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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ELF (工作 QQ)》之銘言: : 依據檔案法 (第4.5.10條) : 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 : 類別 編號 函頒日期 : 行政 06 94年4月1日檔徵字第0940011272號函訂頒 : 0607採購業務 : 巨額 20年 (具消耗性) : 30年 : 未達巨額或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 : 10年 : 終止或解除契約,且未重行辦理招標 : 20年 : ... : 餘自行 查詢 XD : 紫煌大...您...應該感覺到土木轉行政(尤其是主管職)的"坎"在哪裡了... XD : 工程邏輯重"實際"...用不到得理論數據...沒必要花心思 : 行政羅及重"程序"...用不用的到不重要...但有說要做得就一定要做...XD : 檔管剛好是其中一種 : 土木人最易在行政程序理打轉的情況... : 實務上 沒用的應該趕快清掉... : 如果沒被檔管K過得經驗... : 還真的不知道 法有明訂保存期限呢~~! XDD 哈哈,可能我問的不夠清楚,其實本「機關」有檔管人員,工程資料也會歸檔 檔管是秘書處的業務,我知道他們不夠放,但是我也不便介入.... 我現在請教的是「單位」內的資料,我請教的是自己的「組科室」裡面的自存資料 有挺多過期的文件啊~~契約啊~~這些不扔掉,未來用到的機會也很小了 真的超級佔空間,輪轉高架每次開啟都在哀嚎 NT府都是利用各局互相「搬家」時,把這些呆載重給去掉 不過真的要扔,也是大工程,剛剛看還有磁磚、鐵墓、塑木、抿石子的樣品... -- 當年我問過一個檢察官,兩個調查官,請他們以平常懷疑犯人的強度回答這個問題 一個公文,廠商為了圖省下郵資,在以下三個情況將公文交給單位承辦人攜帶回機 關掛文號!甲情況、廠商與機關承辦在外會勘時,承辦人有請出差乙情況、承辦人 經過廠商附近,廠商打電話拿去給承辦人帶走,承辦有請出差丙情況、廠商到機關 開會,順便交給機關承辦人!有兩個情況,被認為可能成立「間接圖利」喔! 宇宙的歷史又翻過了一頁~~〈民明書房刊‧你所不知道的公務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2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0375538.A.021.html
xvmon123: 簽名檔是真的嘛 10/24 22:07
tcod: 單位自存文件同樣在GRS的拘束範圍內 10/25 08:25
showboy: 沒有歸檔的這類公務相關文件,有點灰色地帶,建議問一下 10/26 12:18
showboy: 主管機關檔管局,有個官方正式回復再處理,會比較好一點 10/26 12:19
showboy: 。 10/26 12:19
lifestream: 謝謝各位大德 10/27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