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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 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40 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鄭惠中觸犯了,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這應該沒什麼疑義了,法院判 處有期徒刑,應該比較合理,不過掌摑政府官員,就等同在掌摑台灣人民,威權時代的暴 力遺緒,真的該消散了!!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81190 鄭惠中掌摑鄭麗君恐涉妨害公務 最重面臨3年徒刑 2019-01-23 20: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文化部長鄭麗君前天出席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敬酒時竟遭 資深女藝人鄭惠中掌摑;台北地檢署為釐清鄭麗君當時是否為行使公務期間,今傳訊關懷 演藝基金會董事長莊豐嘉等4名證人;據悉,相關證述已指出,鄭麗君當天是代表文化部 出席,屬公務行程一部分;鄭惠中此舉恐涉犯非告訴乃論的妨害公務罪,最重將面臨3年 徒刑。 律師丁昱仁表示,鄭惠中是否會構成妨害公務,檢方仍有2點待釐清,包括鄭惠中掌摑鄭 麗君的當下,主觀上是否明知鄭麗君正在執行文化部長的公務行程?再者,鄭麗君受邀出 席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的行程,是否屬於其身為文化部長依法執行公務之職權範圍。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3年以下徒刑、 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40條第1項則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 ,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 丁昱仁解釋,若檢方最後認定鄭麗君出席餐會是屬於執行公務的職權範圍,且鄭惠中明知 鄭麗君正在執行文化部長的公務行程,還故意當眾打鄭麗君巴掌,鄭惠中此舉將同時涉犯 刑法第135條第1項及140條第1項等2條妨害公務罪,因屬於同一個行為犯多條罪名,將從 一重論處。 丁昱仁認為,鄭惠中除了可能涉犯2條非告訴乃論的妨害公務罪之外,其行為同時也已涉 犯屬於告訴乃論的刑法第309條第2項之暴行侮辱罪,以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暴 行侮辱罪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傷害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0 0元以下罰金,若4罪均成立,將從一重論斷。 關於非告訴乃論之罪部分,北檢為確認鄭麗君被打巴掌的當下,究竟是否算是執行公務, 今早以證人身分傳訊關懷演藝基金會董事長莊豐嘉、文化部法規會專門委員、文化部部長 室專門委員、文化部長辦公室秘書等4人;據了解,相關證述指稱,鄭麗君當時是代表文 化部到席,屬於行使公務期間。 由於檢方昨晚已依涉妨害公務、傷害及公然侮物等3罪,對鄭惠中祭出限制住居的強制處 分,該案將列偵字案偵辦;據悉,鄭麗君迄今仍未對鄭惠中提告,雖然鄭惠中已被錄下施 暴過程,涉傷害及公然侮辱的罪證明確,不過此2罪均須鄭麗君親自提告才能追訴。 鄭惠中犯後自稱因不滿鄭麗君「去蔣化」才動手,表示願為暴力行為道歉,但不會對「去 蔣化」一事道歉;鄭惠中今天下午庭訊2小時,訊後表示「我會再去拜訪她(指鄭麗君) ,會再另外約,錯了就是錯了啊,我也真的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6.189.84.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8249620.A.950.html
fcz973: 人家繳稅養你欸,老闆打奴才,妨什麼害?01/23 21:50
maniaque: 執行公務期間 敬酒飲酒 歐.....有跟上級報加班嗎???? 01/23 22:02
psychoartist: 應曉薇說打人的是低收入戶 低收是有繳所得稅喔 01/23 22:02
abcde78555: 掌摑真正執行公務的基層公務員,保證輕輕放過,不過 01/23 22:42
abcde78555: 打大官,還是台灣價值點滿的,司法又復活了01/23 22:42
老百姓被打,打人的被判五個月+35天拘役 公共場合打巴掌,2013年,彰化有男子在超商甩女生耳光,法院依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 個月,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5天,易科罰金一共18萬 ※ 編輯: cat886688 (206.189.84.142), 01/23/2019 22:50:02
abcde78555: 老百姓跟死基層公務員又不一樣01/23 22:54
襲警前科男再度辱警襲警 遭地院判刑 2019-01-20 21:5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在竹科有襲警前科的彭姓男子,看見警方疏導交通,竟辱警 「中華民國最不要臉的就是警察!」警方依現行犯將他帶回偵辦時,又以手勒住警員脖子 成傷,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刑4月,不予緩刑。 ※ 編輯: cat886688 (206.189.84.142), 01/23/2019 22:59:42
abcde78555: OK 這資料好 我想最重就判他五個月吧 01/23 23:04
Scansnap: 檢察官和某部的下屬應該故意陷鄭部長和民進黨於不義吧XD01/23 23:12
Scansnap: ,吃個飯竟然是執行公務,換言之,是高權行為,地位不對01/23 23:12
Scansnap: 等,吃個飯還要你是官我是民,如果真這樣判,以後長官請01/23 23:12
Scansnap: 吃飯,誰敢不去,公務耶,感覺和黑道沒兩樣01/23 23:12
Scansnap: 上面那案,警察處於高權的地位,警詢都理論上可以不去了 01/23 23:16
Scansnap: ,結果警察請吃飯反而不能不去,這又是台灣奇雞 01/23 23:16
口譯哥在美國和他國外交官在公開場合晚宴,是不是在執行公務? ※ 編輯: cat886688 (206.189.84.142), 01/23/2019 23:18:31
Scansnap: 做公務的時後,脫下制服換上便服,逃避行政法,私人吃飯 01/23 23:20
Scansnap: 的時後,脫下便服換上制服,刑法重懲XD 01/23 23:20
Scansnap: 打人就是不對,也可用271和309,但也就這麼多了 01/23 23:23
abcde78555: https://i.imgur.com/qh0SzBX.jpg 01/23 23:43
griswold: 打錯人了,要打就要打考試上榜的奴才公務員,打這種高官 01/24 00:09
griswold: 權貴,活該被法辦 01/24 00:09
goodbearz: 這麼說好了,帶種就來講最輕怎樣判就好 01/24 09:44
goodbearz: 老講最高可以判多少....你就判給我看看嘛 01/24 09:45
goodbearz: 輕判重判比的是相類案件,最重死刑,老是不起訴也沒用 01/24 09:46
segio: 以後暴力黨打人比照辦理 01/24 09:51
BlackCoal: 所以之前丟馬英九鞋子的人要不要也都妨礙公務去關?你 01/24 12:15
BlackCoal: 懂不懂什麼叫比例原則? 01/24 12:15
banmi: 吃飯是不是公務場合,看的是到底是不是執行職務的工作吧?? 01/24 12:30
banmi: 如果這個活動是歷任的文化部長都會出席的,不叫公務場合?? 01/24 12:31
ericlinpig: 快 叫你主子躧漲o 別唉唉叫沒動作 01/24 12:49
abcde78555: 樓樓上 丟馬英九鞋子怎看? 01/24 12:54
abcde78555: 我們歷任長官也天天會去對面的自助餐吃飯 只要天天出 01/24 12:54
abcde78555: 席 或歷屆出席 就算公務嗎 01/24 12:55
Scansnap: 公務表示高權,意思是部長吃飯是高高在上,需要轉型正義 01/24 13:34
wildwoof: 基層公務員被羞辱就不起訴處分 X官被打巴掌馬上告 真雙 01/24 19:20
wildwoof: 標 01/24 19:20
ms062: 之前那個報稅怒打稅務員的可是"重判"拘役20天易科罰金 01/24 20:32
ms062: 2萬...... 01/24 20:33
Aixtron: 刑135和140保護法益,為確保國家公權力的執行,我如果幫 01/25 07:32
Aixtron: 機關去買便當,只要和老板說我為機關買便當,老闆不管有 01/25 07:32
Aixtron: 沒有,還非賣我不可,否則以不作為的方式達成作為的目的 01/25 07:32
Aixtron: ,不作為以作為論,怪怪的 01/25 07:32
ezmantalk: 扯那麼遠幹嘛 就看那個餐會是不是文化部掛主辦活動 主 01/25 08:19
ezmantalk: 辦活動首長出席當然是執行公務 舉一堆奇葩例子是什麼 01/25 08:19
ezmantalk: 用意? 01/25 08:19
chasel99: 那個活動是華視主辦的,不是文化部 01/26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