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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事用「擦擦筆」代簽到 員警被移送法辦 2019-01-03 12:58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Yg3Mrsg.jpg
部分員警出入勤忘記簽名,或因行程不順路、處理突發事務,會請同仁拿擦擦筆代簽「佔 位」,避免被查勤員查獲。記者卜敏正/攝影 嘉義縣警局日前查獲部分員警便宜行事,上下班勤務簽到,若無法即時到達派出所,疑請 同事先用「擦擦筆」代簽名,避免被督察發現遲到或未簽到,待到達派出所後再將「擦擦 筆跡」擦除,重新簽上自己名字。縣警局督察發現後,還將某員警依偽造文書罪嫌「妨害 公務員差勤管理紀律」移送法辦,並要求員警禁止使用擦擦筆簽到出入勤。 嘉義縣警局督察長翁偉仁表示,縣警局去年8月間發現某員警用擦擦筆簽到,塗改出入勤 時間,經移送法辦後雖不起訴處分,但縣警局立即調查轄區各分局、派出所,使用擦擦筆 狀況,發現部分派駐山區同仁,的確有拿擦擦筆代簽行為,除要求檢討改進,也處分相關 主管。 他說,部分山區派出所同仁休假返回平地住家,隔日若有分局訓練勤務,依規定必須先進 派出所簽到上班,再到分局報到受訓,但山區往返路程遙遠,同仁會請當班同仁先代簽, 直接到訓練基地受訓。經調查確認,同仁都有依規定報到受訓,但代簽行為不對,現已請 同仁改到訓練地簽到,並由值勤教官、查勤員管考。 資深員警表示,過去的確有部分員警出入勤忘記簽名,或因為行程不順路、處理突發事務 ,請同仁拿擦擦筆代簽「佔位」,避免被查勤員查獲,因為擦擦筆擦完還有痕跡,也有同 仁用打火機火烤,讓筆跡完全消失再簽名。 他說,去年下半年警局已嚴格要求不得使用擦擦筆,現在嘉義縣多數派出所擦擦筆「大概 都消失了吧!」但外縣市是否還有這行為,就不得而知。 https://i.imgur.com/MLPEyFN.jpg
擦擦筆具寫下可擦去特性,但擦完還有些許痕跡。記者卜敏正/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572039 現在上下班,都是用指紋或臉孔辨識系統,怎麼還在用簽到簿?內政部警政署的設計太落 後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5.227.54.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6534527.A.06E.html
kvn6933630: 新聞說的應該是巡邏箱的簿子 01/04 07:05
tmwckebbhf: 塗改 入勤時間被抓包還獲不起訴?所以算是法官認證過 01/04 08:05
tmwckebbhf: 出 01/04 08:06
Taoder: 警察違停沒事兒, 這種也沒事的啦.... 01/04 12:18
maniaque: ???? 明明是原單位簽到制度 顯不合理,沒有人吐槽這?? 01/04 12:35
maniaque: 怎不想想,為何地檢署後來根本不起訴??? 01/04 12:36
maniaque: 舉個例:派出所在新店烏來山區,人家住在大安區 01/04 12:40
maniaque: 然後禮拜一要在大安區某訓練點報到 01/04 12:40
maniaque: 結果簽到制度是 先回去派出所,然後再來受訓地點 01/04 12:41
maniaque: 然後8點在派出所出現,9點在大安訓練點出現 01/04 12:42
maniaque: 8點出現簽到,9點在訓練點簽到 01/04 12:42
BlackCoal: 所以後來變成受訓地簽到了 01/04 13:08
nnz938: 推m大 01/05 07:16
ypw: 刷卡機壞掉或是人事來不及建檔還是會用簽到簿紙本證明,又不 01/05 12:18
ypw: 是有刷卡機就萬無一失。 01/05 12:18
abelexam: 直接受訓地點簽到才對吧,原規定挖洞給人跳? 01/05 17:33
maniaque: 大概因為cost down ,不給報出差,不出差就是一般上下班 01/05 19:13
maniaque: 把整嘉義縣看作一個大單位,你從A大樓到B大樓這樣 01/05 19:14
waa006: 檢舉的人真可怕 01/05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