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錄取了中央單位的臨時人員的缺,他們是跟我說會先簽3個月的適用期,時間到彼此 覺得沒問題就會在簽到年底接下來就是一年一簽。 想請問如果3個月適用期到了覺得不適合不在簽約應該沒有問題吧?如果不簽約有需要在 多久前提出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60.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1203845.A.098.html
bursty: 人來人往司空見慣,沒來多久想走就走,不用考慮太多 02/27 03:58
adult: 想太多,撐過一個月再說,打賭不到三天就想烙跑 02/27 06:34
eno4022: 推一二樓 02/27 07:03
s8960046: 好像很可怕的感覺.... 02/27 08:22
u3e2j: 不是所有機關都這麼可怕吧… 02/27 08:45
u3e2j: 本單位多的是工作了10多年的臨時人員。 02/27 08:45
u3e2j: 工作內容很單純,上下班也很準時。 02/27 08:45
u3e2j: 要離職的話,參考勞基法相關規定, 02/27 08:47
u3e2j: 預留交接跟辦離職的時間即可。 02/27 08:47
adult: 好混的趕不走,難作的每個月一直換人 02/27 09:16
talesb72232: 試用期間 想跑就跑 不用提早說啊 02/27 09:34
Taoder: 好混有背景的趕不走 難做的沒背景的還是被趕走...@@ 02/27 10:49