樓m大有講方法了,丟給 10/02 06:28
BlackCoal: 上面去(溝通)就好 10/02 06:28
ezmantalk: 參加選務講習核不核給公假 非機關薦派原則上都用請假 10/02 07:34
ezmantalk: 規則第4條第8款 有些機關會認與職務有相關 大部份是 10/02 07:34
ezmantalk: 地方機關自已家或中央但業務有往來 "基於公誼"與職務 10/02 07:35
ezmantalk: 務有相關 對方選委函知當事人時 當事人可持此函向機關 10/02 07:35
ezmantalk: 批要不要給公假 但自行參加就是要看機關准不准 10/02 07:36
ezmantalk: 這款與參加職務有關的考試有87% 機關有自行裁量解釋的 10/02 07:37
ezmantalk: 權力 跟機關爭這個沒必要也沒用的… 10/02 07:37
ezmantalk: 一樓的作法是可以讓雙方高層溝通就變跟職務有關 其餘 10/02 08:02
aguey: 本機關超級肚爛有人參加選務 10/03 12:27
aguey: 從來也不會記嘉獎,晃論功 10/03 12:28
silentocean: 你幫忙對你單位跟同事有何好處? 10/04 02:08
swken0220: 我被強迫參加超慘 10/04 18:14
cuttleufish: 選務機關缺很大但是本機關也可以不放人啊 10/07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