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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出差住什麼民宿拉! 業者說他們只有民宿編號,沒有統一編號, 開的收據上面也沒有免用統一編號的那個章。 前輩跟我說去郵局買印花貼一貼,弄扣繳憑單, 算負責任人的個人收入。 但是我看到這個網址 https://uukt.com.tw/_tw/event/event.php?kd=29&ad=68 旅宿業要每月達到4萬元的銷售額才會開始課稅, 民宿初期經營一定不會馬上高朋滿座,所以一開始幾乎都不會繳到稅。 即使之後好轉,開始課稅,也只課1%........ 1%耶,每個月可能就幾百塊。 如果我照前輩的說法做,好像會害老闆多繳稅? 會不會被告阿QQ 懇請板友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84.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9689300.A.F68.html
wands: 那就自己吃下來啊 不要報住宿費 10/16 23:05
aguey: 小玉迷路 10/17 07:23
Neo0215: 什麼叫害老闆多繳稅= =賺錢繳稅天經地義 10/17 09:53
ihakkanet: 我這是沒差有收據就好 10/17 10:53
justeat: 民宿的稅率比個人所得優惠 10/17 12:14
justeat: 四樓真好 10/17 12:14
yuypp: 1%是指營業稅的部分 10/18 23:07
iris22214: 就開個人收據,出納登錄所得 10/20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