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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活動中心是用場次計算的...每四小時算一場次 雖然我們沒有規定說上午場次是8-12 下午場次是13-17 可是我們線上申辦的系統是這樣標註方便民眾租借.. 今天有人借早上8-下午5點.... 結果我們會計說8-17總共是9個小時... 所以要收3各場次的費用不然就叫他改借到下午4點就好... 因為也不可能中午12點到下午1點請他們出去.. 請問大家碰到這個情形..會請它們借到4點還是5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93.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6459578.A.91F.html
parappa: 主計大人都說話了,照做就是了 01/03 06:50
maniaque: 簽出來,修正規範,明定同一借用人中午時段不計費 01/03 09:17
maniaque: 得不計費 01/03 09:18
maniaque: 這算是你們當時沒想到的,簽就對了 01/03 09:19
a9301040: 如果晚上也有出借,要簽就要一併考量,如果有出借出租 01/03 14:06
a9301040: 的管理辦法、行政規則也要公告一併修正 01/03 14:06
maniaque: 不然就是買兩段送一小時,以此類推... 01/03 17:09
vcaio: 推maniaque 中午沒有規定 只憑主計一句話就收錢?主計之後 01/08 21:07
vcaio: 會負責嗎? 01/08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