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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是離島的小學校,班級數6(國小)+1(幼兒園),學生人數約90幾位。 之前出納的工作原本一直是由校護兼任,但是新校長來之後交由教師 (兼導師)兼任,因為出納要開支票、跑郵局以及做薪水等等的事情, 但是該教師平常要上課、帶班,寒暑假也不在,導致很多款項都會比 較慢才處理,雖然我已經多次跟校長建議給校護兼出納會比較好(我是 幹事兼人事主計),可是校長一直堅持[校護兼任出納]這件事是違法的 想請問一下各位學校是由教師還是校護兼出納的情形?另外有沒有教師 不得兼出納的函釋或規定呢?(因為我們縣府教育處今年有發過校護不 得兼出納的公文,但是我們鄉內所有的小學都是由校護兼任,其他鄉 比較小的學校也幾乎都是),感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39.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0518243.A.611.html
asjimmy: 人家縣府不是已經發公文了嗎…就不能兼啊。。 10/26 10:44
AJCole: 校護兼辦行政恐怕都有爭議,何況是要當出納..... 10/26 10:48
AJCole: 出納可以考慮給兼行政老師,或純科任,帶班來接,時間是 10/26 10:49
AJCole: 有點卡沒錯~ 10/26 10:49
cofer: 校長應該怕校護外出時,小朋友剛好出事,這樣責任就.. 10/26 10:59
shilan: 因為目前兼任出納的是初任教師又帶高年級,時間真的有點卡 10/26 11:23
shilan: 看來可以建議校長給兼行政老師或是純科任看看!!感謝各位!! 10/26 11:24
shilan: 給1樓,就是因為縣府這樣發,但是本縣小學校都這樣做,所以不 10/26 11:30
shilan: 知道強制性如何(有沒有到違法這麼嚴重)?還是只是建議 10/26 11:31
akizut: 你都說縣府規定校護不能兼任出納,為什麼還要建議校長讓 10/26 11:35
akizut: 校護兼任,別人做錯的事,不代表自己也可以做 10/26 11:35
asjimmy: 推上去給校長,問他能否協調要另一個教師來兼啊! 10/26 11:41
asjimmy: 這個是校長要去協調,不該你當壞人。。 10/26 11:43
asjimmy: 阿如果大家都要推給初任教師,那就一起都來慢幾天啊! 10/26 11:43
maniaque: 確定是 "不得" ,還是 "不宜" ???兩者差很多好嗎??? 10/26 12:12
maniaque: 先確認一下公文好嗎? 10/26 12:12
ea9715234: 當到老師了還不會守規矩啊?不知道怎麼教學生呢 呵 10/26 12:41
fisikiki: 教育部有發函 用辭是 "校護應避免兼任其他職務" 10/26 14:57
fisikiki: google"校護兼職影響學生照護 教部重申不得兼任" 可找到 10/26 15:01
peace0721: 校護本來就有他原本健康中心的業務 學生如果有萬一 10/26 15:07
peace0721: 校護不在 這個責任很難擔 10/26 15:07
zzff92: 有看過校護兼午秘的.... 10/26 16:20
doudoulon: 人家都發公文了 你還要在那邊說別人都是怎樣怎樣 要不 10/26 16:35
doudoulon: 你直接調離那裡就好啦 10/26 16:35
ysz0000: 推工作最會 還衝康校護zzz 10/26 16:40
ysz0000: 你這種人當老師 真的很糟糕 10/26 16:41
ysz0000: 喔看錯 你不是那個老師 10/26 16:42
edwar9154520: 校護兼出納 你要不要多想想 10/26 17:08
maniaque: 都講 "應避免" ,不是 "不得" 好嗎???? 10/26 17:38
parappa: 都是爽缺啊!還想更爽啊? 10/26 18:24
petts: 推工作沒關係,但公文就說不能兼,你就推給初任教師,不然 10/26 18:28
petts: 你就自己兼 10/26 18:28
shilan: 樓上某些大哥沒看清楚內文,不要那麼那麽激動,小弟不是 10/26 18:31
shilan: 那位老師!我在學校是幹事兼人事跟主計,其實沒有很爽.... 10/26 18:31
shilan: 然後會這樣問是因為1.最近很多款項都慢給(包含薪水)2. 10/26 18:39
shilan: 本鄉其他學校都由校護兼任,所以想問一下其他縣市的情形! 10/26 18:39
shilan: 看有沒有什麼案例可供參考!@@ 10/26 18:39
ncnuboy: 笑死,一堆人文不看完就砲! 10/26 18:48
chichimin: 政府不重視,底層無奈 10/26 19:05
shilan: 另外想說其實沒有推工作的問題啦!小學校人少其實大家業 10/26 19:10
shilan: 務都很雜,而且校護自己也很想繼續接出納,離島交通不方便 10/26 19:10
shilan: ,寒暑假老師不是想回來學校處理就回的來,所以有時候ㄧ 10/26 19:10
shilan: 拖就會拖好幾天!@@ 10/26 19:10
mslowkey: 跑外面可以請別人跑,薪資用系統跑,匯款現在銀行有網路 10/26 19:15
mslowkey: 匯款透過憑證付款,少開支票,要多思考如何分工合作或減 10/26 19:15
mslowkey: 少行政負擔,把工作分給校護也不是長久之計。 10/26 19:15
shilan: 也是!謝謝樓上給的建議! 10/26 19:17
junseimika: 你幹嘛統自己人... 10/26 19:22
d10191027: 小心被有心人特別去查…… 10/26 20:05
maymayya: 就是覺得校護沒有寒暑假啊,但請你們校護外出辦事的時 10/26 21:17
maymayya: 候記得找職代唷 10/26 21:17
metta: 既然縣府有說不能兼就別了吧,你不知道下一秒會不會出事 10/26 21:19
maymayya: 小孩出事是一瞬間的事 10/26 21:21
maniaque: 小孩出事歐? 1.有110 可以打, 2.要是大事,還有導師 10/26 23:45
maniaque: 不要把校護形容得這麼神,好像不在,全校孩子全掛光光 10/26 23:46
maniaque: 要是覺得校護很重要,不能離開,那很簡單 10/26 23:48
maniaque: 把所有不需要離開就可以辦的業務,全給校護經辦 10/26 23:48
maniaque: 像原PO的業務,就整個轉給校護去經辦就好 10/26 23:49
maniaque: 校護兼人事,要不要跑外面? 兼主計,要不要跑外面? 10/26 23:49
maniaque: 都不用...... 10/26 23:50
wands: 校護不得兼行政工作 是教育部通函全國定調的政策 10/27 00:23
wands: 私下若有校長違反 被檢舉就顆顆囉! 沒人檢舉就沒事囉 10/27 00:24
wands: 某些護理人員不想兼行政工作 透過護理協會去吵兼職正當性 10/27 00:27
wands: 但有護理人員是想兼任的(主計、人事) 因為可以領主管加給 10/27 00:28
wands: 最後搞成 表面上沒兼行政 實際上卻要打雜 連主管加給都沒了 10/27 00:32
asjimmy: 校護沒有很重要,但是出事時沒有他誰願意替他擔責任?而 10/27 00:33
asjimmy: 且照這樣說還要分職系作什麼?反正考進來都亂用啊!(就 10/27 00:33
asjimmy: 算以前一直這樣不代表這樣是對的啊! 10/27 00:33
akizut: 小孩身體不適,導師是會什麼,119來也要一段時間,校護是 10/27 03:28
akizut: 有待在學校的必要性 10/27 03:28
akizut: 校護平常可能不重要,但學生身體不適跟意外傷害,校園內 10/27 03:31
akizut: 誰敢說比校護專業 10/27 03:31
toothfairy: 出事時可以叫救護車,但等待時導師會處理嗎 10/27 03:34
toothfairy: 如果不想兼出納也推的合理些吧...一定有老師更適合只 10/27 03:36
toothfairy: 是你敢提嗎XD 10/27 03:36
forget3344: 偏鄉離島 幹事人事兼主計明明就很爽 除非能力很差 10/27 11:25
forget3344: 找最菜的正式教師做 你是不是跟老師關係不好 10/27 11:28
forget3344: 跟老師關係打好 尤其是出納 互相幫忙 有時可以幫忙跑 10/27 11:29
forget3344: 腿 這樣業務好推動 10/27 11:29
forget3344: 公務人員在學校就當作自己是工友 不要以為兼主計人事 10/27 11:31
forget3344: 就是主任 否則你會很難過日子 10/27 11:31
shilan: 給樓上,這篇沒有要跟你討論幹事兼人事主計工作爽不爽工作 10/27 15:55
shilan: 能力強不強好嗎?是在問校護適不適合接出納等行政工作,另 10/27 15:55
shilan: 外出納業務是校長決定要從校護換成老師,這跟與老師關係好 10/27 15:55
shilan: 不好and是否要把自己當成工友還是主任有什麼關係?大大是 10/27 15:55
shilan: 否回錯篇了?! 10/27 15:55
kyle0130: 都發文說不要了 就不要管其他學校怎麼做了吧... 10/27 16:03
shilan: 有唷!上面有人提供一些不一定要由校護兼辦的處理方式可以 10/27 16:11
shilan: 參考還不錯! 10/27 16:11
hebe620: 小校行政真的很辛苦,編制人力少,要兼很多業務忙不完, 10/27 16:55
hebe620: 還要被外行人冷嘲熱諷。您辛苦了! 10/27 16:55
forget3344: 抱歉 出發點有點不同 其實就出納的問題 我知道你很想 10/27 20:39
forget3344: 加快行政效率 但是小校出納以你情況看就只能找老師了 10/27 20:39
forget3344: 想辦法巴結一下出納老師 遠端作業 蓋章的問題可以有 10/27 20:39
forget3344: 很多方式變通 參考看看 抱歉了 10/27 20:39
hebe620: 推樓上,不同觀點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0/27 21:45
szuchi0912: 我記得校護不能兼出納的,你們幹嘛不找科任兼?校長 10/27 21:52
szuchi0912: 很明顯就不想,你幹嘛沒事找事做? 10/27 21:52
waa006: 最好校護一輩子都不請假 10/27 22:32
excellentchi: 的確違法阿~生命安全比較重要,專業不同 10/27 23:32
shawjai: 中央(教育部)就已函文重申校護不得兼職,要落實專業本職! 10/30 13:36
maniaque: 樓上,我已經打臉這句不得兼職 好幾次了...你還來??? 10/30 19:10
maniaque: 我再說一次,請把公文拿出來 10/30 19:13
maniaque: 不要把公文特別切掉 "人事與主計" 這五個字.... 10/30 19:13
maniaque: 明明公文是寫 "不得兼任 人事與主計" 10/30 19:14
maniaque: 妳們還有本事扭曲成 "不得兼職" ??? 10/30 19:14
shawjai: 樓上你可能才自打臉,懇請問你手邊是民國幾年公文??字號? 11/05 11:20
shawjai: 公文後面還有一句”亦避免兼任其他職務,致影響學校衛生" 11/05 11:21
shawjai: 這在google都找尋的到公文,請您亮出您中央給的公文大家瞧 11/05 11:23
shawjai: 出納不就是其他職務,不然它是甚麼?校長決定你要就找他談~ 11/0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