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er: 系統可矇騙,怕的是被檢舉,不要騙假跟錢,會出大事 11/04 22:49
可是啊,更抽象來講
到底是要補助消費,還是引人入罪??
檢察官真起訴,可不一定在法庭上有勝算
國旅卡可以拿去捐,就已經是自己打嘴自己的政策了
換個角度,我今天消費之後,直接東西送人,犯不犯法?
直接打八折賣掉,犯不犯法??
我東西消費之後,晚兩天開箱,有沒有犯法??
我買車票,晚兩天搭車,有沒有犯法??
至少到現在為止,整個國旅 Q&A 完全不解釋
買已經劃位的非休假日車票
是否屬於不得補助範圍??
國旅卡 Q&A 只界定
"無法明確知道實際使用日期的消費,不得補助"
從這邊反證,明確知道使用日期的消費,自然屬於可以補助範圍
國旅卡有預購交易選項,可以刷卡日非休假日,但實際使用
是在休假日這一塊的核銷,這是制度的補強.
那,休假日的消費,是否有管到無限上綱??
好像到現在為止沒有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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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要問我該給你怎樣的回答,
這些是我從條文上得到的心證與認知.
但,我若是觀光局窗口,我只會給你一句
"請本於權責,依規辦理"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4/2018 23:45:17
推 BlackCoal: 還是那一句老話:請全面取消不公不義的國旅卡 11/05 04:31
→ BlackCoal: 打錯字,是圖旅卡 11/05 04:31
→ kech: 嚴格說哪個可以核銷的東西不能買後轉手賣掉? 11/05 08:20
推 WTF1111: 系統很好騙啊,旅行社買的出國機票都算合格消費了,敢不 11/05 14:13
→ WTF1111: 敢報而已 11/05 14:13
推 wieter: 只是刷個16000元很難嗎,五星級飯店住個三天兩夜,餐餐吃b 11/05 20:48
→ wieter: uffet直接搞定,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挑戰法律規定 11/05 20:48
推 roy147yo: 五星級飯店3天2夜16K根本不夠刷好嗎 太小看台灣的物價了 11/05 22:50
→ thunpuenchu: 沒有挑戰法律規定的問題,真要告上法院就法論法的話 11/06 19:00
→ thunpuenchu: ,鹿死誰手尤為可知 11/06 19:00
^^^^猶未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19:15:45
→ fcz973: 怎麼會覺得上法院爭國旅卡有贏的餘地?最高行都認定是給付 11/06 22:32
→ fcz973: 行政的"補助"了 11/0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